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heygirl845
作者 heygirl845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475則
限定看板:全部
60F推: 乾杯+憨人12/19 16:19
186F推: 不愧是文青XD12/18 00:27
68F推: 生日快樂!!!12/16 03:43
9F推: 溫柔感性的石頭生日快樂12/11 10:13
27F推: 想問蘇打綠是唱原版nirvana的smells like spirit還是12/11 17:27
28F→: 像tori amos的版本?好想好想聽TT12/11 17:27
84F推: 願五月天主唱陳信宏能天天睡滿7小時!12/06 14:06
44F推: 有人覺得「感受當下的氣氛和好好眼神交流是最重要的」12/04 20:30
45F→: 。對啊,這是你的感悟,但你能肯定其他人都是這樣想12/04 20:31
46F→: 的嗎?可能有人會覺得記下來供日後回味更好,也有人會12/04 20:31
47F→: 覺得給沒有到場的朋友或有聽障的朋友看更有意思。既然12/04 20:31
48F→: 表演者也沒有禁止用電話,為什麼你要禁止別人呢?如果12/04 20:31
49F→: 手機光真的影響你,不是應該用當場勸導的方式嗎?背12/04 20:31
50F→: 後指責不太應該吧?12/04 20:31
20F推: 我覺得可以先用腦記住某幾句歌詞,回家再查那是什麼歌12/03 11:27
21F→: (我逛街聽到喜歡的歌是這樣做的)12/03 11:27
87F推: 我覺得,「自由」和「影響到人」這兩個原則好像都不12/03 20:01
88F→: 太對。如果說是自由的話,那為什麼不可以拍照、跟著12/03 20:01
89F→: 唱呢?如果說影響到其他觀眾,那為什麼站起來狂跳又可12/03 20:01
90F→: 以呢?(會讓後面的人視線有遮擋?) 所以唯一合理的標12/03 20:02
91F→: 準是不是應該以「表演者訂立的規矩」為原則?如果一開12/03 20:02
92F→: 始的規矩沒有表面不可以做某件事情,就代表那是得到許12/03 20:02
93F→: 可?如果真的覺得有受影響,應該以私底下講的方式來處12/03 20:02
94F→: 理?(但別人不理會也不是問題)12/03 20:02
99F推: 雖然原po罵人虛偽我不認同,但也不用說他假正義吧。12/03 22:50
104F→: 你又知道他用手機查歌詞是在直播到自己主頁?可能他是12/04 00:41
105F→: 純粹想知道那是什麼歌?我同意手機光會干擾,但既然12/04 00:42
106F→: 表演者也沒有規範觀眾不可以玩手機,那這種行為頂多只12/04 00:42
107F→: 是不體貼,不至於虛偽啊(虛偽不是解表裡不一/偽君子/12/04 00:42
108F→: 假情假意嗎?跟不顧及別人感受有什麼關係?)12/04 00:42
137F推: 好,你指的現象是「記錄歌單或是talking內容同步直播12/04 20:40
138F→: 到自己主頁的行為」很虛偽?又有哪點虛偽呢請問?可12/04 20:40
139F→: 能是他的朋友沒買到票他想讓朋友透過文字猶如親歷其12/04 20:40
140F→: 境?12/04 20:40
141F推: 表演者沒有說這個不行,但你卻說這個很虛偽。那請問,12/04 20:43
142F→: 你的衡量標準是什麼?怎樣才算虛偽/不可以在演唱會做12/04 20:44
143F→: ?(我本以為表演者沒有說禁止就是可以...)12/04 20:44
150F推: 我以為大家解讀規條、法律都是以「個人可以做任何事12/05 00:45
151F→: 情,除非法律禁止」為原則?否則法規不是反而會更長12/05 00:45
152F→: 嗎?「可以呼吸」「可以心跳」...12/05 00:45
153F→: 那容許我以最謙卑的心向你請教一下,你覺得應該以什12/05 00:46
154F→: 麼準則來釐定什麼行為才能得到允許?12/05 00:46
160F推: 那你覺得看演出時站著甚至跳著行不行?站著可會阻擋12/05 01:00
161F→: 後面觀眾的視線。12/05 01:00
162F推: 對啊,我同意我們應該用溫柔的形式當場告訴他,而不是12/05 01:04
163F→: 事後在板上指責。再者,如果那個人堅持要用電話,說人12/05 01:05
164F→: 家虛偽、行罪之實也太無理,因為這是他的自由和權利12/05 01:05
169F推: 影響到人是事實,但他用電話(只要不是拍照錄音)也是12/05 04:59
170F→: 他的權利,所以講到底他沒錯12/05 04:59
57F推: 電視劇電影都不怎麼喜歡看,也不知道為什麼12/02 14:01
30F推: 沒去現場TT但有些人總把自由奉為聖旨,覺得拍照就是11/29 10:23
31F→: 自己的權利,其實是對自由主義的一知半解。結社自由11/29 10:24
32F→: 賦予我們選擇想參與的社團活動做自己喜歡的事,但同11/29 10:24
33F→: 時也賦予那個社團(只要是私營機構,拿的不是公帑)選11/29 10:24
34F→: 擇自己的參與者/會員。但也不覺得這是香港人獨有的態11/29 10:24
35F→: 度,每個民族都有這樣的人吧11/29 10:25
46F推: 竟然粉絲都這樣@@想起nirvana-in bloom的歌詞11/29 10:52
52F推: 屢勸不改甚至變本加厲是不是叫逆反心理,難道香港人在11/29 11:19
53F→: 這方面比較厲害?11/29 11: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