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dukechunhao
作者 dukechunhao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614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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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推:想唱+1 ~~Q 我不菸滴219.84.208.220 02/21 18:48
4F推:好問題: 等你長大 唸過了訴訟法 就自然會分辨了!02/21 17:30
5F→:按法規來分 是籠統(不精確的) 應該以各法條逐條檢視02/21 17:31
6F→:實體法 是"畫定"權利或義務的 範圍與內容 的法條外觀02/21 17:33
7F→:一部法典 可能同時存在 實體法與程序法 的條文!02/21 17:34
8F→:如民法的撤銷權 是一種"權利" 但如何行使?02/21 17:35
9F→:1.有些條文 說意思表示後即生撤銷的效力02/21 17:35
10F→:2.有些法條 則要你向"法院"為之02/21 17:36
11F→:同樣的權利(實體部份) 有不同的實現方式(程序法)02/21 17:36
12F→:你通了沒有???02/21 17:36
15F→:不客氣...連我是老師都被你發現了(孺子可教) 呵~~02/21 18:34
6F推:我同情你的遭遇 不過...法律保障的是所有的人02/21 18:07
7F→:我知道你很難過 但是還請保持理性 否則適得其反!02/21 18:08
8F→:就是因為法律也保障你!!!02/21 18:08
9F→:所以才在法律上賦予你 可以請求法院替你實現你的權利!02/21 18:09
10F→:至於有人以法律為手段來做壞事 那是他的個人問題!02/21 18:09
11F→:與法律或者是法院無涉 這點你要很清楚02/21 18:09
12F→:否則學法律的人 多少都會因你的無心之言而受傷!02/21 18:10
13F→:只能預祝你 理性且自持 尋找有為的律師替你分憂!02/21 18:11
14F→:否則 為你處理業務的律師 將情何以堪?02/21 18:12
15F→:為你主張權利之前 就已被你的一番話踐踏了人格!!!02/21 18:12
16F→:至於你的問題 我可以回答你:02/21 18:14
17F→:你應該理性且誠懇的 委託一名可靠的律師02/21 18:14
18F→:這是你能做也是該做的事!02/21 18:14
1F推:可以ㄚ 有保存證據 是勝訴不二法門02/21 18:44
2F→:金額在10萬以下 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不用請律師02/21 18:45
3F→:到法院去 問門口的"服務人員" 他就會教你怎麼處裡了!02/21 18:46
7F推:想那麼難幹麻! 有限公司 就是"風險上限"有限之公司02/21 18:28
8F→:投資人以其出資為限 對公司付其責任!02/21 18:29
9F→:你既然錢沒有想拿回來 你根本也不用退股!02/21 18:29
10F→:因為你不執行業務 就算公司有任何問題 有跟你無關!02/21 18:30
11F→:公司如果欠債也與你無關! 你就只以你出多少錢負責即可02/21 18:30
12F→:你當初如果出了10萬 你的責任就在這10萬的範圍裏面!02/21 18:31
13F→:倒了也不是要你再多拿10萬出來 而是用這10來負責而已!02/21 18:31
14F→:懂了嗎? 有限公司股東 根本無須退股的!02/21 18:32
15F→:有限公司的意義就是"股東只對公司付有限責任"!別擔心~02/21 18:32
20F推:律師向來都只處理法律上的問題鴨...02/22 01:07
1F推:到司法院的"判決檢索系統"試試02/21 18:41
4F推:法律乃相對多數人的共同決定(有時會以禁止方式表列之)02/21 17:59
5F→:只要在相對多數人沒有禁止的範圍以外 是為"自由空間"!02/21 18:00
7F推:不~~本件應理解為 原PO的爸:是獨門暗器掌門人!01/27 15:43
8F→:也可以說 你依照你爸的囑託留了100元 所以他是教唆犯!01/27 15:44
9F→:所以根據獨門見解 本件 爸+媽-教唆犯 你-正犯01/27 15:45
2F推:你知道日本公司法上的公司有10幾種嗎?台灣只有4種~01/20 20:13
2F推:就算本來就公開了~可是沒有指名道姓 刑事上也難以成罪01/20 20: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