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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Golu 在 PTT [ Violation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5則
限定看板:Violat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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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證據]qwilfish 擅自使用本人推文為簽名檔
[ Violation ]0 留言, 推噓總分: 0
作者: zxcvbbb - 發表於 2013/11/27 20:59(12年前)
48FGolu:簽名檔XD11/25 10:35
[證據] ackboy造謠
[ Violation ]0 留言, 推噓總分: 0
作者: Golu - 發表於 2011/12/07 21:29(14年前)
64FGolu:只是純粹趁亂想紅加補刀 當初巨龍事跡難道也要再拉出來?12/07 18:35
65FGolu:如果不是只是說說而是真的要履行的話,等你正式說要請並且列12/07 18:36
66FGolu:出實際做法再說吧12/07 18:36
73FGolu:我就是你說的某G版友,首先你的回覆是有問題的12/07 20:28
74FGolu:1. 我只有"一次",就是你那時候巨龍抓馬那次用分身寄信給你12/07 20:28
75FGolu:所以所謂的"再用分身帳號寄信給我呢?"這句話不屬實12/07 20:29
76FGolu:從以前的虛疑尾移到現在又再來一次?12/07 20:29
77FGolu:2. 若我當時的發文真的越線達成恐嚇程度,那你該做的是向站方12/07 20:31
78FGolu:舉發後,決定是依照站內或者法律途徑處理,而不是當初不拿出12/07 20:31
79FGolu:來說明,卻又在這個時間點拿出來混淆視聽,有新招嗎?12/07 20:32
80FGolu:3. 我當時所用的分身是 goluu 當然如果ackboy不是在說我的話12/07 20:37
81FGolu:那我願意表示誤會的歉意,但依舊不贊同這種事後補刀的做法12/07 20:38
82FGolu:4. 胖熊之前判決事件肯定是有誤的,所以我不打算為此幫他說話12/07 20:53
83FGolu:但是這樣混淆視聽的手段,看久了很膩12/07 20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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