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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fatbean 在 PTT [ Examination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39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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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F推: 推12/16 22:32
244F推: 想問樓上,理論是這樣沒錯,但那也是自己接才那麼多吧。12/15 19:23
245F→: 受僱律師的行情不是只有司法官大概一半或六成嗎?何況實12/15 19:23
246F→: 習的時候幾乎要餓死...12/15 19:23
290F推: 有人就是故意在引戰,大家不要拉低自己格調去回應了12/16 00:15
296F推: 某c你那兩個情形不能類比好嗎?根本詭辯。12/16 00:32
322F推: 真的這麼如魚得水,才不會到處引戰,裝逼誰不會。倒是都12/16 12:47
323F→: 幾歲了,還在這硬凹,我都替你感到丟人了12/16 12:47
326F推: 問題是你說的哪是事實啊XD你的論述是,沒考過就不能批評12/16 13:16
327F→: 好考=沒當過總統不能嘴總統爛,請問這有一樣嗎?真的要類12/16 13:16
328F→: 比也要是「沒當過總統難道不能嘴總統好選嗎」精神勝利也12/16 13:16
329F→: 是你自己腦補的,多少回你的人司律都上榜了,但你都裝沒12/16 13:16
330F→: 看見而已12/16 13:16
331F→: 啊還有,要嘴律師好考以前,就拿及格證書來,不要一直推12/16 13:20
332F→: 託沒人贊助、沒空、無聊等等,還沒去考話就說這麼滿,根12/16 13:20
333F→: 本沒說服力12/16 13:20
340F推: 嗯對啊,我現在就是拉低自己格調啊,但總比有人一開始就12/16 14:02
341F→: 很低來得好。昨天你不是也在跟網友玩拜拜遊戲,結果馬上12/16 14:02
342F→: 就被調出來。12/16 14:02
343F→: 講給自己爽的,那你上面一大串是吵假的?你自己講出來的12/16 14:05
344F→: 話你相信喔?我是不信啦。我在想嘴這麼臭的人,現實生活12/16 14:05
345F→: 到底多可悲才會來刷存。根本國中生吵架。12/16 14:05
346F→: 針對你的痛點都沒回應,還要上來跟別人爭什麼。12/16 14:06
367F推: 真是不懂嘴成這樣這樣是有什麼快感欸,好啦好啦你加油12/16 15:37
30F推: 國文真的很謎 我提早半小時交 64分。雖然今年司法官落榜12/15 12:53
31F→: ,但決定去當律師惹12/15 12:53
1F推: 跟去年一樣時間12/13 17:06
290F推: 恭喜上榜各位12/14 14:22
11F推: 真的博大精深,民法組依然覺得民法炸難,從來不敢說這是11/05 08:25
12F→: 自己強科11/05 08:25
31F→: ...歪了啦11/06 09:10
7F推: 推10/20 11:56
2F→: 監考人員一直有講要分開寫,應試通知上也有一直講。甚至10/20 09:00
3F→: 連答案本上也都有寫...好啦我知道你很不甘心,唉10/20 09:00
36F推: 刑訴三答案在林師的「第六種法定證據方法?」反正實例解10/17 15:53
37F→: 析要看。10/17 15:53
44F→: 個人覺得跟鑑定證人的關係不大欸,因為題旨沒有談到丙的10/17 15:55
45F→: 陳述,重點應該放在b能否為乙提出。(淺見)10/17 15:55
53F→: 沒有喔,我很認真在講第三題,去翻林師的文章。其他科看10/17 15:59
54F→: 出考點的學生很多,能不能鋪排有力才是重點。10/17 15:59
68F推: 頂替我也沒寫XD因為我找不到法條啦XD後來才發現在16410/17 16:32
74F→: 同樓上 義務法則什麼的在那題我覺得不是大重點10/17 19:03
99F→: 靠杯民法考和解契約我完全沒寫到QQ10/18 12:44
119F→: 否認之後就是非婚生了啊。怎麼會不溯及?10/18 13:11
133F→: 弱弱問民一大家都有寫到和解嗎orz10/18 13:48
136F噓: 幹我考完了爽10/18 16:05
147F→: 幹我沒寫和解 感覺沒希望了 難得每科我也都覺得寫得還可10/18 16:14
148F→: 以10/18 16:14
159F→: 唉有人可以安慰我嗎orz10/18 16:25
257F推: 這樓根本歪了XD10/19 20:53
7F推: 剛剛有親自問老師,覺得暖男一枚:)10/13 00:27
729F噓: 無聊 一直推推推10/06 10: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