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empty2007
作者 empty2007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368則
限定看板:全部
看板排序:
3F推: 推V大說到做到~辛苦了~^^04/28 23:30
24F推: take care~04/28 23:43
4F推: 萌萌Der~04/29 01:02
3F推: 推V大說到做到~辛苦了~^^04/28 23:30
5F推: 只是踩水球嗎?你苦練的空氣槍射氣球呢?04/28 23:42
7F推: 水庫告急 的確踩氣球好~^^ 那多加個人肉磁鐵標靶來玩04/29 00:01
8F→: 磁鐵飛鏢如何?04/29 00:01
8F推: 要求版友看醫生就算集體霸凌,那憂鬱症版根本霸凌版04/28 21:26
9F→: 是不是霸凌行為應該是以第三人客觀立場,綜合判斷行為04/28 21:28
10F→: 主體主觀認知、行為本身、行為客體的主觀認知以及造成04/28 21:31
14F→: 的結果等等,板上有論者認為被霸凌者未表達感受到被霸04/28 21:33
15F→: 凌就不算是霸凌,著實可笑~試問一群人對重度弱智者嘲弄04/28 21:34
17F→: 推擠訕笑辱罵,但重度弱智者並未感受到被欺負,這就不04/28 21:35
18F→: 算霸凌了嗎?04/28 21:35
20F推: S你好,我是針對md大的話提出疑問喔~04/28 21:38
21F→: 憂鬱症版的版友間也不見得都認識吧,在下面推文建議04/28 21:39
22F→: 懷疑自己有憂鬱傾向者而發文求助者去看醫生,難道不是04/28 21:40
23F→: 正確的行為嗎? 還是這樣的建議只能在憂鬱症版提出04/28 21:41
24F→: 其他版如果寫出這樣的建議,都被您推定為惡意行為?04/28 21:41
25F→: 讀死書是沒有用啦,但多讀點書未嘗不是好事^^謝謝你04/28 21:42
28F→: 的建議,我等下會去憂鬱症版多了解一下,學習更適切的04/28 21:43
30F→: 用語,讓患者不會曲解我的善意。律師版是我的最愛,目04/28 21:44
35F→: 前不打算把憂鬱症版列入~04/28 21:46
37F推: 我是在你開的"話題文"裡看到推文,所以你的立場是如果04/28 21:52
38F→: 病患沒有主動提到自己的疾病,旁人若建議病患去看醫生04/28 21:53
39F→: 這樣的建議行為是不對的嗎?04/28 21:53
46F→: 其他人有沒有嘲弄意思不在我討論的範疇,坦白說,因為04/28 22:02
52F→: 我也有在下面推文請S加油不要走入死胡同等語,但我並未04/28 22:05
53F→: 存有惡意,或許我的關心對S來說是種傷害而造成她的不適04/28 22:06
55F→: 如果有的話,真的很抱歉~04/28 22:08
62F→: 謝謝S大,所以對待精神病患如果該患者沒有主動提及,04/28 22:10
63F→: 即便患者的行為可能已經失序,第三人最好還是不要提出04/28 22:11
65F→: 就醫的建議,以免讓病患有過激的反應。(筆記中)04/28 22:12
73F→: 我想推文中還是有人帶著善意,而非都是惡意嘲弄,我會04/28 22:22
74F→: 其他人不在我討論的範疇是因為我不了解他們行為的動機04/28 22:22
76F→: 我只是想知道自己自以為善意的無知行為,是否精神病患04/28 22:24
80F→: 會覺得是種冒犯,那我已經得到S大的認證,明白這樣是04/28 22:26
86F→: 不好的~04/28 22:28
90F→: K大 我不懂你的邏輯,我的論證方式只是要證明建議不等04/28 22:30
91F→: 於惡意,何來打臉呢 @@ 言盡於此 祝好04/28 22:31
97F推: 不是喔~ 首先要辯正的是"噓文者",噓就帶有負面意涵了04/28 22:38
98F→: 我說的是"推"文者,或許應該用中性一點的"回文者"04/28 22:38
99F→: 所以我要說的是:回文者建議S去看醫生,不見得是惡意04/28 22:39
106F推: 因為我就是回文者,我只是要推翻Md的假設"建議是集體霸04/28 22:43
107F→: 凌。所以K大我們的前題根本不一致,沒有討論的必要04/28 22:44
108F→: S大 我一開始不知道你的狀況所以使用了噓,但看到你的04/28 22:44
109F→: 就補"推"回來,這點是需要澄清的~04/28 22:45
112F→: 在不同的假設前提跟不同的時間軸下討論沒有意義,總之04/28 22:46
115F→: 今天從S大這長知識了~ 謝謝妳~04/28 22:47
119F→: K 我再重申我只討論我對S的行為,無關其他人。謝謝指教04/28 22:48
125F推: K 因為如果Md的假設成立,那就表示提出善意建議的人也04/28 22:52
128F→: 會被納入"集體"霸凌者的一份子,懂嗎?04/28 22:53
130F推: Md的原文是"現在一直要版友去看醫生不算集體罷凌嗎?"04/28 22:55
135F→: 並未強調哪篇文也未強調是"噓"。不講邏輯了~反正讓S大04/28 22:56
136F→: 知道有人是善意建議就好啦~04/28 22:57
171F推: 我一開始就在md大的前提下討論,並未針對推噓文....04/28 23:11
173F→: end04/28 23:12
66F噓: 噓文無關正義與溫馨,純粹討厭本篇。04/27 23:09
99F推: 推回來 S加油~!不要放棄治療!!04/27 23:28
113F→: 會PO出來就不會不想讓人知道吧~這樣的訊息也可以讓大家04/27 23:38
114F→: 幫助她 而不是一味的噓文讓她滿足自己被關注的需求04/27 23:39
116F→: 反而更走進死胡同裡。04/27 23:39
127F→: 該篇文章是S自己發文的,而且從帳號又沒有連結到真實姓04/27 23:53
128F→: 名,我覺得並沒有個資法跟侵犯隱私權的問題。P大不用擔04/27 23:54
130F→: 心。04/27 23:55
132F→: 如果S有看這篇的推文,我想跟妳說,我不是久訟成訟棍,04/27 23:59
134F→: 妳也不是久病成良醫,加油~ 好好念書,去當個心理醫生04/28 00:07
135F→: 幫助自己,也幫助別人~04/28 00:08
130F→: P大,S自稱是心理專家,不要誤會他有情緒上的問題囉~XD04/27 23:11
133F→: 謝謝P大,在此跟S說聲抱歉,我不該說出 "久病成良醫"04/27 23:21
134F→: 這樣的玩笑話,希望沒有妳感到不溫馨。04/27 23:22
107F噓: 有沒有心理系相關專業的版友能分析一下這篇~04/25 22:06
109F推: 最近看到惡房東張淑晶的新聞還蠻有感的,常上法院就自04/25 23:40
110F→: 稱是律師,難怪古人常云:久病成良醫04/25 23:41
127F推: 沒有爭訟就沒有案源~該不該告跟告不告的成和告不告的贏04/26 00:59
128F→: 是三個層次喔~ 請不要浪費司法資源^^04/26 01:02
20F推: 構成要件該當,但阻卻違法了..可以純粹交朋友嗎~02/15 23:51
11F推: 我竟然解出碼了 XD10/25 01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