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empty20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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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empty2007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368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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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w: [活動] 情侶聯誼,台北,23~38歲女女情侶~
[ transgender ]3 留言, 推噓總分: +1
作者: violetsky - 發表於 2015/04/28 23:40(10年前)
3Fempty2007: 推V大說到做到~辛苦了~^^04/28 23:30
[話題] 我到底該怎麼做
[ lesbian ]388 留言, 推噓總分: +182
作者: ddtsa - 發表於 2015/04/28 23:31(10年前)
24Fempty2007: take care~04/28 23:43
[心情] 我的姊姊女友
[ lesbian ]8 留言, 推噓總分: +7
作者: venus40123 - 發表於 2015/04/28 23:22(10年前)
4Fempty2007: 萌萌Der~04/29 01:02
[活動] 情侶聯誼,台北,23~38歲情侶雙雙出席吧~
[ lesbian ]25 留言, 推噓總分: +10
作者: violetsky - 發表於 2015/04/28 23:18(10年前)
3Fempty2007: 推V大說到做到~辛苦了~^^04/28 23:30
5Fempty2007: 只是踩水球嗎?你苦練的空氣槍射氣球呢?04/28 23:42
7Fempty2007: 水庫告急 的確踩氣球好~^^ 那多加個人肉磁鐵標靶來玩04/29 00:01
8Fempty2007: 磁鐵飛鏢如何?04/29 00:01
[公告] 網路霸凌討論 請依新規定發文(可於公告下做推噓文討論
[ lesbian ]242 留言, 推噓總分: +22
作者: followbright - 發表於 2015/04/28 12:56(10年前)
8Fempty2007: 要求版友看醫生就算集體霸凌,那憂鬱症版根本霸凌版04/28 21:26
9Fempty2007: 是不是霸凌行為應該是以第三人客觀立場,綜合判斷行為04/28 21:28
10Fempty2007: 主體主觀認知、行為本身、行為客體的主觀認知以及造成04/28 21:31
14Fempty2007: 的結果等等,板上有論者認為被霸凌者未表達感受到被霸04/28 21:33
15Fempty2007: 凌就不算是霸凌,著實可笑~試問一群人對重度弱智者嘲弄04/28 21:34
17Fempty2007: 推擠訕笑辱罵,但重度弱智者並未感受到被欺負,這就不04/28 21:35
18Fempty2007: 算霸凌了嗎?04/28 21:35
20Fempty2007: S你好,我是針對md大的話提出疑問喔~04/28 21:38
21Fempty2007: 憂鬱症版的版友間也不見得都認識吧,在下面推文建議04/28 21:39
22Fempty2007: 懷疑自己有憂鬱傾向者而發文求助者去看醫生,難道不是04/28 21:40
23Fempty2007: 正確的行為嗎? 還是這樣的建議只能在憂鬱症版提出04/28 21:41
24Fempty2007: 其他版如果寫出這樣的建議,都被您推定為惡意行為?04/28 21:41
25Fempty2007: 讀死書是沒有用啦,但多讀點書未嘗不是好事^^謝謝你04/28 21:42
28Fempty2007: 的建議,我等下會去憂鬱症版多了解一下,學習更適切的04/28 21:43
30Fempty2007: 用語,讓患者不會曲解我的善意。律師版是我的最愛,目04/28 21:44
35Fempty2007: 前不打算把憂鬱症版列入~04/28 21:46
37Fempty2007: 我是在你開的"話題文"裡看到推文,所以你的立場是如果04/28 21:52
38Fempty2007: 病患沒有主動提到自己的疾病,旁人若建議病患去看醫生04/28 21:53
39Fempty2007: 這樣的建議行為是不對的嗎?04/28 21:53
46Fempty2007: 其他人有沒有嘲弄意思不在我討論的範疇,坦白說,因為04/28 22:02
52Fempty2007: 我也有在下面推文請S加油不要走入死胡同等語,但我並未04/28 22:05
53Fempty2007: 存有惡意,或許我的關心對S來說是種傷害而造成她的不適04/28 22:06
55Fempty2007: 如果有的話,真的很抱歉~04/28 22:08
62Fempty2007: 謝謝S大,所以對待精神病患如果該患者沒有主動提及,04/28 22:10
63Fempty2007: 即便患者的行為可能已經失序,第三人最好還是不要提出04/28 22:11
65Fempty2007: 就醫的建議,以免讓病患有過激的反應。(筆記中)04/28 22:12
73Fempty2007: 我想推文中還是有人帶著善意,而非都是惡意嘲弄,我會04/28 22:22
74Fempty2007: 其他人不在我討論的範疇是因為我不了解他們行為的動機04/28 22:22
76Fempty2007: 我只是想知道自己自以為善意的無知行為,是否精神病患04/28 22:24
80Fempty2007: 會覺得是種冒犯,那我已經得到S大的認證,明白這樣是04/28 22:26
86Fempty2007: 不好的~04/28 22:28
90Fempty2007: K大 我不懂你的邏輯,我的論證方式只是要證明建議不等04/28 22:30
91Fempty2007: 於惡意,何來打臉呢 @@ 言盡於此 祝好04/28 22:31
97Fempty2007: 不是喔~ 首先要辯正的是"噓文者",噓就帶有負面意涵了04/28 22:38
98Fempty2007: 我說的是"推"文者,或許應該用中性一點的"回文者"04/28 22:38
99Fempty2007: 所以我要說的是:回文者建議S去看醫生,不見得是惡意04/28 22:39
106Fempty2007: 因為我就是回文者,我只是要推翻Md的假設"建議是集體霸04/28 22:43
107Fempty2007: 凌。所以K大我們的前題根本不一致,沒有討論的必要04/28 22:44
108Fempty2007: S大 我一開始不知道你的狀況所以使用了噓,但看到你的04/28 22:44
109Fempty2007: 就補"推"回來,這點是需要澄清的~04/28 22:45
112Fempty2007: 在不同的假設前提跟不同的時間軸下討論沒有意義,總之04/28 22:46
115Fempty2007: 今天從S大這長知識了~ 謝謝妳~04/28 22:47
119Fempty2007: K 我再重申我只討論我對S的行為,無關其他人。謝謝指教04/28 22:48
125Fempty2007: K 因為如果Md的假設成立,那就表示提出善意建議的人也04/28 22:52
128Fempty2007: 會被納入"集體"霸凌者的一份子,懂嗎?04/28 22:53
130Fempty2007: Md的原文是"現在一直要版友去看醫生不算集體罷凌嗎?"04/28 22:55
135Fempty2007: 並未強調哪篇文也未強調是"噓"。不講邏輯了~反正讓S大04/28 22:56
136Fempty2007: 知道有人是善意建議就好啦~04/28 22:57
171Fempty2007: 我一開始就在md大的前提下討論,並未針對推噓文....04/28 23:11
173Fempty2007: end04/28 23:12
[話題] 臉有沒有這麼腫啊
[ lesbian ]190 留言, 推噓總分: -23
作者: s04102003 - 發表於 2015/04/27 14:58(10年前)
66Fempty2007: 噓文無關正義與溫馨,純粹討厭本篇。04/27 23:09
99Fempty2007: 推回來 S加油~!不要放棄治療!!04/27 23:28
113Fempty2007: 會PO出來就不會不想讓人知道吧~這樣的訊息也可以讓大家04/27 23:38
114Fempty2007: 幫助她 而不是一味的噓文讓她滿足自己被關注的需求04/27 23:39
116Fempty2007: 反而更走進死胡同裡。04/27 23:39
127Fempty2007: 該篇文章是S自己發文的,而且從帳號又沒有連結到真實姓04/27 23:53
128Fempty2007: 名,我覺得並沒有個資法跟侵犯隱私權的問題。P大不用擔04/27 23:54
130Fempty2007: 心。04/27 23:55
132Fempty2007: 如果S有看這篇的推文,我想跟妳說,我不是久訟成訟棍,04/27 23:59
134Fempty2007: 妳也不是久病成良醫,加油~ 好好念書,去當個心理醫生04/28 00:07
135Fempty2007: 幫助自己,也幫助別人~04/28 00:08
[心情] 我的甲上肥宅女友
[ lesbian ]196 留言, 推噓總分: -34
作者: s04102003 - 發表於 2015/04/27 07:43(10年前)
130Fempty2007: P大,S自稱是心理專家,不要誤會他有情緒上的問題囉~XD04/27 23:11
133Fempty2007: 謝謝P大,在此跟S說聲抱歉,我不該說出 "久病成良醫"04/27 23:21
134Fempty2007: 這樣的玩笑話,希望沒有妳感到不溫馨。04/27 23:22
[活動] 靠北拉板
[ lesbian ]137 留言, 推噓總分: -47
作者: s04102003 - 發表於 2015/04/24 14:48(10年前)
107Fempty2007: 有沒有心理系相關專業的版友能分析一下這篇~04/25 22:06
109Fempty2007: 最近看到惡房東張淑晶的新聞還蠻有感的,常上法院就自04/25 23:40
110Fempty2007: 稱是律師,難怪古人常云:久病成良醫04/25 23:41
127Fempty2007: 沒有爭訟就沒有案源~該不該告跟告不告的成和告不告的贏04/26 00:59
128Fempty2007: 是三個層次喔~ 請不要浪費司法資源^^04/26 01:02
[自介] 雙北 30up 公務/司法或律師/樸實/成熟/
[ lesbian ]21 留言, 推噓總分: +17
作者: ShyLes - 發表於 2015/02/13 10:41(10年前)
20Fempty2007: 構成要件該當,但阻卻違法了..可以純粹交朋友嗎~02/15 23:51
[自介] 不能說的自白(代po)
[ lesbian ]16 留言, 推噓總分: 0
作者: miracler - 發表於 2014/10/24 20:44(11年前)
11Fempty2007: 我竟然解出碼了 XD10/25 01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