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雜談] 以愛之名,行罪之實

看板Sodagreen作者 (耶ˇ)時間7年前 (2016/12/03 09:41), 7年前編輯推噓59(590111)
留言170則, 58人參與, 最新討論串1/3 (看更多)
昨晚做我旁邊的女生(我坐黃3D26排20號),從電影開始到演唱結束一直斷斷續續的使用 手機,我本來猜想,可能是老闆有問題,畢竟禮拜五剛結束,或她男友好死不死在當下提 分手,她必須得一直處理,我雖然難以接受,但是我為了不打擾彼此情緒沒有去做勸說的 動作。 後來,演唱開始後,她還是繼續使用,當唱到一首英文歌時,我有點忍不住了,我就偷看 她手機,結果,她在查魔X歌詞網,找尋那首歌,並記錄成歌單,到底是什麼樣的價值觀 及道德,能因為想要紀錄歌單而ㄧ直ㄧ直使用手機查詢及紀錄,在我的假想當中,紀錄歌 單及talking,應該是為了寫心得文或製作美美的歌單表吧!,我也無法確認,但如果妳 想這樣成為一位自以為記住所有事情就對蘇打綠很有愛的人,我只能說妳根本虛偽到不行 。 今天去參加的朋友,希望你們不會因為要記錄歌單或特定什麼而拿出你的手機,在我的想 法中當你投入進去,感受才會特別多特別爽,你何必用一些虛假的小聰明,得到無謂的虛 榮心。 好了抱怨到這,我也道個歉,我沒有勇氣當面制止,我不想破壞她觀賞的權利,我一直堅 信著的是你開始為別人著想了,這種事定會減少的,期待今晚演出大家都好好的,演出超 級精彩,全身投入你才能感受蘇打綠的所有情緒。 對了,妳查的那首英文歌是翻唱,查個一百年蘇打綠專輯list,你、也、查、不、到!還 有當然像妳這般價值觀的人,當然在結尾謝幕蘇打綠還在時,拍個照留個念,完整妳這趟 虛榮之旅 :)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7.247.162.106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Sodagreen/M.1480729277.A.4DF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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覺得一點點手機光都是干擾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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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次在特區網上看都沒有任何螢光棒跟光害真的很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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幫QQ 我的特A區大家都很遵守規定也很嗨 超級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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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A15排0號以前都跟著一起搖擺超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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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A守規矩,超嗨+1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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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樓很羨慕一二樓 感覺很嗨 快歌有時只有我站起來 後悔沒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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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點錢 但還是很開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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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號以前才對 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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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特C第一行,見到特區的全都超high,站着跳~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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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A區的大家都棒棒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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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A區超嗨~~~大家都好投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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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特A 拍手舉手超嗨 導致我現在手好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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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玩的很開心啦大家,只是我真心不希望出現為了自己利益(例如記錄歌單)而出現不對 的行為~這場真的讓我很驚艷! ※ 編輯: q85639 (27.247.162.106), 12/03/2016 10:46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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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A真的超嗨 昨晚好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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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A好嗨+1 如果後面觀眾沒有跟唱就好了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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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我覺得想查歌詞沒有錯呀,說不定他是很新的新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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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是查歌詞,只為了找到歌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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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A每個人都high到不行~狂跳狂叫,超爽的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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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懂紀錄歌單和虛榮到底有什麼關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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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觀點是,在演唱會「當下」就使用手機記錄歌單,是不是只為了比別人更早及知道比 別人更多呢? 如果只是要自己記錄何不使用下面大大們建議的方式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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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覺得查歌詞問題不大啊,但是可以勸導發文告訴大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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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有時這種手機光也會對附近觀眾造成光害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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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覺得可以先用腦記住某幾句歌詞,回家再查那是什麼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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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我逛街聽到喜歡的歌是這樣做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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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許真的造成困擾 但人家就真的想查也沒有很嚴重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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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以為是打電話直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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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歌單沒有問題吧...每場演唱會都有人會記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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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歌單沒錯,但是她是使用會影響他人的會發光的手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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幹嘛罵人虛偽呢 這跟虛偽有什麼關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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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覺得因為自己的正義 罵人 這更糟糕 你可不是只有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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怨 還有怨恨啊啊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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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A真的超級嗨!今天要繼續在特B嗨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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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有人拿起相機的時候 我因為他違規 我就心中一直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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駡他去死 垃圾。 這不是另外一種惡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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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A區真的很棒啊(但沒錢了嗚嗚) 黃2A後來也有嗨起來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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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是建議先記短短的歌詞等回家再查 手機亮著真的滿干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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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歌詞沒那麼嚴重吧~而且專心看表演的話視線都在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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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機光是很干擾 這種邊查歌詞不投入觀賞也真的很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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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只要沒有拍照錄影就不違規 說罪有點嚴重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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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能得到什麼快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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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號才結束就看到這篇還有一些其他的抱怨時我有點嚇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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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想說有這麼多素質差的觀眾?還好自己感受時是覺得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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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美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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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,你知道世界不是繞著你轉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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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跟價值觀有啥關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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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,你指的現象是「記錄歌單或是talking內容同步直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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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自己主頁的行為」很虛偽?又有哪點虛偽呢請問?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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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是他的朋友沒買到票他想讓朋友透過文字猶如親歷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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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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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演者沒有說這個不行,但你卻說這個很虛偽。那請問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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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的衡量標準是什麼?怎樣才算虛偽/不可以在演唱會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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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我本以為表演者沒有說禁止就是可以..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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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演者沒有說禁止就是可以,這說法好可怕!以後表演開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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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先唸一小時的「詳細」入場需知。避免大家一直鑽法律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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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演者沒說可以就是禁止?樓上這個想法才可怕。不管是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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歌詞或打訊息,使用手機並不犯法,只要沒有錄音錄影照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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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那麼寬、腦補那麼多的人素質並沒有比較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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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以為大家解讀規條、法律都是以「個人可以做任何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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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,除非法律禁止」為原則?否則法規不是反而會更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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嗎?「可以呼吸」「可以心跳」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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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容許我以最謙卑的心向你請教一下,你覺得應該以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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麼準則來釐定什麼行為才能得到允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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唉這種事居然要用法律出來說嗎?這些就是尊重和自律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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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響到他人就是不好的,自由應該建立在此之上。如果另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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隱情或需要當然例外...不然為什麼版上一堆在抱怨有人看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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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時滑手機,一直亮螢幕本身就是不適宜又惱人的事,都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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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綠知音應該溫柔又堅定的提醒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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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你覺得看演出時站著甚至跳著行不行?站著可會阻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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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面觀眾的視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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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啊,我同意我們應該用溫柔的形式當場告訴他,而不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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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後在板上指責。再者,如果那個人堅持要用電話,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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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虛偽、行罪之實也太無理,因為這是他的自由和權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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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覺得你把太多事情混一起說了,原po或許任意揣測或用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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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當,但這並沒有改變用手機會干擾影響他人的事實啊!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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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來跳這種事,除非妳在規定不能站起來的場,不然都視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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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狀況不是嗎?保持原則隨機應變,我不懂這有多難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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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響到人是事實,但他用電話(只要不是拍照錄音)也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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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權利,所以講到底他沒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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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代碼(AID): #1OGYAzJV (Sodagree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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