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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GpTime 在 PTT [ C_ArtBoard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479則
限定看板:C_ArtBoar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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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F→: 原來還有分規格啊。11/09 07:52
21F→: 還挑明有還有更下流的,這待遇著實不低。11/09 07:54
112F推: 不起訴才有個資?那站內信含我的全名哪來的請指教?11/07 18:14
113F推: 算了反正不回答我也不意外11/07 18:16
133F推: 呃...檢察官不起訴才有個資誰講的,就在上面不遠處...怎11/07 18:46
134F→: 麼搞的好像我講的...11/07 18:46
138F推: 再來,有人檢舉他站內信我本名嗎?11/07 18:48
141F推: 一下子說沒取得任何個資,一下子說還有那張紙有個資...11/07 18:50
151F推: 所以以全名詢問的意思,就是已經取得個資沒錯吧?11/07 18:53
153F→: 我再問一次,沒有任何個資?11/07 18:53
180F推: 給我一個你寄信給我我就一定要回的理由?11/07 19:09
184F→: 私信詢問本名當然沒犯罪,如果同篇文章不斷打臉自己算犯罪11/07 19:10
186F→: ,那f哪還有機會一直亂放砲。11/07 19:10
188F→: 我想把人抓去關是從哪得來的結論願聞其詳。11/07 19:11
200F推: 所以他列出本篇文章相關具體事證,f一開始亂講話被打臉,11/07 19:15
203F→: 也間接證明事實了,這有什麼問題讓你針對這點跳針的?11/07 19:16
207F推: 私信沒怎麼阿,重點是有人說要不起訴才有個資阿,要我教你11/07 19:19
208F→: 怎麼抓重點嗎?11/07 19:19
211F→: 還信誓旦旦說根本沒有取得任何個資別人抹黑阿11/07 19:19
217F推: 源頭嗎?我從沒說要去檢舉f阿,不如你先去看看本篇推文11/07 19:21
218F→: 11:25處f到底說了什麼再來繼續談如何?11/07 19:22
224F推: 18:21跟18:23的推文順便看一下,再來問我在爭辯什麼。11/07 19:24
231F推: 是說,怎麼個公布法?11/07 19:30
3F→: ...為什麼又是從4/1開始,我1/19的申訴都沒處理阿...10/30 20:59
19F推: 都被桶到他媽都認不出來了,為什麼還要逼我笑他....做壞07/28 07:22
20F→: 事要有職業道德啊!那簽名檔這麼正大光明到底是哪招啊...07/28 07:22
77F推: 這個好笑,所以從我1/19的水桶申訴之後,我都沒有真正違規08/09 18:43
78F→: 囉?真的不要把搧自己的臉當作興趣跟消遣,很難看...08/09 18:44
252F推: 客觀什麼?要吵去別的地方吵,動不動就分人新帳號新ID,這08/05 22:44
253F→: 不是擺明挑釁?什麼時候你才會學會幾分證據說幾分話?別四08/05 22:44
254F→: 處去亂po文做正事的人,自己去開個串想怎麼吵都隨意,我保08/05 22:44
255F→: 證不會點進去看,因為你的ID臭了。08/05 22:44
5F噓: #1PIJM0fp (ONE_PIECE) 不敢為自己的話負責,這輩子真的就07/27 20:39
6F→: 這樣了07/27 20:40
8F噓: 感謝支援07/28 00:21
6F推: 4/1是怎麼算的?我1/19的申訴都等半年了...07/26 17:55
14F噓: 個人建議,勸你還是不要一直想代表誰發言。海賊版積案這07/27 07:34
15F→: 麼多,固然絕大部分是前版主的失控,但小組長拖了很久不07/27 07:34
16F→: 及時出來滅火也有很大問題。07/27 07:34
17F→: 發言前稍微考慮一下,你的用詞讓我覺得,好像我的申訴是在07/27 07:37
18F→: 找麻煩。07/27 07:37
21F推: 溫馨提醒:C.實例及3.影響中,7日以上是包含7日哦。07/11 12:46
39F推: 小組長八卦板活躍中07/11 14:12
1F推: 想詢問一下5.B.e的部分,如果水桶中的人不能檢舉,而戰鬥06/19 11:21
2F→: 類又只限當事人可檢舉,這樣會不會有瘋狂攻擊水桶中帳號06/19 11:21
3F→: 的漏洞可能?06/19 11:21
8F推: 可是我看過很多釣魚挑釁的,等到對方入桶後在水桶公告下加06/19 12:05
9F→: 以嘲諷,個人認為水桶僅需剝奪發言權,但如被攻擊仍該有06/19 12:05
10F→: 檢舉權。06/19 12:05
11F推: 另外,板規明定下的漏洞如都用1C來處置,我是怕版主群會被06/19 12:10
12F→: 反應1C無限上綱。06/19 12:10
25F推: 意思是貼別人站內信吧,但這條好像沒限當事人檢舉06/19 14:22
26F→: 就像f現在在桶內,如我提及他別版事務,是否他不能檢舉,06/19 14:23
27F→: 我能掛在嘴邊一年06/19 14:23
34F推: 並非怕你包庇,板主漏掉無可厚非,既然都是會懲處的,為06/19 15:07
35F→: 何水桶者不能檢舉針對的攻擊呢?06/19 15:07
36F推: 抱歉,我看到了,在「個人言論保護」那條。06/19 15:12
43F推: 忽然想到,如果水桶者不能檢舉的話,他該怎麼跟版主證明06/19 20:38
44F→: 違規者有嘲諷到板主所不知道的受害者他板言論?06/19 20:39
57F噓: 表達你不想幹板主就別出來鬧,是在敷衍什麼?06/20 15:38
61F推: 火氣一時太大,抱歉。06/20 17:04
21F推: 完善多了,辛苦囉04/29 15:00
22F→: 所以現在沒有置底檢舉了嗎04/29 15:00
359F推: 不知道他回頭來看自己噓文的文法,會不會被自己笑死。05/03 09:24
394F推: 已經很耐心回答了,板規就活生生在這篇文裡,不舒服就去05/03 10:13
395F→: 檢舉有這麼難理解嗎?自己吵架硬要逼人表態選邊站?05/03 10:13
488F推: 雖然我比較喜歡置底公開檢舉比較簡單明瞭,但還是需要保護05/03 13:11
489F→: 站內信申訴人的權益。只是站內檢舉好麻煩,有時候好懶得05/03 13:11
490F→: 檢舉...05/03 13:11
882F推: 我笑了,還是很有喜感。05/04 15: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