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ff56789
作者 ff56789 在 PTT [ LAW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7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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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F推: 這個不一定 一般來說無照不能逕行舉發 可是監理站一樣會11/24 08:31
8F→: 舉發並裁罰 有朋友遇過 最好打行政訴訟才撤銷罰單11/24 08:31
9F→: 最後11/24 08:31
3F→: 煙灰被風吹難免會吹走一點,但如果自己抖的我都抖在煙灰10/20 00:02
4F→: 缸裡10/20 00:02
5F→: 我真的很納悶,我還在那邊跟他們講了很久,說我沒有,我10/20 00:04
6F→: 也盡量舉證了,他們都是一直說,他舉發後收到裁決書再去10/20 00:04
7F→: 申訴,警察也一直問我身分資料,我也拒絕,提釋字535他10/20 00:04
8F→: 們就會說 職權行使法第16條什麼的10/20 00:04
30F→: 我知道這是行政罰法的34條用警察強制力確認身分,但問題10/20 09:50
31F→: 來了,我沒有做這件事,不符合行政罰法34條的現行違反行10/20 09:50
32F→: 政義務,他們也拿不出證據來,怎麼能當下就覺得我違反行10/20 09:50
33F→: 政義務10/20 09:50
34F→: 我也知道後續就是訴願行政訴訟 但是這些東西都是曠日費10/20 09:52
35F→: 時,我不知道為什麼不是當下反應有錯,他們立即改正,而10/20 09:52
36F→: 是說什麼他還是開單剩下的再去訴願10/20 09:52
3F→: 有刷身分證10/07 18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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