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Fant1408
作者 Fant1408 在 PTT [ L_BoyMeetsGi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81則
限定看板:L_BoyMeetsG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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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部HatePolitics3224sex1263MenTalk696CCRomance620PublicIssue564L_SecretGard395HateP_Picket309About_Life249L_PTTAvenue244Gossiping176FuMouDiscuss160f-sexBM151NBA137feminine_sex135L_BoyMeetsGi81home-sale71Patent68Psychiatry44CFantasy43WomenTalk40book36NHU_Talk30L_TalkandCha26PttHistory22eWriter19Violation19gallantry17ID_Multi16ComeHere13NBAEasyChat12LTK10Militarylife10basketballTW9Salary9SYSOP9historia8Japan_Travel7KOTDFansClub7TigerBlue7GossipPicket6W-Philosophy6LGBT_SEX5Marginalman5nCoV20195marvel4MdnCNhistory4ukulele4Japandrama3Cheer2CrossStrait2gay2GetMarry2iOS2joke2PublicServan2TaichungCont2WNBA2AboutBoards1ALS_Bucket1FuhTan1graduate1Headphone1MacShop1movie1Mudran1PUBLICISS_PT1Stock1<< 收起看板(67)
12F→:這篇應該要讓有疑問的人提出意見並討論09/14 23:51
37F→:對 經血不止時不要亂服藥膳 嚴重會造成血崩09/14 23:52
42F→:不舒服可以喝點阿華田 很多人不知道 其實最早巧克力09/14 23:53
46F→:是當成藥物來用09/14 23:53
24F→:我已經貼好了你一鎖我馬上送出去09/14 23:32
8F→:崔西姐好久不見09/14 23:26
2F→:我得不到公道 就一定會告下去10/04 22:31
4F→:我借G大格式 忘了改 不好意思10/04 22:33
48F推:請問一下 zsh大您所謂幾位大男人是指哪位?09/14 19:17
50F→:最近才有判例影射式人身攻擊同樣構成公然侮辱09/14 19:17
52F→:請各位版友尊重對方尊重法律勿以身試法09/14 19:18
57F→:我沒有要做任何爭論 只是看到某些版友的言論已經嚴重觸法09/14 19:19
62F→:好意提醒 zsh大 文字式侮辱法理上還會加重09/14 19:21
66F→:可能想效法政黑板吧 既然版主判決不公 大家就法院解決09/14 19:22
68F→:到時候就不是拘役罰金而已 是要判刑的 我最近剛打完一場09/14 19:23
69F→:其實如果大家真的覺得不服 就往上申訴 不然提罷免09/14 19:24
70F→:西斯版人數一千多 法西斯才三百多 如果搞得太超過09/14 19:24
72F→:真的是法西斯輸面大09/14 19:25
78F推:這個其實也是小事 就是雙方立場問題 倒不是什麼散沙09/14 19:28
81F推:把說人無恥的推文找出來 版主不處理就交給檢察官和法官阿09/14 19:30
83F→:dogalan大用詞要斟酌喔 用殺人犯比喻不妥當09/14 19:31
85F→:zsh大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你一次告好幾個 絕對輸給好幾個09/14 19:32
88F→:人 北中南到處跑很麻煩的09/14 19:33
90F→:我只是旁觀者 只是覺得既然這個版版主沒公信力09/14 19:33
94F→:告的成告不成只看告成要件 跟你告幾次被告幾次無關09/14 19:34
96F→:勸zsh大針對性還是不要太強 誠心建議09/14 19:35
98F推:另外也提醒大家 版主只是管版者 如果對管版內容有任何09/14 19:37
100F→:不滿 可以往上申訴 偵查庭和法庭的大門也隨時為各位敞開09/14 19:38
106F推:我講話一向都很文雅的 自從從政黑板出來後 對於各種版面09/14 19:41
107F→:亂象都很看得開 大不了就告了09/14 19:41
113F→:小事 的小沒特別意思吧 如果有版主水桶我扭曲原意09/14 19:43
114F→:我是可以告他加重毀謗罪的09/14 19:43
121F→:"殺小"是俗俚用法啊 拿這句水桶即是扭曲語意和抹黑對方了09/14 19:46
123F→:當然告的成09/14 19:46
125F→:意圖散布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09/14 19:47
126F→:Meerz大也是為他好 我在某版就看過有人這樣把推文一條條09/14 19:48
127F→:收集起來 然後告下去 那個才叫慘09/14 19:48
137F推:鄉民被告常有阿 哪是最近 您可以去政黑看看 傳票滿天飛09/14 19:57
141F→:反正搞到最後引起公憤就被罷免了09/14 19:58
145F→:這搞久了 就跟對岸整天暴動民變一樣 版主是有幾台坦克車09/14 19:59
148F→:以強暴、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09/14 20:01
150F→:這是強制罪 要判三年 比毀謗還重喔09/14 20:01
152F→:都鬧到八卦版了 還不嚴重嗎 簡立委先前也沒人反他啊09/14 20:02
155F→:那為什麼發生撞死人的事他要馬上下台 事件嚴重嘛09/14 20:03
156F→:何謂多數? 以多數欺凌少數不是民主精神09/14 20:03
159F→:而且您口中的多數其實也是少數吧09/14 20:04
160F→:真正的多數是沉默的群眾 這次弄到回應文章這麼多09/14 20:04
161F→:真的是少數嗎09/14 20:04
165F→:zsh回去翻翻沉默的螺旋理論吧09/14 20:06
169F→:要論高壓專制的版 法西斯絕對是在第一級 另一個同等級的09/14 20:07
171F→:叫CCR09/14 20:07
176F→:zsh大要說讓人知道我怎麼樣?09/14 20:08
178F→:你在侮辱我?09/14 20:08
181F→:你攻擊我智識程度不足 是對我個人很嚴重的侮辱 請自重09/14 20:09
184F→:證據在推文裡囉 你說我程度不足 這就是侮辱09/14 20:11
189F→:來看原文 zsh:先去弄懂再拿出來套吧 否則只會讓人知道你09/14 20: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