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FUCCC
作者 FUCCC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660則
限定看板:全部
看板排序:
3F噓: 噁心05/03 14:55
4F→: 愛上只是藉口,真相是,是被姦了05/03 14:46
6F→: 大學教授你會喜歡?05/03 14:47
7F→: 當然不乏帥的啦 X星那種長相多有知識我都覺得噁05/03 14:48
8F→: 小心狼師哦05/03 14:49
40F推: 數學 英文我都有補過欸 好可怕05/03 00:19
46F→: 還好要提告了 不然鄉民又有話要說05/03 00:20
47F→: 我覺得英文老師蠻危險的05/03 00:22
72F推: 你在說下去又有人要說小說不能當證據 家人為何不提告 補充05/03 00:41
73F→: 一下 忘記還有什麼了05/03 00:41
1F推: 單身的朋友有的會執著在自己心儀的對象上,也有部份的人會05/03 18:14
2F→: 不斷轉移目標。05/03 18:14
3F→: 是廢話嗎05/03 18:14
5F→: Ok 那好 我們等家屬提告在討論05/01 12:23
6F→: 還沒提告不代表沒有證據吧05/01 12:24
8F→: 反正鄉民就是咬著「發生當下為什麼不說」想為加害者開脫05/01 12:27
10F→: 我只能想幸好你們這些人不是法官05/01 12:27
16F→: 你們有同理心就不會問這個問題05/01 12:29
18F→: 大部分的受害者都不會說 了解嗎05/01 12:30
27F→: 幸好我不是檢察官 不然你們的獸行就要被別人發現了 ㄎㄎ05/01 12:33
33F→: 是你先開始的吧05/01 12:34
35F→: 說理就說理 我是不是檢查官乾妳屁事 你又知道我不是?05/01 12:35
38F→: 我不是回你05/01 12:35
43F→: 想吵架我不奉陪啦05/01 12:36
45F→: 說沒證據的也是幻想 你又知道沒證據05/01 12:37
46F→: 說沒證據的也是幻想 你又知道沒證據05/01 12:37
47F→: 每一篇都要吵架 我也很累05/01 12:37
52F→: 不起訴?你的法律素養?05/01 12:38
58F→: 誰不起訴? 不起訴是法律處分哦05/01 12:39
59F→: 不是沒有起訴就叫不起訴05/01 12:39
65F→: 好啦 我要忙了05/01 12:40
68F→: 我有說要工作?幻想?05/01 12:41
69F→: 我有說要工作?幻想?05/01 12:41
72F→: 你的不起訴說趕快在打臉其他人吧哈哈哈哈哈哈05/01 12:42
93F→: 有人說「網路筆戰的低等境界就是挑對方語病死纏爛打,完全05/01 13:30
94F→: 訴諸不理性」欸 然後打錯字我都不管了 我把負全責說成負責05/01 13:30
95F→: 不可以?05/01 13:30
96F→: 國文老師?有幫女學生輔導作文嗎?05/01 13:31
106F→: 我不懂啦 講話講到失憶 上下邏輯不通的人有什麼資格推薦別05/01 13:44
107F→: 人上課?05/01 13:44
116F→: 下次你被性侵了 我第一時間會說證據呢?為什麼不告?我說05/01 13:49
117F→: 自願也是有這種可能吧?05/01 13:49
120F→: 也是有人專挑肥宅的05/01 13:50
126F→: 我發現你出現就會表示開始鬼打牆了 然後就這樣05/01 13:52
127F→: 下次你發一篇文好了 看看邏輯多通 不要藏在留言打游擊戰05/01 13:53
129F→: 我邏輯不通會有這麼多人回?05/01 13:54
138F→: 真的 要鬼打牆你不會多看幾遍?05/01 13:58
139F→: 幹嘛要花我時間05/01 13:59
406F推: 這是什麼鬼解答?05/01 12:20
407F推: 還有鄉民的要求未免太刻薄 講出的話一定要法律名詞? 簡直05/01 12:22
408F推: 比恐龍法官還恐龍05/01 12:22
4F推: 怎麼了?04/30 22:45
5F→: 可以說一下嗎 不然我要去睡了04/30 22:45
7F推: 不等了哦04/30 22:48
9F→: 這篇是要刪了嗎 幹嘛發一篇一樣的?04/30 22:49
10F→: 好 晚安04/30 22:50
21F噓: 使用大腦啦 她父母說為了顧全家人她否認04/30 20:39
22F→: 你好像是對方律師咬住一點就說無罪04/30 20:40
23F→: 忽略脈絡 該不會是理組的吧04/30 20:40
24F→: 而且是學店的 ㄎㄎ04/30 20:41
25F噓: 所以被害者家屬不能代表被害者打官司?人死了真相一定石沈04/30 20:45
26F→: 大海?04/30 20:45
27F→: 就算你這樣想我國的法律也不是這樣,加油啦 戰力有點弱04/30 20:46
31F推: 意有所指?「思琪、曉奇、怡婷等人,都是奕含一人的親身遭04/30 20:52
32F→: 遇」04/30 20:52
33F→: 然後我找不到否定女兒的論述04/30 20:53
34F→: 「她寫書的目的,是希望社會上不要再有第二個房思琪,希望04/30 20:54
35F→: 天下的父母、善良的男孩、女孩和男人,都能用溫柔和溫暖的04/30 20:54
36F→: 心靈來一起保護房思琪們。」這樣夠支撐吧?04/30 20:54
37F→: 混淆視聽的是你吧? 聲明沒有的東西硬加上去04/30 20:55
38F→: 太弱了啦 森氣04/30 20:56
39F→: 補一下陳腥國文再來04/30 20:57
40F→: 喔忘了 陳老師去中國取材了04/30 20:58
41F推: 國文 法學素養 ....程度大概道德國真遠04/30 21:00
42F推: 自刪啦 不然很丟臉04/30 21:11
43F推: 留言不能備份 不然你真的不用混了04/30 21:14
44F→: 把我留言刪光也沒關係 看到你這篇文章的人最好是會認同04/30 21:15
45F推: 就你以後的論述會被打折而已啦 沒那麼嚴重04/30 21:18
46F→: 吧04/30 21:19
48F→: 我是覺得你為反對我而反對我04/30 21:34
49F→: 幾乎每篇你都出現吧04/30 21:35
51F推: 支持我的也很多啊 你有發現嗎04/30 21:38
52F→: 而且PTT就是這樣 愛檢討被害人04/30 21:39
55F→: 好啦 「真理不是服從多數」04/30 21:41
56F→: 更何況這裡就是一個父權的地方04/30 21:42
59F→: 祝你女兒老婆(如果可能有)一輩子不會遇到這樣的事04/30 21:43
60F→: 祝你女兒老婆(如果可能有)一輩子不會遇到這樣的事04/30 21:44
62F推: 我希望我遇到這樣的事 大家集中檢討我或我的父母04/30 21:47
63F→: *不要檢討04/30 21:47
72F→: 人言可畏04/30 22:33
5F噓: 說好囉 我不會反駁你 但可以噓吧04/30 19:34
6F→: 幻想說取代自願說 真棒!04/30 19:35
11F→: 我就來看看明天會有什麼新理論04/30 19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