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gn7722
作者 gn7722 在 PTT [ LAW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81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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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F推: 你應該去當所長10/04 11:50
38F→: 可惜你不做了,不然真想看你當所長會怎樣10/04 11:51
39F→: 看到最後發現你還是回來做了,那就努力當所長吧10/04 11:52
40F→: 因為我真的想看你當所長會怎樣10/04 11:53
41F推: 績效本來就是應該要有的,但要合理、合情10/04 12:09
42F→: 合情合理只有四個字但可以涵蓋一堆東西10/04 12:09
71F推: 一言不合就開舉10/04 15:29
72F→: 我只想問一句啦,姑且不論是非對錯,你有想過檢舉下去會10/04 15:29
73F→: 怎樣嗎10/04 15:29
74F→: 即使都成立,你法律學很好,然後呢?拿去傷害週遭的同事10/04 15:31
75F→: ,退一萬步說,這些事有惡質惡劣到你必須採取檢舉告發這10/04 15:31
76F→: 種幾近毀滅式的方法來懲罰他們嗎10/04 15:31
77F→: 退十萬步說,這些事即使都成立。也都如你所說這樣,以對10/04 15:33
78F→: 你檢舉投訴內容為最有利方式角度看待,他們也不過就是懶10/04 15:33
79F→: 的照程序、覺得簡單處理就好,這樣你就要檢舉、告發??10/04 15:33
80F→: 你會不會覺得你用核彈炸麻雀?10/04 15:33
81F→: 如果心態如此,與你上班的確是相當要小心10/04 15:34
85F推: 當然你也可以說「我覺得是非對錯,對就是對,錯就是錯」10/04 15:38
86F→: 只要看到有人有錯,我就是檢舉到爆10/04 15:38
87F→: 我沒說你有錯,我只說我要小心10/04 15:38
94F推: 第一件事是一言不合就開舉,第二件我還真看不懂了,跟你10/04 15:46
95F→: 有什麼關係啊10/04 15:46
96F→: 如果你把同事看作是一個闖紅燈的違規仔,那我真的沒話說10/04 15:47
97F→: 了10/04 15:47
98F→: 別忘記這個闖紅燈的違規仔,是跟你一起出勤,出生入死的10/04 15:47
99F→: 兄弟10/04 15:47
100F→: 照你的邏輯,你老爸有交通違規,你可能也會檢舉給交大舉10/04 15:48
101F→: 發吧10/04 15:48
102F→: 重點是你可以把人生浪費在這種事情上,然後說自己多委屈10/04 15:50
103F→: 多辛苦多有壓力,我真的是服了你10/04 15:50
104F推: 勸你還是放過你自己吧10/04 15:53
105F→: 其實有點同情你了10/04 15:53
106F推: 你做的事根本沒意義啊10/04 15:56
107F→: 可是我覺得這些事,根本就連起訴都不會欸10/04 15:57
108F→: 更不要說弄大變成案例教育10/04 15:57
109F→: 進而改善大家的環境10/04 15:57
110F→: 這有點像什麼你知道嗎,有點像抓機車騎人行道然後說我要10/04 15:58
111F→: 讓A1降為0的概念10/04 15:58
114F推: 不然你去檢舉檢察官,如何?10/04 16:01
119F推: 我想法界是不可能容納這種想法的10/04 16:03
120F→: 因為真實的法界,並不會只單純死板的只看法條辦案10/04 16:04
121F→: 而且在於法律的界線內,考量法理情10/04 16:04
122F→: 而是10/04 16:04
126F推: 大義滅親XD10/04 16:08
127F→: 問題,就不是大義咩10/04 16:08
128F→: 以後成語要改,奈米義滅親10/04 16:08
129F→: 話說你女友會看PTT嗎10/04 16:09
130F→: 你如果沒攬到,那不就科科了10/04 16:09
131F→: 不過我覺得你也是說說的啦~10/04 16:10
139F推: 我還是想說,放過你自己吧10/04 16:21
140F→: 不知道你自己如果犯錯會不會自首10/04 16:22
141F→: 不小心走路闖紅燈,然後去警察局自首我剛剛走路闖紅燈10/04 16:23
142F→: 希望你能成為這種聖人,祝福你10/04 16:23
143F推: 什麼只有犯刑案而已!有錯都要自首!10/04 16:26
144F→: 好啦不跟你聊了,只能祝福你以後生活開心點10/04 16:27
293F推: 某個人再怎麼痛恨平庸的邪惡,也是X警察而已還不會去捅自10/05 09:49
294F→: 己同辦公室的同事10/05 09:49
295F→: 某人一直痛罵自己體制內的長官、還有其他很爛的同事,結10/05 09:51
296F→: 果也沒聽說他有去檢舉搞他們,反而整天上網靠x警察10/05 09:51
297F→: 辦公室的同事不是路邊隨機攔的違規三寶10/05 09:52
302F推: 請問討論這麼多,結論就是只要你10/05 10:47
303F→: 看到(or知悉同事(可能)違法你10/05 10:47
304F→: 就會去檢舉、告發這樣對嗎?10/05 10:47
305F→: 其實根本不用討論這麼多,問題的核心在於,你會檢舉同事10/05 10:49
306F→: (你覺得他違法的話),對吧?10/05 10:49
307F→: 知道這個是不是就好了,其他不用多說10/05 10:49
308F推: 內軌四等警特實在不需要滔滔不絕的陳述法律知識^^10/05 10:55
315F→: 有違法自然有在職的人會去抓,你只是不在職的10/05 10:56
316F→: 檢察體系、政風體系、調查體系,督察體系,請問你是哪一10/05 10:57
317F→: 個10/05 10:57
318F→: 路上違規的三寶,有警察會抓,有測速會拍,有肩頸連茶會10/05 10:58
319F→: 抓,你是民眾,你看到你會怎樣10/05 10:58
320F→: 問題的核心從來不是路上的違規三寶10/05 10:58
321F→: 而是你只是路過的民眾10/05 10:58
322F推: 你是走在路上的人,當你看到疑似違規情形,「你要怎麼處10/05 11:00
323F→: 理」10/05 11:01
324F→: 大多數人是無視,少部分人檢舉,但是因為這些違規仔跟你10/05 11:01
325F→: 素不相識10/05 11:01
326F→: 如果說這些違規仔都是你的親戚、朋友、同事、家人,還會10/05 11:02
327F→: 去檢舉的,我想應該是非常稀少的10/05 11:02
328F推: 不過我覺得警察工作太爛了,不適合您,您的才華其實應該10/05 11:07
329F→: 要去更好的地方發揮才對10/05 11:07
330F→: 警界太爛的,曲高和寡,在這爛地方您辛苦了,您一定可以10/05 11:08
331F→: 去更好的地方發展的,祝福您10/05 11:08
351F推: 我覺得應該去地檢署好好教育檢察官怎麼辦案的,竟然辦成10/05 11:39
352F→: 這樣!莫名其妙10/05 11:39
353F→: 支持學長去地檢署問承辦的檢察官!10/05 11:40
355F推: 檢察官這樣都沒有違法嗎?10/05 11:42
356F→: 學長是不是該處理一下了?10/05 11:43
357F→: 公理是非正義怎麼可以說簽結就簽結對吧10/05 11:44
358F推: 那你怎麼不去檢舉承辦檢察官10/05 11:54
359F推: 喔,原來還有想不想的10/05 11:58
360F→: 啊這不是同一案嗎10/05 11:58
361F推: 唉,大是大非面前還有想不想的,我真的太失望了10/05 12:02
362F→: 你要是沒發文,我也沒機會喊燒不是嗎10/05 12:03
399F推: 吐口水的案例我想也可以看做你巡邏到一半到別所轄區,然10/05 13:50
400F→: 後看到路人兩個人在吵架,然後A罵B~XXX,然後你就過去把10/05 13:50
401F→: A逮捕了,然後跟別所說,人我抓了,剩下交給你處理了,不10/05 13:50
402F→: 知我理解是否正確10/05 13:50
403F→: 真的挺有趣的XD10/05 13:51
404F推: 這樣你巡邏一班多到抓不完欸10/05 13:58
405F→: 啊你覺得這樣有意義嗎?我只想問路人吵架關你什麼事10/05 13:59
406F→: 這邏輯套用在父母小孩路邊因為買糖果吵架,老爸罵他兒子10/05 14:01
407F→: 個XX,你也能馬上把他老爸給抓了10/05 14:01
408F→: 我真的快笑死了10/05 14:01
418F推: 這時候再回頭看上一篇澄清文,嗯、、、原本想說什麼,但10/05 14:16
419F→: 還是算了10/05 14:16
426F推: https://i.imgur.com/Lnj9gkY.jpg10/05 14:29
427F推: 等一下,我說的案例不是警察的工作吧,你巡邏到一半,有10/05 14:34
428F→: 路人跟你說那邊有父子吵架,原來是因為爸爸不給兒子買糖10/05 14:34
429F→: 果吵架,吵架的時候爸爸脫口罵兒子說一句XX~然後你就當場10/05 14:34
430F→: 把他老爸逮捕了,你跟我說這是警察工作???10/05 14:34
431F→: 這法學,真是高啊!10/05 14:34
432F→: 對於警察勤務也是了解的相當透徹10/05 14:35
433F→: 在下實在望塵莫及10/05 14:36
436F→: 這樣做,再吵下去也沒有交集啦10/05 14:41
437F→: 你一直解釋你可以這樣做,我們一直解釋沒必要這樣做,這10/05 14:42
438F→: 樣要講什麼10/05 14:42
439F→: 第一件事法律沒規定你一定要逮補吧?第二件事法律沒規定10/05 14:43
440F→: 你要檢舉吧?10/05 14:43
441F推: 我從頭到尾沒說你不對,只是沒必要10/05 14:47
442F→: 我這樣簡單講一句你也能說家暴@@-,原來不給兒子買東西然10/05 14:48
443F→: 後罵他一句就是家暴,哭哭喔我不敢生了10/05 14:48
444F→: 構成貶抑詞的範圍非常廣,尤其對親人更容易說10/05 14:49
445F→: 簡單一句笨X都算欸10/05 14:49
446F→: 而且這種情境你把他老爸跟抓了,他兒子反而會嚇到爆造成10/05 14:50
447F→: 一輩子陰影吧10/05 14:50
449F→: 然後他小孩沒人顧了你要幫忙顧嗎?他小孩等等10/05 14:51
450F→: 要上課了你要載她去嗎10/05 14:51
451F推: 這樣也是家暴案喔,原來路邊爸爸罵小孩就是家暴案,soga10/05 14:57
452F→:10/05 14:57
453F→: 你去百貨公司玩具店應該蠻多家暴案的10/05 14:58
461F→: 照你邏輯公然侮辱就可以逮補啦,還要說啥10/05 14:58
462F→: 以您的法學素養,不用我說怎樣才算公然侮辱吧10/05 14:59
463F→: 我想這麼多文大家應該也都了解互相要說什麼了10/05 15:01
464F→: https://i.imgur.com/7YWjrY1.jpg10/05 15:01
504F推: 都說回家了大家越戰越勇10/05 15:55
514F推: 我真的覺得四等考試真的不該分什麼內外軌10/05 16:04
515F→: 分軌之後還大招我都不知道警專是在幹嘛了10/05 16:05
558F推: 我們在討論他幹嘛這樣做,他一直解釋他這樣做又沒有違法10/05 18:17
559F→: ,這根本是兩條不同的話題,大家可以回家啦10/05 18:17
568F推: 尤其第一件事,不逮捕也不會怎樣,而且10/05 18:36
569F→: 還是先去了解等待後續接辦單位的人,我10/05 18:36
570F→: 就不懂的逮捕要幹嘛?可能又會說這是警10/05 18:36
571F→: 察工作吧10/05 18:36
572F→: 第二件事就是個路人甲,然後就跑去檢舉了10/05 18:37
573F→: 兩件事,我都只能說2個字,爆傻眼10/05 18:37
585F推: https://i.imgur.com/sGHI0i4.jpg10/06 02:00
586F推: https://i.imgur.com/7iMy11i.jpg10/06 02:02
616F推: 哎呦,他只問他這樣有沒有違法10/06 09:50
617F→: 你們一直跟他講立法意旨,跟手段必要性10/06 09:50
618F→: 根本平行時空10/06 09:50
619F→: 講再多也是白搭,大家可以回家啦10/06 09:51
620F→: 他這行為就是沒有違法但沒有必要,就這麼簡單10/06 09:51
645F推: 如果今天有一個同事跟你一起上班,也很認真的盯著你一舉10/06 11:33
646F→: 一動,有可能違反紀律就檢舉督察組,有可能違法就馬上告10/06 11:34
647F→: 發地檢署,你喜歡這樣嗎?10/06 11:34
648F→: 不要跟我說你都很守法很守規矩,所以歡迎,那只是沒有這10/06 11:34
649F→: 種人在你旁邊,你很幸運10/06 11:35
650F→: 我只希望你要摸著自己內心問,你真的喜歡這樣嗎?然後你10/06 11:36
651F→: 問他幹嘛這樣,他回答你我為了世界和平(誤,是為了警界10/06 11:36
652F→: 的大義,要改善環境10/06 11:36
653F推: 你扯到仗義、吹哨者、改善環境、這都很好,問題你要看你10/06 12:12
654F→: 抓的點是什麼10/06 12:12
655F→: 你弄個連地檢署都直接簽結的案件,這算什麼?10/06 12:13
656F→: 你真的認為,地檢署隨便都敢簽結?尤其這個還是警察機關10/06 12:14
657F→: 內部吹哨者的告發10/06 12:14
658F→: 還是你認為,承辦檢察官敢簽結,他不用負責任?他主管不10/06 12:14
659F→: 用負責任?10/06 12:14
660F→: 簽結有兩含義,一個是根本證據不足,一個根本是無深入追10/06 12:15
661F→: 查必要10/06 12:15
662F→: 你連這都不知道,滔滔不絕的講一堆人認事用法錯誤,是判10/06 12:16
663F→: 決書看太多嗎10/06 12:16
664F→: 你真的要澄清風氣,麻煩搞點大的!真正的髒污!可以讓地10/06 12:17
665F→: 檢署有好棒棒績效的,好嗎10/06 12:17
666F→: 肅貪績效在檢察官辦案中是很重要的案件,你以為會有檢察10/06 12:18
667F→: 官不想辦?10/06 12:18
668F推: 套一句民眾指點警察怎麼辦案的話,啊檢察官就給你當就好10/06 12:33
669F→: 啦10/06 12:33
670F推: 如果你真的想討論這個簽結是否是對的,你可以貼去法律版10/06 12:36
671F→: ,那邊大神很多10/06 12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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