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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gg30 在 PTT [ marvel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66則
限定看板:marve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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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0F推: http://i.imgur.com/Vqmfjo3.jpg12/23 08:55
109F推: 這個情節是經典款11/07 07:30
42F推: 祂們的觀點跟我們不一樣,在祂們觀點沒魂沒靈就是塊肉而已<<11/05 08:04
43F→: <沒魂沒靈的肉塊 照這個道理 那阿嬤拿掉一個肉塊怎麼會有女11/05 08:04
44F→: 嬰靈11/05 08:04
79F推: 請示才知林益淇與關聖帝君有緣,曾是隨從<<<這不就靠關係走11/04 04:43
80F→: 後門嗎 關叔叔你好 我爸是趙雲11/04 04:43
218F推: 還沒吵完喔 你們的問題就是太執著"經驗"還是"創作" 板規清11/02 22:30
219F→: 楚寫明"經驗"一定要有鬼怪或超自然 獵奇血腥驚悚不管是不是11/02 22:30
220F→: 真實經驗 一律只能放在創作 蘇大跟小黑蚊兩篇都放在經驗 找11/02 22:30
221F→: 板規的標準理應都刪 只刪小黑蚊當然是雙重標準 但主要原因11/02 22:30
222F→: 應該是板主對板規的解釋不熟11/02 22:30
234F推: 要怎麼修訂板規 是之後的事 現在的板規就是兩篇都不能放經11/02 22:43
235F→: 驗 明明很簡單的東西 還能有爭議11/02 22:43
238F推: vicious666 法律上 如果你犯一個罪 適用兩條法律 那麼就要判11/02 22:49
239F→: 較輕的那個 這是被告的權益 所以 沒飄點放經驗 可以用沒飄點11/02 22:49
240F→: 刪 也可以用分類錯誤刪 兩個都適用 所以正常法律上可以主張11/02 22:49
241F→: 說 要刪可以 但只能用較輕的那條 至於這邊要用較重較輕或合11/02 22:49
242F→: 併計算或板主心情 就看板規有沒有另外規定11/02 22:49
251F推: vicious666 我本來以為是板規的問題 結果板規明明把標準寫得11/02 22:57
252F→: 很清楚 現在是板主法學素養的問題 其實這還比較嚴重 三條路11/02 22:57
253F→: 給你們啦 第一種板主改進 第二種大家忍耐 第三種直接罷免 沒11/02 22:57
254F→: 第四種11/02 22:57
260F推: 跟現實很像不是吧 現實中我們是選第二種啦 哈哈 我看飄板也11/02 22:59
261F→: 選第二種好了11/02 22:59
267F推: 飄板板主任期是多久?? 感覺像無限期 幹嘛不偷八卦板制度來11/02 23:21
268F→: 用11/02 23:21
295F推: 不要燒女巫 是制度的問題11/03 00:07
296F推: 燒女巫有什麼意義 就算蘇大被噓到倒噓到怕噓到十年不准發文11/03 00:10
297F→: 制度又問題不修正一定還有第二個第三個蘇大11/03 00:10
299F推: 那是柯P講的 我只是拿來應用 人要有中心思想 才不會左右搖擺11/03 00:18
307F推: 申訴罷免很簡單嗎 上次什麼藍天門...呃 算了 台灣人的小確11/03 00:36
308F→: 幸需要靠健忘和人情味維持養分11/03 00:36
314F推: 沒酸阿 健忘是不計較 也是孔子說的"恕" 人情味更是台灣最美11/03 00:49
315F→: 的風景 我覺得如果所有板友都能提升健忘和人情味的雅量 這11/03 00:49
316F→: 些爭議都能let it go 世界和平11/03 00:49
322F推: 我沒提任期制喔 我只是問這裡板主是無限期的嗎 提的是別人11/03 00:54
323F→: 不要抹黑潑糞 不過我想你這麼有人情味 也不會記恨很久啦11/03 00:54
327F推: 對了 為了表示我的誠意 偷偷跟你說 林鳳營買大送小促銷 趕11/03 00:55
328F→: 快去買喔11/03 00:55
330F→: 真的 我忘了耶 呵呵 我是台灣人嘛 健忘是我的小確幸養分阿11/03 00:56
343F推: 把任期拉長 投票天數縮短 又不用每次都要親自投到票不可 相11/03 01:03
344F→: 信板友的選擇咩 就算板友選錯人 反正還有下次可以選11/03 01:03
346F→: 很多技術性的部份都可以修改 重點是本質11/03 01:05
353F推: 要推要噓是個人自由沒必要批評 問題在於板主的執法標準 不11/03 01:12
354F→: 能說只檢討發文的人卻讓板主置身事外 越講越有既視感 不講了11/03 01:12
816F推: F控制慾重 M不是B型就是射手座 Y無辜的衰小路人11/02 09:54
868F推: 上一任的板主才罷免完 這任又要罷免 很顯然的就是板規不合11/02 10:32
869F→: 時宜 最好全部大修11/02 10:32
873F推: "大家"是誰? 誰代表大家?11/02 10:34
878F推: 這是最近很紅的話吧 如果一個制度讓100多個教授被起訴 那這11/02 10:38
879F→: 個制度就必須被檢討 拿來飄板就是 如果板規讓兩任板主被罷免11/02 10:38
880F→: 那這個板規就必須被檢討11/02 10:38
883F推: mOoOm主張的板主自由心證是屬於人治 可是人治是爭議最多的11/02 10:42
884F→: 還不如回歸法治 大家都照板規走 板規沒有說不可以po的就是11/02 10:42
885F→: 可以po11/02 10:42
894F推: 如果下台不能解決問題 幹嘛下台...如果不下台沒有解決問題11/02 10:48
895F→: 幹嘛不下台...限期改善 否則罷免...大概是這樣11/02 10:48
899F→: 我這講法很客觀喔 留或不留 掌握在板主自己手上11/02 10:49
903F推: a128是誰不重要吧 板規有漏洞被人挑出來挑戰也是剛好而已 就11/02 10:54
904F→: 像電腦駭客那樣 結果板主還真的中招惹出爭議 檢討問題在哪11/02 10:54
905F→: 補正就好了 駭客是誰重要嗎11/02 10:54
923F推: 柯P語錄多看幾次就大概知道我在講什麼啦 一個爭議出來沒關係11/02 11:13
924F→: 馬上把板規的模糊地帶修改好就好 這樣就不會有同樣爭議出現11/02 11:13
925F→: 如果爭議的處理辦法是板主自由心證 每次發文都要猜板主今11/02 11:13
926F→: 天心情的好球帶 怪怪的11/02 11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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