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guyver
作者 guyver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340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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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板排序:
17F→: 學歷身高皆爆36.230.235.212 03/14 18:15
3F推: 申訴也沒用,既然利用了1:5的規則投保了,當你壽險保額下01/01 21:46
4F→: 修了,BXO也會強迫等比例下修,其實這條從以前就有了01/01 21:46
10F→: 這規則一直以來都在,也沒修什麼內規,這種等比例保額下01/01 23:22
11F→: 降不影響保額都是保戶自己想像的吧,最近真的有修改的內規01/01 23:22
12F→: ,反而是可以購買的醫療保額吧(例如日額限定在年收入的1/01/01 23:22
13F→: 120或月薪10%),如果有要提高實支的計畫別時,以他的新規01/01 23:22
14F→: 則就必須先取消在重新附加,不是直接調高,這時就會被用新01/01 23:22
15F→: 規則看待01/01 23:22
16F→: 不過我倒是期望去找金管會投訴,看能不能逼迫規章修正的01/01 23:28
17F→: 友善一點,而不是單單遷就個案處理,雖然我覺得最後結局幾01/01 23:28
18F→: 乎都會變成是針對個案處理,形成了有吵有糖吃。這幾年整01/01 23:28
19F→: 個規則反而越來越不友善01/01 23:28
7F推: 有體況就好好都留著吧,別亂動亂砍了11/16 18:08
8F推: 何況你這些加總起來保費也沒有多到哪去...相反的,如果預11/16 18:14
9F推: 算還夠,也還有意願再加強的話,建議在多補一些進去吧11/16 18:16
63F推: 好可愛~想認識(*砥`꼪)1.169.109.130 12/05 18:39
10F→: 你有朋友是從事保險工作?有的話,是不是應該跟他們碰面10/04 17:20
11F→: 聊一聊呢?而不要只是po出來等人在線上回答你吧。若沒有,10/04 17:20
12F→: 要朋友回答你也太強他們所難了吧...10/04 17:20
13F→: 先告訴我你主約是什麼=_=不然哪來的答案..09/02 18:26
14F→: 阿剛看到了不好意思,確定不行,需要新的主約09/02 18:29
49F→: 放心,法院如果有要判賠,保險公司就會給06/25 18:26
28F推: 直接提告,刑事附帶民事,然後請法官裁示賠款金額比較快。03/22 17:55
29F→: ps原則上要強制險脫勾先賠,有2個作法,一是在賠案立案前03/22 17:55
30F→: 先送別家先代賠,讓他們去跟肇事者的強制險的保險公司討(03/22 17:55
31F→: 但你這個來不及了,賠案已成立),二是有急需用錢本就可以03/22 17:55
32F→: 要求強制跟第三人分開賠付的,但需要跟保險公司溝通。03/22 17:55
33F→: 保險公司都會希望併在一起賠,因為可以不用走兩次流程03/22 17:57
47F推: 同天生日,生日快樂啊~1.164.245.232 12/28 01:56
2F→: 查這個幹嘛=_=12/21 20: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