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ericsson2133
作者 ericsson2133 在 PTT [ part-time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24則
限定看板:part-tim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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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3F噓: 你確定人家有說一小時600嗎?一般座談會都是用場次07/20 23:01
54F→: 算錢吧?超時部分人家有答應說會給600/hr嗎?07/20 23:01
55F→: 補充:我參加過幾次座談會,從沒聽說過有時薪這件事07/20 23:03
56F→: 欸,車馬費跟薪資本來就不一樣,我覺得是原po把兩件07/20 23:03
57F→: 事混為一談了吧07/20 23:03
59F→: 原po搞錯了吧,你參加座談會本來就不是職業工作的一07/20 23:05
60F→: 種,就像你去參加錄影節目,難道領了車馬費還要叫人07/20 23:05
61F→: 家幫你保勞健保?07/20 23:05
74F→: 超時的時間確實沒有事先商量好,但是在開始超時時,07/20 23:25
75F→: 原po您是可以有權利問清楚超時的費用並決定是否要離07/20 23:25
76F→: 開的。當時您並沒有離開、也沒有確認金額,卻在事後07/20 23:25
77F→: 要求未達共識的補償,只能說請您加油了。07/20 23:25
78F→: 從頭到尾就沒有人跟您說好時薪是多少錢哦!可以不要07/20 23:28
79F→: 拿不同的狀況類比嗎?07/20 23:28
83F推: 不會啊,因為我會在兩小時到的時候就起身離開哦!^^07/20 23:33
85F→: 我的感覺啦,您如果有覺得這件事情有違法之處,就再07/20 23:36
86F→: 麻煩您走法律程序好了。提醒大家注意超時的費用和權07/20 23:36
87F→: 益當然很好,但您目前的作法已經是在製造輿論了。07/20 23:36
98F→: 我沒有對你有敵意啊,我只是單純覺得您沒有在客觀敘07/20 23:46
99F→: 述事實,文內很多情緒性的用語來渲染事件內容而已。07/20 23:46
100F→: 所以我說了如果是我會採取的作法、並請您再請公正第07/20 23:46
101F→: 三方由法律層面判斷囉07/20 23:46
224F噓: 請問轉到女板以後怎麼又刪文了呢?07/22 19:51
227F推: 原來是版主刪文,抱歉沒注意到補推07/23 00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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