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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gekorader 在 PTT [ HateP_Picket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219則
限定看板:HateP_Picke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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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F→: OK啊,反正判決理由很明確,「有指向」+「有辱罵」嘛05/25 18:26
3F→: 我現在具體詢問,而非質問,的事情是以下兩種情況,我對版05/25 18:28
4F→: 規的理解是否正確:(1)若A作出一段「如果你喝水,你就是05/25 18:29
5F→: 弱智」的宣言,由於尚未指著任何特定對象鼻子罵,很可能05/25 18:30
86F→: 連何謂火星文都不應濫行判定了,這種涉及權益的事瞎判?05/28 00:40
82F→: 」之行為,姑且不論文字邏輯上不是人人都來"討論版務"這05/28 00:33
83F→: 個問題,答辯駁斥濫訴,就是有關;抗辯發言不成立謾罵,也05/28 00:35
84F→: 不是跟你講家長俚短別的事,拿7-2否定案情當事人發言是05/28 00:36
85F→: 等同於濫行干涉,能這樣那補充指控/抗辯,是幹嘛用的?05/28 00:37
81F→: 喔我打錯了,7-3論廣泛鬧版,7-2論謾罵與「討論無關版務05/28 00:31
1F→: 其實我真的沒有投幣要求這種表演服務耶w別到時跟我說未05/25 19:18
2F→: 取消訂閱視同同意收費喔w 政黑板文#1eCQJrVy發表了也可05/25 19:19
3F→: 能是誤讀也可能是扭曲之見解,被回應者對此行為評以弱智05/25 19:20
4F→: 一詞,外加,只要有閱讀文章就不會那麼弱智搞錯吧,與怕有05/25 19:22
5F→: 弱智看不懂,之見解;擱著那個看上去確實蠻弱智的對象在05/25 19:22
6F→: 旁邊,依舊不算是指著特定對象罵弱智,直到我指出該文作05/25 19:23
7F→: 者就是該言論所指的弱智,才算觸規~懂?犯賤,邏輯死亡,小05/25 19:24
8F→: 醜行為,或者弱智什麼的,都不是好現象,有則改進無則嘉勉05/25 19:24
9F→: 單論案情本身,其實你是不是犯賤,你我都知道;觸不觸規固05/25 19:26
10F→: 然是看我罵沒罵你犯賤,倒也沒錯,不過其實這有意義嗎w05/25 19:26
11F→: 臉頻頻往別人鞋底擦然後嚷嚷著快來看快來看,他踩我臉啊05/25 19:28
12F→: 這是什麼地方的風俗XD05/25 19:29
13F→: 是要研究到我算是指著你把實話說給你聽而觸規為止是不05/25 19:31
14F→: 是XD?有完沒完w05/25 19:33
16F→: 違規? Berotec: 本來就是不要對著板友罵都沒事05/25 20:24
17F→: 政黑天天會發生的回接文,A表達某立場,B開言則"針對這種05/25 20:25
18F→: 立場與其支持者"加以「藍/綠/白畜雜草傻鳥都這樣」之語05/25 20:26
19F→: 叫作沒有違規,沒有對著版友罵w 政黑#1eCQJrVy 對著曲解05/25 20:29
20F→: 指控稱之以弱智,叫沒有對著版友罵XD 請教一下,什麼邏輯05/25 20:29
21F→: ,罵的範圍比指著單人罵還廣且也可以鎖定到特定對象w然05/25 20:30
22F→: 後我這叫違規w05/25 20:30
23F→: 原語「犯賤邏輯死亡這種事情笑一天也就夠了」,也就是我05/25 20:38
24F→: 覺得這樣的人事物剛看很好玩,一天後再看,就沒這麼好玩05/25 20:38
25F→: 了;這個指向性高於上面所講政黑通行的AB例?05/25 20:39
26F→: 當我已在對顯屬濫訴的檢舉解釋案情時,版主的職責是判斷05/25 20:41
27F→: 事情而不是當你覺得我離題時問我"夠了沒"吧?05/25 20:41
28F→: 原濫訴文中自裁一詞有充足理由顯非涉違規與顯非自殺一05/25 20:44
30F→: 咦?在這個版你是有權者,我是當事人,我認為你權力使用不05/25 20:46
31F→: 當,你說我哀是什麼意思0.0?05/25 20:46
32F→: *顯非自殺義05/25 20:47
33F→: 在解釋客觀詞義與主觀想法上,我闡述我不會叫別人去死之05/25 20:49
34F→: 觀點,哪裡叫作離題?05/25 20:50
35F→: 喔對了,補充提醒一下:(甲)本版版主曾在檢舉、申訴爭議05/25 22:33
36F→: 中,與當事人的站內信爭論中,提及「討厭笨蛋」、「不要05/25 22:34
37F→: 讓我覺得你很笨」等語;站內信的環境,版主的有權限方身05/25 22:35
38F→: 份,笨蛋之貶抑詞,結果:獲判未涉犯指定謾罵貶抑特定對象05/25 22:36
39F→: (乙)本版亦曾發生在檢舉/抗辯過程中,檢舉人以卑劣等詞05/25 22:38
40F→: 藉機攻擊對方,按理實難說是與案情有關or有助於是非分辨05/25 22:39
41F→: ,但反正仍獲判"卑劣非用於汙衊特定人格,純屬形容行徑"05/25 22:40
42F→: 那按照(乙)事來看,這還有什麼好哀的XDDD姑且別說我在05/25 22:40
43F→: 闡述「我看到別人沒教養時不會希望他去死」而已,按(乙)05/25 22:41
44F→: 例來看,恐怕就算我指向某個行徑很沒教養都不該斷為違規05/25 22:42
45F→: 耶w何況當我論及是否涉犯教唆問題時,回答的當然是"我不05/25 22:44
46F→: 會叫人去自殺",而不是"我不會叫TWTP2018去自殺",不然版05/25 22:44
47F→: 規放在那邊給我答,變成我是在交代特定個人喔?邏輯?05/25 22:45
52F→: 什麼叫討論無關版務者?4-5 4-6還是7-2?05/27 21:05
53F→: 上(甲)例,那叫危害版務吧?爭議問題有個別判斷空間,請問05/27 21:08
54F→: 版主於私信對申辯者告知喜不喜歡笨蛋,於版務何益?05/27 21:09
55F→: #1eCS-tY2 我已接受申訴結果,但提出關於其他類同細節,05/27 21:10
56F→: 的相關詢問,尚未有版主回答;倒是原檢舉人,五次以上在此05/27 21:12
57F→: 與其無關之情形下發表亦與原案情分辨無關之發言,於版務05/27 21:13
58F→: 何益?05/27 21:13
59F→: 再者,如#1eB8icgc文建議對本版的"檢舉/抗辯"雙方設其他05/27 23:58
60F→: "現行版規",在推文發生檢舉與被檢舉人雙方吵個幾百樓之05/27 23:59
61F→: 情況;無論該文討論結果為何,不就說明,線行版規由於只禁05/28 00:01
62F→: 止非相關人等發言,那請問版主哪來的權力對於被檢舉方的05/28 00:02
63F→: 發言,論定"跟案情有關還是無關"?結案鎖文的權限、禁止05/28 00:03
64F→: 他人插言的權限都是版規授予的;當事人無論是檢舉方追加05/28 00:04
65F→: 發言還是被檢舉人追加發言,版主有權把7-2 7-3之類加上05/28 00:06
66F→: 去的話,請問那該篇建議文在討論幹嘛的?05/28 00:06
67F→: 發言警告?當時對於版主認為我發言不在案情範圍內的所謂05/28 00:10
68F→: "警告",馬上就正面回應了啊;版規是為了處理脫序之狀況,05/28 00:12
69F→: 又不是無視警告繼續展開,直接就針對警告內容我認為不正05/28 00:13
70F→: 確之處(並非脫離案情)解釋且加以舉證了,是沒有規定版主05/28 00:14
71F→: 必須對任何問題都予以回答,那總之我已經擺出了理由與其05/28 00:15
72F→: 它判例事證,版主未予回應駁斥,然後說是無關,還是那句話05/28 00:17
73F→: 於版務何益?於版規所維護之秩序何益?05/28 00:17
74F→: 尤其本篇所檢舉為7-2,f於18:02推文之改判已完全謬誤吧?05/28 00:20
75F→: 7-3論有關無關,7-2論是否涉及謾罵,在7-2的檢舉文下說符05/28 00:20
76F→: 合違規,「因為"無關"」?7-3該不該用在檢舉申訴文中影響05/28 00:21
77F→: 控訴與答辯都是個問題了,本篇控訴成立謾罵是因為無關w?05/28 00:22
78F→: 光是論是否涉及謾罵,除了無數視而不見之舉例,#1eB4Qp9A05/28 00:26
79F→: 檢舉的就是7-2與7-3,版主明確就給出了無比明確的05/28 00:28
80F→: → Berotec: 政黑政檢要指桑罵槐本來就可以 ,之回答05/28 00:28
3F→: 怎麼會無關0.0?智商比較高的人相信橘子無罪,都引為論據05/24 22:02
5F→: 了,你智商"很可能"比我低,請服膺你自己的論點,否則文盲05/24 22:03
6F→: 理盲或情緒失控確有一者以上成立啊w你在說什麼05/24 22:03
7F→: 喔抱歉,忘了是你,關愛之05/24 22:03
9F→: *"很可能"之邏輯,同"智商比你們高"一語,你又知道157就05/24 22:04
10F→: 比你所謂的"你們"高0.0?邏輯壞死?05/24 22:04
11F→: 請你檢附點9.之證據,你怎麼好意思說智商比你高的人語無05/24 22:05
12F→: 倫次呢w苦肉計喔w05/24 22:06
13F→: 免費教學:沒人在乎你有沒有檢舉誰,以及與我有沒有關,足05/24 22:06
14F→: 證閱讀與判斷能力有問題,別人在討論論據與尺度,就你的05/24 22:07
15F→: 閱讀理解有障礙認為是在檢討你檢舉不檢舉,確實理盲05/24 22:07
18F→: 呃?是以主受詞之方式加諸於人,或者以之形容於人,於所討05/24 22:22
19F→: 論之正當性應無直接關聯吧?或者,版規於此事之相關規範,05/24 22:23
20F→: 莫非是指:凡事大致只要以"抓著發言罵"+"我沒直接講你"05/24 22:25
21F→: 之方式,即便紮稻草人or滑坡等等邏輯謬誤,皆可免責0.0?05/24 22:26
32F→: 0.0其實你真的沒有重要到值得爭論,打一開始就只是好奇05/24 23:04
33F→: 一下本版版規的灰色地帶0.0點7.不就說了,文理,邏輯,情05/24 23:06
34F→: 緒與判斷都能丟這種臉,誰拿這種弱智當爭論對象w能這麼05/24 23:07
35F→: 死皮賴臉往自己身上攬來貼金也是蠻搞的05/24 23:07
38F→: ???政檢4-6 皆可做"案件補充",你有沒有抗辯,你想不想抗05/25 00:04
39F→: 辯,是案件補充?已聲明詢問對判決之標準,顯然詢問對象不05/25 00:05
40F→: 是你,教養?這網站該不會需要就犯賤問題進行育嬰吧w05/25 00:06
41F→: 建議我冷靜,無關版務與檢舉,也沒有澄清任何檢舉與申訴05/25 00:07
42F→: 相關的點;一樓開始就對申訴內容進行歪曲引導、製造指控05/25 00:09
43F→: ,我強調"與你有關之案情"才有你狡辯的份,好像沒很難懂?05/25 00:10
44F→: 我的申訴對象不是你,我重申我的申訴論據,跟你來告訴我05/25 00:12
45F→: 你覺得什麼事情如何如何,是一回事?跟案情的關聯在哪?05/25 00:14
47F→: 我配不配談教養好像依舊跟案情沒有關係,社會上要是每個05/25 15:39
48F→: 垃圾照了鏡子都來這哭訴自己對於是垃圾的事實無法接受,05/25 15:39
49F→: 那就真的是跑錯棚了,沒有多餘的同情心撥給之w05/25 15:40
51F→: OK啊,反正判決理由很明確,「有指向」+「有辱罵」嘛05/25 18:26
52F→: 我現在具體詢問,而非質問,的事情是以下兩種情況,我對版05/25 18:28
53F→: 規的理解是否正確:(1)若A作出一段「如果你喝水,你就是05/25 18:29
54F→: 弱智」的宣言,由於尚未指著任何特定對象鼻子罵,很可能05/25 18:30
55F→: 並不觸犯規定?除非喝水一詞改為涉犯族群歧視之類的對象05/25 18:30
56F→: (2)承上,A作此發言後,若B在相關的對話中,即便主張,我就05/25 18:32
58F→: 是喝水的人,亦因為這屬於對號入座,所以依舊未違規(應該05/25 18:33
59F→: 是吧,不然藍綠白畜之用詞,全版都進桶了);我要問的是,當05/25 18:34
60F→: B表明「我就是有在喝水的人時」,C作出「那你就是A說的05/25 18:35
61F→: 那種智障」,C此發言是否算觸規之辱罵?05/25 18:35
62F→: 為什麼我只能在水桶期間學習?而且我有沒有時間做什麼事05/25 18:36
63F→: 跟案情又有什麼相關了?雖然符合客觀事實,那我是否也可05/25 18:36
64F→: 說你有壽命-現年之時間可以探究你是不是一個雜種?05/25 18:37
65F→: 這是事實啊,你一生到死之前都可以做有權作的事,沒錯吧w05/25 18:37
66F→: 你可以還是不可以做什麼事,請問跟這個版跟這個案情有什05/25 18:37
67F→: 麼相關?難懂耶w05/25 18:38
68F→: 有沒有版主能釐清一下上述所問,關於此案相關違規的(1)05/25 18:39
69F→: (2)兩種情況,我上述理解是否正確或者何處有誤會?05/25 18:39
71F→: 這符合事實陳述嗎0.0?且與案情以及我的詢問有關嗎?怎麼05/25 22:16
72F→: 有的雜種對於自己被生而未教感到如此無所謂wwww05/25 22:18
73F→: 反正不必跟案情有關嘛,生活心得集思廣益05/25 22:19
74F→: 賤種,豬狗不分,丑類,沒有教養,這些,社會中真實存在的事05/25 22:22
75F→: 物,我不喜歡,不可以嗎0.0?為什麼你一直很激動地覺得是05/25 22:22
76F→: 在講你0.0是蠻汙穢的沒錯啊,你急著共鳴什麼勁w05/25 22:24
79F→: 行數=激動值,幾天前好像在某個賤種那邊聽過這種白癡論05/26 21:37
80F→: 調w套句本版版主的話,我討厭白癡,請勿讓我覺得你很白癡05/26 21:38
81F→: 至於中文能力與智力等問題,幾天前好像在哪邊有看過有個05/26 21:38
82F→: 賤種說事情的對錯應該看智商高的人認為如何,這種智商十05/26 21:39
83F→: 分低下的言論,真的,我又沒投幣,怎麼會一直有這種犯賤型05/26 21:39
84F→: 表演可看咧w 卑劣行徑跟犯賤行徑都是不好的,戒之XD05/26 21:40
85F→: 雖然從往例來看,這個版上確實有某幾條蛆蟲的世界觀是活05/26 21:41
86F→: 在這兒嚼屁話就足以過活,所以什麼像是要讀書還是受教育05/26 21:42
87F→: 的可用時數居然會以PTT看板使用權做連結的智障論調,可05/26 21:43
88F→: 能都由此而生,但反正與我無關,無忝所生嘛w訓賤胚沒錢拿05/26 21:45
89F→: 反正4-5 4-6只限制非相關人禁止參與,至於相關人刻意發05/26 22:00
90F→: 表無關案情之言論,對版規來說本來就是漏洞嘛,至於是否05/26 22:01
91F→: 算是7-2,就說了,我不替別人家的事情操心,這個版上有沒05/26 22:02
92F→: 有狗在吠關我屁事w版主不急我急什麼w05/26 22:03
96F→: 人類的邏輯是由於版主不急所以我不急,至於雜種的邏輯,05/26 23:45
97F→: 誰管它啊w雜種又不是什麼重要的事物w05/26 23:46
100F→: 中文不難懂XD"誰管它啊w雜種又不是什麼重要的事物w"05/27 00:07
101F→: 管它是什麼豬狗拼盤火星異種w賤胚求關注,隨喜施捨XD05/27 00:08
1F→: 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05/26 17:51
2F→: 能活到這種,假如被唾吐都算是賺到,的境界,也算不容易w05/26 17:51
3F→: 依判例本版可以主觀認定他人行為卑劣,結果用不上,連卑05/26 17:58
4F→: 劣與否的討論價值都沒有ww05/26 17:58
5F→: ^^^^依照某些破腦的哀法,下一篇應該是檢舉此言涉及"教05/26 17:59
6F→: 唆他人行為更趨卑劣",鋪ㄘwwww05/26 18:00
9F→: 沒辦法,被帶壞了,雖然版規只限制非當事人不得在檢舉/申05/26 18:42
10F→: 訴文中胡亂發言,不過前面還是看到有當事人發表不對案情05/26 18:42
11F→: 有關聯之言論,想說好像版規沒限制這個,就被帶壞了~05/26 18:43
12F→: "依判例本版可以"一語,指,本版已有可以講別人卑劣,不05/26 18:44
13F→: 受罰,之判例,只需引向"是針對行為,非辱罵特定人格"05/26 18:44
1F→: 小丑熬了大半天最後就生出這麼個主意來這現眼喔wwww05/25 17:08
2F→: 那怎麼辦?這邊有教育救濟機制還是心理輔導服務嗎?05/25 17:09
3F→: 1.自殺;2.自行決定;3.自制。犯賤邏輯死亡這種事情笑一05/25 17:10
4F→: 天也就夠了,重複沒新意就也沒那麼好笑了w對自己對社會05/25 17:10
5F→: 怎麼會有這麼偏差的認識,誰會想要一個小丑去死,網路上05/25 17:11
6F→: 另一頭的小丑之存在,光想到就令人幸災樂禍w沒教養的家05/25 17:11
7F→: 庭造成的禍害,首先還不是報在自身w稍微動一下腦,對別人05/25 17:12
8F→: 是怎麼看待小丑的沒半點自覺耶w05/25 17:12
10F→: 是針對案件推文啊w所以反覆檢舉離事實甚遠的瞎扯,變成05/25 18:01
11F→: 我有義務替別人家沒作好的教育負責喔?自裁一詞的三個意05/25 18:01
12F→: 思是什麼獨門絕學嗎?這種沒念書也不自己查的伸手牌行為05/25 18:03
13F→: ,我終究還是代勞了,只是問一下這邊有沒有教育救濟機制05/25 18:04
14F→: 或者心理輔導服務啊,這哪裡沒關乎案件?有的話或許就不05/25 18:05
15F→: 用我自個兒幫別人家作育嬰工作啊,你問的夠了沒是什麼?05/25 18:08
16F→: 至於4-4版規本身就存在的問題與疑義,前篇早就說了;對於05/25 18:10
17F→: 「顯然修文只是在發言回應」的行為,作出「就應該完全照05/25 18:12
18F→: 4-4這個存有疑義的規則作片面解讀/檢舉」之行為,我的回05/25 18:13
19F→: 應就是"這種邏輯相當可笑",可笑程度請類比「也完全參照05/25 18:13
20F→: 文字遊戲死定義,那乾脆說,這裡是政黑檢,政黑檢用以檢舉05/25 18:14
21F→: 政黑,而政黑檢的違規應另設政黑檢檢版,不然就是版規應05/25 18:15
22F→: 該要開篇就寫這裡是政黑+本版的檢舉版」,懂?要用智障邏05/25 18:16
24F→: 輯找事,那就是無處不可磨牙w哪裡沒針對案件?何況第二點05/25 18:17
25F→: 即便任何人看不懂或者不認同或者我說的不對,那終歸就是05/25 18:17
26F→: 我的見解而已,「假如我的見解與版規不合」這件事構成違05/25 18:21
27F→: 規?構成鬧版?邏輯只要死亡了就能把問題賴給別人是不是w05/25 18:22
1F→: "接受審理已標記"在哪?m文?回應時竄改了他人發言?05/24 23:27
2F→: 按這麼說,「本板為政黑檢舉板」,你把對政黑檢舉版"你認05/24 23:28
3F→: 為的違規"在此檢舉,自裁一下?再回去哪裡接受教育一下?05/24 23:29
4F→: 玩文字遊戲的話請勿在政黑檢舉版檢舉"政黑板"外的東西w05/24 23:30
13F→: 呃...所以公定所指的標記是什麼?ms之類的?05/25 08:44
1F→: ??蛤?那你要不要少一分腦補,就可以避免活在必須意淫一05/25 02:08
2F→: 下你有重要到別人需要情緒激動的謎之怪癖之中0.0?05/25 02:08
3F→: 4-4顯然在防範混淆內文、惡意修改內容與誤導;按照你要05/25 02:09
4F→: 說別人情緒激動就是的邏輯,那我覺得說你是無賴曲解慣了05/25 02:10
5F→: 痞慣了,好像更符合事實耶w啊你丟這種沒事找事的無賴邏05/25 02:11
6F→: 輯出來,啊我請問一下何謂接受審理已標記?是否是指m文?05/25 02:12
7F→: 不行?啊如果純粹無腦按照字面解釋,在沒有具體標準何謂05/25 02:12
8F→: "接受審理已標記"就「不得修改文章」之規定若成立,那政05/25 02:13
9F→: 檢版規開篇就寫這是政黑檢舉版,忘了提一句這也是政檢版05/25 02:14
10F→: 的檢舉版,鼓勵你除一除自己的邏輯障礙弊害,懂w?05/25 02:16
16F→: 鋪ㄘ,社會上的賤種若各個都按這個無賴勁兒去追本溯源,05/25 08:06
17F→: 也就沒有豬狗不分的疑難,搞得還要為丑類準備動保法囉w05/25 08:07
19F→: 畢竟無忝所生這種概念是人類發明的嘛w不怪你05/25 08:42
2F→: 因為你哭太用力了,看你錯過了最好的自112.104.155.175 05/24 19:22
3F→: 爽時間點,回來自己找打臉,好心幫你覆盤112.104.155.175 05/24 19:22
4F→: 結果弱智文盲不領情,沉浸式哭喪QQ112.104.155.175 05/24 19:23
6F→: 確實是不太重要,偶發的同情廢男而已,沒112.104.155.175 05/24 19:24
7F→: 有到把廢男死活當成值得研究的地步112.104.155.175 05/24 19:25
10F→: 挖靠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112.104.155.175 05/24 19:26
11F→: 你很有趣,真的,我很喜歡你112.104.155.175 05/24 19:26
12F→: 加油,我看好你,這版上的廢男無聊極了112.104.155.175 05/24 19:26
14F→: 你很可愛,怎麼有辦法說出這麼智障的話w112.104.155.175 05/24 19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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