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hayleywangg
作者 hayleywangg 在 PTT [ cat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713則
限定看板:cat
看板排序:
15F推: 我家沒縫線也不用戴頭套,也不需要回診。至於收費標01/31 13:21
16F→: 準每家應該都不一樣,我這地區最好的獸醫師只收700(01/31 13:21
17F→: 含狂犬病、體內外驅蟲,但不含血檢)01/31 13:21
10F推: 汪喵看來真的不錯,可惜好像很多貓都不吃XDD還好我家01/29 18:56
11F→: 主子吃,真的覺得很幸運01/29 18:56
6F推: 正常~我家的貓也很傲嬌01/28 23:27
3F→: 我第一次看到蛔蟲,還以為是吃到透明的電線01/27 20:32
7F→: 日本房子真的難找,特別是外國人更難找,寵物就難上01/27 03:04
8F→: 加難。超市賣的罐頭幾乎都是副食罐,只能說生在台灣01/27 03:04
9F→: 真的幸福01/27 03:04
32F推: 我之前還有看過要影印身分證的...如果不是政府機關(01/22 18:38
33F→: 收容所),真的有人為了養貓敢讓自己的身分證在別人01/22 18:38
34F→: 那邊留底嗎...01/22 18:38
549F推: 當三個人同時宣稱自己都是主人的時候...就看誰是實01/22 12:49
552F→: 實際照料的人,自然就有法律效力了。所以原po只要提01/22 12:50
553F→: 出這兩年照顧的證明,就可以反駁A跟H的說法。法律不01/22 12:50
554F→: 是這麼不通人情,特別是民法的部分01/22 12:50
564F推: 貓咪在法律上屬於物,這兩年間只要A跟H明知貓在你那01/22 12:53
565F→: 邊卻沒有追討,就算是一種默認所有權的轉移。為什麼01/22 12:53
566F→: 原po不趕快找律師討論?在網路上發文也沒有幫助01/22 12:53
39F推: 有些中途的要求真的很嚴格。當初為了養貓刻意找能養01/22 03:30
40F→: 貓的地方(雖然租金貴上一倍),然後才開始找貓養,01/22 03:30
41F→: 結果發現找到有緣的貓比找能養貓的房子還難= =01/22 03:30
42F→: 之前遇到某中途機構,評估審核說什麼小貓沒打疫苗不01/22 03:33
43F→: 能上飛機(我人在離島),我回覆說現在已經無此規定01/22 03:33
44F→: 了,可以到這裡再打,然後直接被已讀不回:)要求領01/22 03:33
45F→: 養人態度好的同時,自己態度卻很差,偏偏很多中途都01/22 03:33
46F→: 是這樣01/22 03:33
42F→: 動保蟑螂:) 看起來不是愛貓,是喪心病狂。01/22 03:24
276F→: 直接告了吧...雖然晶片未轉移,但是你執行照料的義01/21 13:47
277F→: 務這麼久了,已經是民法默示(暗示)所有權移轉的範01/21 13:48
278F→: 圍了吧?法律上怎麼看都是對你有利,為何當下不報警01/21 13:48
279F→: ?當下都會妥協直接讓對方把貓帶走,還需要期待談判01/21 13:48
280F→: 會談有什麼好結果嗎?01/21 13: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