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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foolfighter 在 PTT [ HatePolitics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91592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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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F推: 朱立倫:這次副手玄過頭轉手一次軍宅就七百萬了,哪11/26 03:04
13F→: 還建商送禮賄賂11/26 03:04
14F→: 建商:難不成要送房子......11/26 03:04
54F→: 反對四成補貼,懂?11/25 19:11
55F→: 不反對納保,反對補貼外國人,沒做功課欠砲喔11/25 19:12
18F推: 這個不是很黑嘛? 我朋友他爸民調吊車尾,被同黨買榜08/13 01:59
19F→: 變成第一,對方還喊出他爸穩上,要把票分給其他候選08/13 02:00
20F→: 人08/13 02:00
26F推: 9008/11 13:42
42F→: 朝聖08/11 20:47
136F→: 桃園陸光里的賭約開了嗎OP大01/16 23:43
137F→: 我很樂意輸錢給你就是了01/16 23:44
146F推: 好大一包阿@@01/17 01:11
147F→: 其實我比較希望輸錢給你XD01/17 01:12
150F推: 哈哈哈哈01/17 01:17
55F推: 台大歷史系花去湊什麼熱鬧?08/03 15:23
58F推: 反串系花被認真看待了....08/03 15:35
73F推: Q茅中離,長毛淚崩,吳思滑:沒看直播的民眾都覺得是08/03 16:23
74F→: 教育部比學生理性,人不要臉天下無敵,耶~08/03 16:23
76F→: 思滑:你只要先被我盧到崩潰就不足為懼啦08/03 16:31
1F→: 又是一個無視國民黨號稱支持多元成家的07/29 23:52
4F噓: 廢死一直都是馬英九的政策,廢死一直都是馬政府法務07/29 23:54
5F→: 部的目標07/29 23:54
7F噓: [新聞]國民黨臉書籲:尊重多元 讓彩虹被看見07/29 23:57
10F→: 反多元成家遊行會感到愛國? 閣下還好嗎?07/29 23:58
11F→: 3k真不愧是政黑三寶,說國民黨支持同志平權就崩潰了07/29 23:59
13F噓: 所謂中立選民在檢討廢死的時候永遠是罵在野黨不罵執07/30 00:02
14F→: 政黨,選擇性無視廢死部長王清峰是誰任命的07/30 00:02
15F→: 執政七年爆發多起連環隨機殺人案,不去就檢討執政政07/30 00:04
16F→: 府,檢討在野小黨廢死政見,齁糗07/30 00:04
26F→: 你說另一個立場的支持者不該反過來指責不同立場的人07/30 00:07
31F→: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今天是異性戀限制結婚,不是同志限07/30 00:09
32F→: 制異性戀結婚07/30 00:09
40F→: 當你今天剝奪別人的權利把腳踩在對方的臉上,其他看07/30 00:11
41F→: 不下去的人要求你把腳拿開,你卻說:「怎麼可以這樣07/30 00:11
42F→: ?雖然我知道他有不被踩的權利,但是反過來另一方也07/30 00:11
43F→: 有踩他的權利啊」07/30 00:11
46F→: 「你們怎麼可以指責我限制同志的結婚權利呢?」你是07/30 00:13
47F→: 這個意思嗎??07/30 00:13
50F→: 美國憲法法庭宣告不讓同志也享有婚姻是不平等的法律07/30 00:14
51F→: ,你好好想想吧07/30 00:14
61F推: 真不愧是蛆蛆,侵犯人民權益和自由當家常便飯:"憲法07/30 00:17
62F→: 第二十二條定有明文。婚姻家庭,即屬社會秩序之一種07/30 00:17
63F→: ,乃基本權利之一,國家負有保護之義務,否則即有礙07/30 00:17
64F→: 公共利益,自為法所不容。"3k黨不意外07/30 00:17
70F→: 還不給登記結婚不是侵犯權利咧Zzzz07/30 00:18
73F→: 先學會什麼叫平等精神好嗎? 結婚為什麼是一夫一妻專07/30 00:19
74F→: 屬?07/30 00:19
79F→: 沒有登記結婚民法上就是沒有結婚,你柏拉圖式婚姻喔07/30 00:20
91F→: 我反同志領養小孩,可是之前在八卦版被同志打臉現行07/30 00:23
92F→: 法律並沒有限制同志伴侶領養小孩,如果他說的是真的07/30 00:23
93F→: ,那領養根本是假議題,剩下同志被剝奪法律配偶身份07/30 00:23
94F→: 是否符合平等精神07/30 00:23
103F推: 沒有登記就沒有配偶身份,不給登記就是剝奪享有法定07/30 00:25
104F→: 配偶的權利,到底哪裏很難懂?07/30 00:25
115F→: 憲法二十三條就告訴你婚姻是基本權益,還在跳針07/30 00:26
145F→: 婚姻自由本身就是基本權益,你剝奪一方的自由還大言07/30 00:34
148F→: 不慚說婚姻自由不是權益,這種邏輯乾脆說身體自由權07/30 00:34
149F→: 不是權益,跑步游泳才是好了07/30 00:34
156F→: 你說不是就不是喔,憲法跟法學學者都說是,拿憲法出07/30 00:35
157F→: 來你又說無限上綱,哪你說不是的根據在哪???07/30 00:35
170F→: 沒有登記民法上就沒有結婚,你的法學素質到底有多差07/30 00:38
171F→: ?07/30 00:38
175F→: "修正後民法第982條規定:「結婚應以書面為之,有二07/30 00:38
176F→: 人以上證人之簽名,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07/30 00:38
177F→: 婚之登記。"07/30 00:38
181F→: 有婚禮無登記=法律上沒有結婚。 無婚禮有登記=正式配07/30 00:40
182F→: 偶07/30 00:40
186F→: 不給登記=不給有效婚姻=不給婚姻自由,到底哪來的沒07/30 00:42
187F→: 有限制權利?07/30 00:42
190F→: 有人在談儀式婚嗎? 一直都是登記結婚啊07/30 00:42
191F→: 如果這種法律上不存在的的婚姻是你們所謂的多元成家07/30 00:45
192F→: ,那你們還要談什麼?07/30 00:45
201F推: 任何人現在都可以宣布娶柱柱姐為妻,如果五個男的同07/30 00:48
202F→: 時宣布,那不就亂倫zzz07/30 00:48
218F→: "按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,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07/30 00:57
219F→: 者,均受憲法之保障"07/30 00:57
227F推: 我沒有研究什麼1M32F的多重伴侶會不會對社會秩序造07/30 01:01
228F→: 成影響,也許不會吧?你可以說服我為什麼不會,然後07/30 01:01
229F→: 我會上街頭挺你的婚姻主張,但我可以確定的是反對派07/30 01:01
230F→: 絕對拿不出同志單一伴侶婚姻為什麼會比異性結合造成07/30 01:01
231F→: 更多社會秩序影響,除了宗教者玻璃心碎滿地之外?07/30 01:01
233F推: 至於未成年16位的舉例,你先了解未成年本來就可以結07/30 01:04
234F→: 婚07/30 01:04
236F→: 那難道某人當選總統,敵對陣營玻璃心碎上街丟汽油彈07/30 01:05
237F→: ,我們就可以剝奪某人當選總統的權益嗎?07/30 01:05
238F→: XD07/30 01:05
239F→: 所以同志婚在歐美各國常常以公投作為表決手段,還有07/30 01:07
240F→: 什麼辦法比公投直接民意更能夠代表社會能夠接受的程07/30 01:07
241F→: 度?07/30 01:07
242F→: 同權我沒有跟,但我心中最理想的做法就是發動公投,07/30 01:08
243F→: 公投過了就修改民法07/30 01:08
244F推: 原po嚮往1v.s.32, 3v.s.5 我都ok,只要你能夠說服大07/30 01:10
246F→: 部份的民眾對社會制度不會危害,我認為那是你的自由07/30 01:10
247F→: 與天生的權利,反以說你響往英國的民主制度,我想這07/30 01:10
248F→: 大概接近了吧07/30 01:10
256F推: 也有部分同志與支持者(或大部分?)主張天賦人權,07/30 01:13
257F→: 政府限制自由不應該歧視同志,因為不需要公投,但是07/30 01:13
258F→: 原po主張顧慮反對者的心聲,所以公投只是我跟原po的07/30 01:14
259F→: 最大公約數,如果他真的跟他所說一樣想響往民主制度07/30 01:14
260F→: 的話07/30 01:14
261F推: 我懂jonathan你的意思,我也覺得立即修法的程序是合07/30 01:20
262F→: 理的做法,但是如果我們從法律精神來看,如果能用公07/30 01:20
263F→: 投證明民眾對新一婚姻定義的接受度,亦即也證明符合07/30 01:20
264F→: 同志單一伴侶婚姻並未違反社會秩序的定義,那麼一旦07/30 01:20
265F→: 通過公投,新法的基礎會更加穩固,否則我想也許以台07/30 01:20
266F→: 灣相對歐美的保守,可能還會再拖上好幾年07/30 01:20
271F推: 當然這只是我的想法,同樣的議題不同的人就可能有不07/30 01:29
272F→: 同的想法,我也支持立即修改民法,但我更偏好先公投07/30 01:29
273F→: 衝擊或許更小,如此而已,可能我覺得同志等了這麼多07/30 01:29
274F→: 年,可以再等等公投,但顯然多數黨沒有誠意訴諸公投07/30 01:29
275F→: ,可是打算用特別法應付這波平權浪潮交差了事07/30 01:29
279F→: 沒錯!時機不成熟沒過反而是胎死腹中的下場,當然事07/30 01:33
280F→: 前可以多做民調,這時候是看你願不願意用直接民意去07/30 01:33
281F→: 打臉危害某些團體主張同志單一配偶危害社會秩序的謬07/30 01:33
282F→: 論07/30 01:33
287F推: 可是我想我們的大法官也沒有先進像其他國家到願意在07/30 01:37
288F→: 這個時候跳出來說限制同志單一伴侶婚姻違憲,所以他07/30 01:37
289F→: 勢必會發展成兩派人馬街頭隔空叫囂的局面。07/30 01:37
293F推: 或者折衷的辦法就是用一面倒的民調迫使民代通過修正07/30 01:40
294F→: 案,因為我真的不覺得藍綠黨團不管誰成為大黨,兩者07/30 01:40
295F→: 會有魄力主動推動這樣的法案07/30 01:40
296F推: 你講得很有道理,顯然你在這個問題研究比我深,有些07/30 01:42
297F→: 我甚至邊打看法才便想到後果,但我真的想說既然不靠07/30 01:42
298F→: 大法官、不靠公投,最有可能的發展就是兩黨擺爛,端07/30 01:42
299F→: 出一個特別法叫大家洗洗睡07/30 01:42
300F推: 如果民調都沒辦法給民代信心的情況下,他們對選票跑07/30 01:45
301F→: 票的壓力可想而知,而台灣的民代向來是以牆頭草著稱07/30 01:45
302F→: ,那麼,或許真正的同志婚姻平權就等到多年以後的世07/30 01:45
303F→: 代交替了07/30 01:45
304F推: 如果前面所說,我對這個議題只有認同理念研究不多,07/30 01:48
305F→: 只是就我的一些意見上網發表,所以公投這條路只是我07/30 01:48
306F→: 個人偏好,但相信長期深耕同運的網友更知道什麼是更07/30 01:48
307F→: 好的做法07/30 01:48
310F推: "婚姻平權",因為婚姻自由是權利,非危害社會秩序,07/30 01:55
311F→: 國家必須保障,你有障礙還在跳針?07/30 01:55
312F→: 婚姻平權=不以性向有所歧視的平等婚姻權,還在那邊07/30 01:57
313F→: 問到底要的是婚姻,還是平權,3k不意外07/30 01:57
314F→: 避免你繼續跳針,我直接跟你講,同志要的就是和單一07/30 02:00
315F→: 伴侶合法結婚像異性戀配偶一樣,不得重婚像其他配偶07/30 02:00
316F→: 一樣,遵守一切婚姻義務和權利和異性戀配偶一樣,懂07/30 02:00
317F→: ?07/30 02:00
320F→: 3k你還沒秀夠下限,看來今晚你沒有極限07/30 02:08
324F推: 法治精神就是人人享有平等的權利,不得歧視,如果同07/30 02:12
325F→: 志想要有法定配偶,但你卻屁不出足以危害社會必須干07/30 02:12
326F→: 涉其婚姻自由的理由,那國家就沒有權力剝奪其婚姻自07/30 02:12
327F→: 由,可憐,藍腦沒有自由民主社會概念不意外07/30 02:12
328F→: 不要理他,他在政黑是出名的理盲07/30 02:13
329F→: 之前還發廢文說可惜了阿帕契飛官,蔚為政黑今年必賞07/30 02:14
330F→: 奇文07/30 02:14
331F→: 講了半天,到現在講不出一句同志婚姻為什麼危害社會07/30 02:15
332F→: 必須限制婚姻自由的理由07/30 02:15
333F推: 愛問一些基本觀念,別人解答了又不仔細聽,下次繼續07/30 02:17
334F→: 推文跳針,這ID看到就火07/30 02:17
358F噓: 圖滿中肯的07/30 14:57
103F推: 國民黨養一堆低能兒,根本慈善企業07/02 18:19
455F→: 幹!這樣也行喔04/04 23:37
37F推: 朱立倫連瞭解對手政策的功課都沒做12/10 01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