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dydog
作者 dydog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386則
限定看板:全部
看板排序:
3F→: 我個人訴求1.暫緩兩年 2.保留但書03/11 12:49
8F→: 感謝委員!03/11 11:27
17F推: 對應該依照陳碧涵委員說的兩年才合理03/11 11:46
25F→: 教育部長說可以給一點點緩衝期03/11 12:07
37F→: 感謝 呂玉玲委員03/11 12:45
9F推: 市(縣)內介聘 沒有用阿 市(縣)外介聘才有用03/11 10:31
12F推: 那就是沒有進展 還要加油 跟之前新聞稿事件一樣03/11 10:39
14F推: 高市 因為新聞稿事件 據說3/6跟國教署開會被電03/11 10:50
17F推: 希望以地方包圍中央 加油!!! 要大家一起!!03/11 11:02
1F推: 現在是在吵 上次臨時提案 處理問題03/11 09:16
4F推: 陳碧涵!!! 說了03/11 10:56
6F→: 但是她之前滿會做球的 再聽聽看吧03/11 10:57
7F推: 聽起來很還可以 希望部長承諾03/11 11:04
8F→: 部長說還要跟地方溝通 (又推給地方)03/11 11:05
9F→: 介聘馬上要開始申請了啊!!!03/11 11:05
12F推: 黃國書 !!! 也說了03/11 11:23
13F推: 黃國書 提出暫緩實施 教育部長說可以03/11 11:26
18F推: 今年不得實施 教育部長也說對 也推要跟地方談03/11 11:33
19F→: 蔣乃辛!! 感謝!03/11 11:35
26F推: 要繼續追啊 繼續 加油!!!03/11 11:54
28F推: 何欣純 問了! 要確定細項項03/11 11:57
30F推: 教育部長打迷糊仗 推給地方政府03/11 12:06
32F推: 許智傑 問但書的事情03/11 12:11
33F→: 許智傑 暫緩一年03/11 12:12
34F→: 兩個禮拜以內 跟地方開會討論03/11 12:13
36F→: 上面網址03/11 12:14
39F→: 呂玉玲委員 提但書的事情03/11 12:43
40F→: 教育部又跳針 學生受教權03/11 12:44
42F推: 沒有書面公文 一切都是空談03/11 13:00
5F推: 謝謝您 辛苦了03/11 07:27
114F推: 這是一場長期抗戰 但我不想妥協03/11 07:37
116F推: 其實我覺得戰國高中 就會模糊焦點 單看這件事程序03/11 07:45
117F→: 把焦點集中 但不是忽視高中老師的導師費 跟兩年需求03/11 07:45
118F→: 一下子議題全來 會增加我們達成所有目標的難度03/11 07:46
119F→: 我希望是一步一步來03/11 07:46
12F推: 加油 完全可以體會03/10 15:44
1F推: 很好啊 因為真的對法律沒有很深的了解 謝謝您03/10 06:50
2F推: 教育部國教署最新的回應 認為修法在介聘要點公布之03/10 22:01
3F→: 前 所以 無涉及信賴保護原則 另教育部有函提到03/10 22:02
4F→: 不宜用簡章規範服務年限 所以回歸本法辦理03/10 22:03
5F→: 也就是說 之前用簡章綁幾年的其實都是沒有法律效益03/10 22:04
6F→: 現在 他要直接把服務年限綁在介聘辦法裡03/10 22:04
1F推: 沒有熱忱 不要進來 建議先去八卦版搜尋仇師03/09 22:21
2F→: 砸下的時間成本太高 代理甄試不難 正式可能難度很高03/09 22:26
4F→: 修完教程要實習半年(沒有錢) 才能考教師證03/09 22:29
5F→: 上一下1111教職網 查一下各科錄取率03/09 22:30
8F→: 另外也請把其他教甄競爭者的因素考量進來 絕對跟你03/09 22:39
9F→: 考過大型考試 大學指考 學測 基測的強度差非常多03/09 22:41
1F→: 針對這次修法 我也還在想要不要把高中放進來?03/09 21:34
2F→: 思路不清晰 或是有違背事實的地方 歡迎大家修正03/09 21:35
11F→: 偏鄉需要沒錯 但是為了偏鄉不能動 全國也不能動03/09 21:58
12F→: 我認為違反比例原則 達成的偏鄉不能動方法有很多03/09 21:59
13F→: 應以類似離島條款 或以簡章加註 這些方法危害比較小03/09 22:00
14F→: 因為要達成某項目標 而你卻採用了危害較大的方式03/09 22:02
15F→: 不合理03/09 22: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