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dgq75148
作者 dgq75148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76983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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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F→: 原文下面就有貼PLG的規章了 不只限定PLG自己球團05/09 22:39
8F→: 沒看規章就去看一看05/09 22:39
11F→: 你要知道剩多久期滿 你是不會直接問中信喔 中信有選05/09 22:40
13F→: 擇權 你不報價 中信怎麼知道要不要匹配放人05/09 22:41
24F→: 還有人在只適用PLG 先去看看規章好嗎?05/09 22:53
25F→: 中信有選擇權阿 他當然可以問你要不要報價或者有沒05/09 22:54
26F→: 有先簽約了 如果攻城獅先簽約沒問題 為什麼不回答?05/09 22:54
28F→: 規章PLG自己訂的 說了自由球員是沒有PLG還有其他籃05/09 22:56
30F→: 球聯盟的合約在身的人才算自由球員05/09 22:56
35F→: 喔是喔真的假的 那你自己寫了什麼都不知道?05/09 22:57
39F→: 所以攻城獅現在是不願意受規章拘束嗎?05/09 23:00
40F→: 那是不是要退出PLG了?05/09 23:00
46F→: 規章規定攻城獅不能簽非自由球員的林秉聖 攻城獅不05/09 23:02
47F→: 受規範?05/09 23:02
51F→: 台新不管是PLG規章 T1規章都沒有違規 有啥問題?05/09 23:02
54F→: PLG的規章裡有寫自由球員也不能有其他籃球聯盟的約05/09 23:03
56F→: 中信有一年選擇權 球員合約剩多長 你當然問球團更05/09 23:08
57F→: 準阿 決定續不續約的是球團 你問球員有啥用05/09 23:08
80F→: 不同意規章 不能加盟吧?05/09 23:50
213F→: 大聖合約什麼時候生出了提前接觸條款?不要瞎掰好嗎05/10 10:09
214F→: ?05/10 10:09
217F→: 那一條不就是不能跟還在合約內的人簽約 以確保合約05/10 10:14
218F→: 都結束之後,大家同時有簽約機會來確保公平性。想要05/10 10:14
219F→: 提早接觸,需要先跟原球團報價,原球團同意的情況下05/10 10:14
220F→: ,那有興趣的球隊就可以提供你的條件給球員,等原合05/10 10:14
221F→: 約結束(拿到離隊證明)後由球員自己選擇要跟誰簽約05/10 10:14
222F→: 。05/10 10:14
256F→: 是誰跟你說沒台新就沒問題? 不是沒人檢舉你闖紅燈05/10 10:48
257F→: 、停紅線 那就是沒問題耶05/10 10:48
258F推: lin大 8/14也不行,大聖8/15才離開特攻05/10 10:50
263F→: 對8/14也不行 lin應該記錯離隊時間了05/10 10:54
272F→: 8/15離隊 8/16跟台新簽約05/10 10:56
273F→: 規章:簽約時必須是沒有其他聯盟合約的自由球員05/10 10:57
283F→: 你沒報價給中信 讓他沒有匹配的機會就是侵害到中信05/10 10:59
284F→: 的權利了 瞎扯一通05/10 10:59
287F→: 8/14也有問題阿 大聖又還沒離隊,你說提前簽約是實05/10 11:00
288F→: 務操作,你倒是舉其他例子,讓我們看看有哪些球團也05/10 11:00
289F→: 違規05/10 11:00
293F→: 特攻最後不匹配台新報價 讓大聖離開 大聖現在也已經05/10 11:02
294F→: 到台新了 以結果論中信沒損失 他幹嘛陪你打這個官司05/10 11:02
297F→: 要惡意挖角你下一季到我球隊打球 簽約日當然不等於05/10 11:03
298F→: 生效日阿 講啥幹話05/10 11:03
300F→: 8/16簽約 9/1號生效 當然是兩個日期不同正常簽約,05/10 11:05
301F→: 現在問題在你簽約的日期是人家還有約在身的日期05/10 11:05
304F→: 那現在攻城獅就去跟別的PLG球隊的球員簽約(生效日05/10 11:07
305F→: 是下一季)也是實物操作嗎?05/10 11:07
311F→: 那要談自由球員還等什麼休賽季,隨時隨地都能談、隨05/10 11:09
312F→: 時都能簽啊,反正生效日壓在下一季就好了,要不要用05/10 11:09
313F→: 你聰明的腦袋想一想這件事合理嗎?05/10 11:09
317F→: 你租房子是有自由球員還是惡意挖角條款是不是?05/10 11:10
322F→: 沒人在跟你提履行不履行得了 現在在談攻城獅違規偷05/10 11:13
323F→: 跑的問題 如果攻城獅也是在8/15之後簽約 那大聖最後05/10 11:13
324F→: 因為雙約問題履行不了 100%大聖的錯05/10 11:13
338F→: https://i.imgur.com/biBs8bA.jpeg05/10 11:16
344F→: 請問攻城獅簽約時,特攻同意將其放入自由球員名單(05/10 11:16
345F→: 放棄球隊選項)了嗎?05/10 11:16
347F→: 上面那圖是PLG的規章 不是只有道德問題05/10 11:17
354F→: 你簽約不算接觸?????????05/10 11:18
360F→: 誰偷跑 舉出來阿05/10 11:20
364F→: 報價給原球團,原球團同意就能接觸,寫在第二點,所05/10 11:21
365F→: 以你簽約的時候報價了嗎?05/10 11:21
378F→: 台新才說你當初簽的合約無效啊 那既然我無效了 何來05/10 11:24
379F→: 雙約不履行的問題?05/10 11:24
394F→: 他昨天在說台新需要遵守PLG的規章嗎? 台新要不要遵05/10 11:30
395F→: 守PLG規章他自己決定,但都沒差 但是攻城獅不用遵守05/10 11:30
396F→: 嗎?05/10 11:30
398F→: 台新照著自由球員規則 等拿到離隊證明才簽約05/10 11:31
401F→: 台新當天簽約及生效阿05/10 11:32
402F→: PLG, T1的自由球員規則是雷同的 台新的做法不管誰寫05/10 11:33
403F→: 的都不違規05/10 11:33
404F→: 怎麼可能是我覺得的05/10 11:33
408F→: 所以攻城獅不用照著PLG的規章走?05/10 11:35
412F→: 為什麼只有特攻?攻城獅的做法也影響到其他想簽自由05/10 11:36
413F→: 球員的球團權益05/10 11:36
414F→: 你要不要再上去看看那篇惡意挖角的規章 你到底有沒05/10 11:37
415F→: 有仔細看過內容?05/10 11:37
416F→: 整天光扯生效日05/10 11:38
422F→: 沒有原球隊同意,別說簽約日、生效日了,接觸都不行05/10 11:39
423F→: ,除非你報價取得同意,所以你接觸時(應該比簽約更05/10 11:39
424F→: 早吧)報價了沒?05/10 11:39
430F→: 這是PLG規章 = =05/10 11:40
435F→: 那得看你提早多少,9/1生效提早到8/16簽約當然沒問05/10 11:42
436F→: 題,提前到跟人家合約重疊就不行05/10 11:42
437F→: https://i.imgur.com/9txek1D.jpeg05/10 11:43
438F→: 5-1裡 你有沒有看到接觸?05/10 11:43
440F→: 報價是對球團不是球員 你要先報價取得同意才能接觸05/10 11:49
441F→: 球員05/10 11:49
9F→: 基本上是同一群人 但棒球比較多人看101.10.45.27 05/10 10:24
29F→: 還行吧 看得出來還沒全力 但就是其他隊一號洋將數據05/09 22:26
85F→: 表弟沒一直要球單打 而是多傳球給隊友調整體力05/09 23:27
86F→: 體力跟巔峰時期比起來還是短了不少05/09 23:27
110F推: 表弟進攻端幫忙吸怪製造隊友空間、空檔投射跟顧好防05/10 09:50
111F→: 守對於雲豹已經足夠用了 根本沒必要全力硬打05/10 09:50
12F推: 追追熊不是去年的事了嗎? 今年特攻傷兵那麼多 例行05/10 03:35
13F→: 賽到最後一場才確定第一05/10 03:35
14F→: 戰神現在跟單洋鋼一樣 沒什麼好失去的就是往前衝 瘋05/10 03:36
15F→: 起來挺可怕的05/10 03:36
24F→: KK跟艾德狀況也沒去年穩定 加上一個柯丹真的沒打出05/10 09:44
25F→: 洋將該有的水準05/10 09:44
25F→: 海神沒到冠軍賽 巨蛋就無緣了05/09 23:18
41F→: 有啥好不能看的 你是去看球還是去看人?05/09 23:34
53F→: 你都說動員了 能算分羹嗎?05/09 23:53
54F→: 兩件事情好像有點互斥05/09 23:54
130F推: 76人老闆季後賽就有發免費票05/10 09:27
3F→: 偷吃約砲也能當MVP阿 第一次見?05/10 00:51
7F→: 隔壁有個連兩年MVP一樣偷吃阿05/10 00:55
16F推: 我倒是現在才發現隊名真的只有臺北戰神05/10 00:34
22F→: 官網 wiki 以及球隊IG 都是只有臺北戰神05/10 00:36
29F→: PLG 國王隊富邦也是寫新北國王 VS 台北富邦勇士阿05/10 00:38
32F→: 雖然強迫症看了有點痛苦 但也沒錯05/10 00:39
37F→: 福爾摩沙夢想家也幫忙對稱一下05/10 00:43
3F推: 中信特「攻」05/09 12:55
56F→: 攻城獅的律師的意思比較像是不用等到真的拿到離隊證05/09 13:33
57F→: 明才能簽約 因為他們是先偷跑簽約之後才等特攻給離05/09 13:33
58F→: 隊證明05/09 13:33
61F→: 當初攻城獅就要林秉聖不要承認有簽約了05/09 13:34
67F→: 大聖兩份合約當然有錯 一份特攻還沒跑完就簽第二份05/09 13:40
68F→: 攻城獅的05/09 13:40
89F推: 因為攻城獅的律師一直插話,林秉聖的律師要他不要講05/09 13:52
90F→: 話沒錯05/09 13:52
92F→: 標題跟內容一致 你是從哪裡看到攻城獅的律師制止林05/09 13:54
93F→: 秉聖的律師05/09 13:54
167F→: 誰說林沒問題 從頭到尾都說林簽雙約是錯的 只是這個05/09 14:51
168F→: 雙約是特攻跟攻城獅的雙約05/09 14:51
169F推: P的規章是不能是任何聯盟合約內的自由球員吧 不只內05/09 14:55
170F→: 規 不然你可以去先簽CBA的選手嗎?05/09 14:55
171F→: 沒拿到離隊證明下提前簽約還利用張樹人前職位之利拉05/09 14:57
172F→: 攏 這怎麼可能沒問題05/09 14:57
177F→: 這時候有又看生效日了 那就是合約根本沒生效就解除05/09 15:01
178F→: 了 獅隊是在吵什麼?05/09 15:01
180F→: 合約都還沒生效為什麼獅隊就能官宣?05/09 15:01
190F推: https://i.imgur.com/nbfP3rv.jpeg05/09 15:27
193F推: https://i.imgur.com/xsSJR9s.jpeg05/09 15:30
194F→: https://i.imgur.com/sl4EqGq.jpeg05/09 15:31
195F→: 去年1月跟11月的版本也一併附上05/09 15:31
200F推: 並沒有只規範PLG內部球團而已05/09 15:33
209F→: 打臉你說只規範PLG內部球團05/09 15:51
213F→: 所以攻城獅是不是跟非自由球員簽約了? 如果覺得用05/09 15:52
214F→: 那條自動作廢就可以繞掉規則 為什麼當初不敢承認簽05/09 15:52
215F→: 約了?05/09 15:52
218F→: 上面規章都貼給你了 還在內部球團 還是你已經乾脆無05/09 15:54
219F→: 視PLG規章了?05/09 15:54
221F→: 逕行簽訂契約限定「自由球員」,請問簽約的時候是自05/09 15:55
222F→: 由球員嗎?05/09 15:55
229F→: 你要不要再看看上面我貼的規章 自由球員的規定? 「05/09 15:56
230F→: 本聯盟與”其他籃球聯盟”球團」05/09 15:56
232F→: 對啊 規章是寫「簽約時」必須是自由球員 不是問生效05/09 15:57
234F→: 日是不是自由球員05/09 15:57
240F→: 如果生效前都不算 那先簽約且生效的是台新 攻城獅是05/09 15:59
241F→: 後生效的 變攻城獅惡意挖角台新?05/09 15:59
245F→: 那我就問你9/1號之前攻城獅在帶什麼風向?05/09 16:00
253F→: 簽約看先後 那你簽約的時候林是不是自由球員?05/09 16:02
260F→: https://i.imgur.com/xjHRh3X.jpeg05/09 16:04
261F→: 怕你沒看清楚05/09 16:04
270F→: 想縫接軌你可以在拿到離隊證明當天簽約,中間隔了1505/09 16:05
271F→: 天哪來的無縫05/09 16:05
277F→: 你在重新看一次「逕行簽約」規定,哪裡看到生效日?05/09 16:07
278F→: 講簽約日時你看得懂「簽約」,規章裡又看不懂嗎?05/09 16:07
282F→: 把PLG規章說是生效日不是簽約日的部分找出來 不要自05/09 16:08
283F→: 己在那解釋05/09 16:09
287F→: 以後大家都在賽季中先把別隊球員先簽好 生效日壓休05/09 16:11
288F→: 賽季 誰來談就是惡意挖角 就你攻城獅最聰明05/09 16:11
289F→: 真的想無縫 在離隊當天簽約且生效 有什麼困難的?05/09 16:12
293F→: 攻城獅:先把可能成為自由球員的人都先簽約 加一條05/09 16:14
294F→: 原球隊續約自動作廢 生效日壓在離隊後 這樣其他球05/09 16:14
295F→: 隊都不能談了05/09 16:14
298F→: 舉例爛?這就是現在攻城獅在做的事!為什麼其他隊不05/09 16:17
299F→: 做?因為違反規定05/09 16:17
304F→: 就問一件事,攻城獅覺得這樣的操作沒問題 為什麼當05/09 16:19
305F→: 初還要林秉聖不要承認已經簽約?05/09 16:19
308F→: 林秉聖在還沒成為自由球員時跟攻城獅簽約 他當然有05/09 16:20
309F→: 問題 這誰不知道,現在在討論攻城獅偷跑的問題05/09 16:20
310F→: 你就承認簽約 這樣不是更好?其他球隊就不會來談了05/09 16:21
313F→: 從國外到國內大大小小聯盟 我就沒看過自由球員確定05/09 16:23
314F→: 簽約之後 還會有人來抬價的 抬價都是在沒確定簽約前05/09 16:23
315F→: 的事05/09 16:23
351F→: 自己看著聯盟規章自行解釋簽約指的是生效日非簽約日05/09 17:35
352F→: 真的笑死人05/09 17:35
373F→: https://i.imgur.com/LAraBbD.jpeg05/09 18:18
374F→: 哪裡不回應? 都寫給你看了 還在問哪裡不回應05/09 18:18
376F→: 本來就要先跟原球隊報價 原球隊才能知道要不要跟進05/09 18:20
377F→: 續約05/09 18:20
380F→: 特攻是有選擇權的05/09 18:20
382F→: 甚至連簽約了也不敢說 不是說是常態? 在躲什麼?05/09 18:21
385F→: 是阿 要不要續約是特攻決定 攻城獅本來就要報價給特05/09 18:22
386F→: 攻 讓特攻決定要不要執行球隊選擇權05/09 18:22
390F→: 沒錯啊 我們從頭到尾都在討論攻城獅偷跑簽約可能是05/09 18:24
391F→: 惡意挖角這件事啊05/09 18:24
396F→: 本來就沒台新的事了 還想帶啥風向 台新根據規則 在05/09 18:25
398F→: 拿到離隊證明後才簽約的05/09 18:25
405F→: 到底在跳針啥= = 攻城獅就是沒報價,偷偷跟非自由球05/09 18:26
406F→: 員簽約還不敢承認 是還要凹什麼8/31、9/105/09 18:26
409F→: 你不報價,但別人跟特攻報價,特攻不打算匹配別支球05/09 18:28
410F→: 隊所以放棄選擇權,結果球員變成攻城獅的?你有沒有05/09 18:28
411F→: 看懂你在幹嘛?05/09 18:28
420F推: 正常程序就是要有這個過程 結果你簽一個繞掉這個過05/09 18:33
421F→: 程的合約 你覺得這是合理職業運動合約?05/09 18:33
430F→: 其他乖乖報價等離隊簽約照規則走的球隊都是智障是不05/09 18:35
431F→: 是?05/09 18:35
439F→: 看生效的話 那應該是台新告攻城獅 反正什麼時候簽約05/09 18:43
440F→: 沒差 只看生效日05/09 18:43
442F→: 你不知道怎麼跑的 也敢說提早簽約是常態喔05/09 18:43
448F→: 讓他不能履行的不就是攻城獅簽了一個台新合約生效之05/09 18:45
450F→: 後才生效的合約05/09 18:45
454F→: 台新:那我為什麼要賠償?05/09 18:46
458F→: 你要不要重新看看這篇文章再來05/09 18:47
462F→: 何來惡意挖角之說 台新生效日更早05/09 18:48
465F→: P的規章指的是生效日不是簽約日是你自己解讀 規章上05/09 18:49
466F→: 就是簽約05/09 18:49
471F→: 所以現在是不是變成攻城獅在台新簽約之後 才又簽了05/09 18:59
472F→: 一個時間重疊的合約 這樣是不是惡意挖角?05/09 18:59
475F→: 你要說簽約日有效 那攻城獅惡意挖角特攻 你要看生效05/09 19:01
476F→: 日 那攻城獅惡意挖角台新 你要看簽約日還是生效日05/09 19:01
478F→: 說民法生效日才有效也是你 簽約日要看前後的也是你05/09 19:03
484F→: 沒報價情況下逕行跟自由球員簽約就是惡性挖角了 你05/09 19:05
485F→: 管人家最後要不要執行選擇權05/09 19:05
490F→: 如果你要拿沒有放棄就作廢來說 那攻城獅簽約行為實05/09 19:10
491F→: 際有效應該是特攻宣布放棄的時候 也就是8/1505/09 19:10
494F→: 你有報價 提前接觸沒問題啊 有人說可以簽約?05/09 19:33
495F→: 我說簽約行為有效 不是生效 你有那條備註不就是得宣05/09 19:34
496F→: 告放棄選擇權這份合約才算數?05/09 19:34
532F→: 所以你的到底是要講簽約日有效 還是生效日有效05/09 23:11
533F→: 不要在那跳來跳去 只選自己有利的講05/09 23:11
534F→: 講台新的時候就說比早簽約 講中信就說要看生效日05/09 23:11
535F→: 加了那條作廢的備註代表 中信沒給離隊證明前 你多早05/09 23:13
537F→: 簽約都沒用啦05/09 23:13
551F→: 所以五月中簽約不就是偷跑 惡意挖角?05/09 23:44
553F→: 我知道你又要講生效是9/1 生效日不重疊05/09 23:45
554F→: 廢話 誰惡意挖角之後生效日會重疊05/09 23:45
556F→: 要挖角就是下個賽季要讓你來打球 當然不會重疊05/09 23:46
557F→: 那是不是等同於特攻沒給離隊證明 這合約就作廢了?05/09 23:46
560F→: 惡意挖角就是人家還在合約內 你就先簽約了 何況中信05/09 23:47
561F→: 有選擇權 結果你也不報價 也不回應有沒有偷跑 這不05/09 23:47
562F→: 叫惡意 什麼才叫惡意?05/09 23:47
564F→: 所以我們總算能夠在同一件事情上討論了嗎?05/09 23:49
568F→: 商討合約內容是跟球員 又不是跟中信05/10 00:03
569F→: 簽約前就要報價了 你說的簽約時間不是在五月?05/10 00:03
570F→: 為什麼是5月中到8/15? 我發現我看錯了05/10 00:04
574F→: 如果律師所說的是真實的話 對的 沒有報價就簽約了05/10 00:31
11F→: 國際賽不是證明過了05/10 00:07
2F→: 楊瓜最佳教練?????05/09 23: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