作者查詢 / hile23
作者 hile23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60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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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F→: 有問過會計業界的朋友~ 好像分成工讀生跟實習生兩種薪資11/10 10:07
33F→: 工讀生一般都時薪制,實習生很多都是2000-6000實習津貼11/10 10:10
3F→: 公司合併不適只有營業額跟報稅等問題~還有兩公司資產負債11/24 10:43
4F→: 跟股東間的問題~還是跟客戶改訂合約最簡單明瞭(換A公司簽11/24 10:45
10F→: 注意~他寫的是最快明年適用 還沒三讀通過總統公布就是空談11/17 16:03
4F→:請看公文左上方承辦人員/電話分機,直接打電話問她即可^^"08/05 14:34
2F→:樓上正解08/05 12:00
3F→:不用發票(代表不需後續記帳,對事務所而言只有一次性的工商08/05 11:52
4F→:收入),額外問題問很多的話事務所收費可能較高4000-5000吧08/05 11:53
5F→:畢竟就賺這一次^^"08/05 11:53
6F→:其實使用收據商號要省錢的話~打電話到縣府(市府)問一問,文08/05 11:55
7F→:件填一填,再去國稅局營業登記(有服務台可問)完全不用代辦08/05 11:58
2F→:既然是"老闆"買房,當然是負責人名義買~別跟公司帳扯再一起08/05 11:30
6F→:T大說的沒錯,此次修法就是擺明了要加稅,只是免稅額跟標準07/28 11:13
7F→:扣除額(個人)會由7.9萬提高到9萬~(略施小惠讓反彈少一點~07/28 11:16
8F→:修正~免稅額好像沒改@@ 只標準扣除額和薪資特別扣除額增加07/28 11:17
9F→:總結一下:獨資合夥或公司股東都會因營所稅重複課稅而加稅07/28 11:20
10F→:勞工或受薪階級會因標準扣除額及薪資特別扣除額增加而減稅07/28 11:20
44F推:本次修法的方向本來就是為了"重複課稅",另外依法條是以"全07/25 15:44
45F→:年應納稅額之半數..."也就是說營所稅只課50%,實質意義跟07/25 15:46
46F→:公司組織繳100%,分給股東時只能抵50%可扣抵稅額相同07/25 15:48
47F→:至於91.5萬的營利所得=83萬的稅後淨利+8.5萬(不課稅的那50%07/25 15:50
48F→:意思等同於現行獲配現金股利時,申報綜所稅的所得=實拿現07/25 15:52
49F→:現金股利+抵稅權(即股東可扣抵稅額)一樣..07/25 15:53
2F→:e-mail有哪些~是公司提供了他們才會知道~況且實務上他們會08/05 11:36
3F→:逐一檢視那些文件的機率不大,請事務所直接洽承辦人員協談08/05 11:37
4F→:補稅方式/金額即可~就算真的彙總出98至今的資料,也要看公08/05 11:39
5F→:真的願意照這些金額補嗎?所以請走愛心辦稅,租稅協商的管道08/05 11:4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