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flutterdown
作者 flutterdown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262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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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3F噓: 現行法本來就沒有444-1,買哪本都一樣08/08 19:04
65F推: 按到噓,推回來。要嗆人可以,但請先加強自己的能力08/08 19:07
66F→: ,免得貽笑大方08/08 19:07
97F→: 民法444條從沒修過,也沒有存在過444-1,建議v大s大08/08 19:31
98F→: 查詢一下08/08 19:31
110F→: 104年6月10日的修正只有針對第10條,v大你都知道去法08/08 19:49
111F→: 規資料庫了,請拉到網頁最上方的修法沿革寫得很清楚08/08 19:49
112F→: 另你念茲在茲的444-1跟444-2,那是444條第1項跟第2項08/08 19:50
114F→: 這篇的推文一整個歪了,原PO如果需要個方向,建議參08/08 19:51
116F→: 考d大的推文,僅回應至此。08/08 19:52
24F→: Jins08/04 20:08
9F→: 已經準備程序的話,應該就是起訴進入法院了。 建議可07/27 17:24
10F→: 以調解沒結果後,在開庭時當庭把書狀給法院, 記得多07/27 17:24
11F→: 做一份繕本跟自己的留存就好。 調解一般不大會限制入07/27 17:24
12F→: 內的人,但基本上以當事人為主, 且不能妨礙調解程序07/27 17:24
13F→: 的進行,不然可能會被請出去。07/27 17:24
15F推: 原PO好聊有深度,可以一起進步的對象182.235.129.50 07/25 04:39
3F→: 訴狀何時提都可以,只要是儘早在開庭前提出就好。07/01 17:17
468F推: 推06/24 07:59
9F→: 日系錶名人沒問題,其他問題可以找國華05/20 00:02
64F推: 路人路人+105/09 23:09
2F→: 與其說會被政府處罰,應該說是會有同儕及長官的壓力11/05 12:40
9F→: 謝謝K大的意見!11/05 13:05
8F→: 不推。老闆應該是生手,烤出來的成品,個人認為版友10/23 20:44
9F→: 或許可以烤得更好。10/23 20: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