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charlesleaf
作者 charlesleaf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884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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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F推:那就請同學明天課堂來拿取囉:)11/08 07:26
24F→:我會印好帶過去~~然後謝謝家忻貼心的統計人數:)11/08 07:27
34F→:回覆U大同學:11/01 02:30
35F→:我的原意本就只討論男一規範的存在價值,相對的,11/01 02:31
36F→:意即討論正當且應被普遍遵循的規範,以及單純的道德是11/01 02:31
37F→:非對錯。也許在舉例及衍伸時過於簡化,不過就以男一宿11/01 02:31
38F→:舍的例子而言,除非認為在宿舍打麻將與留宿女生是一ꔠ11/01 02:32
39F→:件值得用「相同角度」的「同理心」來思考的事情。11/01 02:32
40F→:,甚或根本不贊成這是「最後」並且「應該被遵循」的11/01 02:33
41F→:手段,而必須要從根本來檢討,11/01 02:33
42F→:那似乎我們就有必要重新討論這幾點生活公約。11/01 02:33
43F→:我所要強調的更不是法理的討論議題,11/01 02:34
44F→:只是希望所有同學能用正確的「態度」與「觀感」來面對11/01 02:34
45F→:違規事件,才能發揮該有的公眾力量,提升生活環境。11/01 02:34
46F→:再次謝謝你提出不同意見,能讓大家有更多思考空間。11/01 02:35
47F→:回覆G大同學:11/01 02:35
48F→:關於法條規定存在本身就可以有太多的解釋與討論,11/01 02:35
49F→:我也無意在此討論某條律則的完備與否、立意如何。11/01 02:35
50F→:只是希望大家能單純正視男一與社會上大部分規定的基本11/01 02:35
51F→:精神義涵。希望請你不要用「惡法」的極端例子來錯混視11/01 02:36
52F→:聽,除非你認為這些男一的生活公約以及住宿規定,11/01 02:36
53F→:也是如所謂的種族分離一般的無理法規。11/01 02:36
54F→:更請不要忽略了這篇文章真正在討論的重點內涵。11/01 02:37
17F推:教官和生治會同學辛苦了,謝謝你們:)10/30 23:23
44F推:Ibon大說的有理,就事論事不要混淆視聽。10/31 10:33
27F→:回應hsinchen0002同學10/08 08:49
28F→:如果這麼在乎東西,上來PO文就有違我意10/08 08:49
29F→:希望你能了解重點真的不在物品,而是在一個人的行為10/08 08:50
30F→:我沒有必要因為這樣花一個晚上PO文10/08 08:51
31F→:只是有些事不說,有些人永遠不會反省10/08 08:52
32F→:而且這並不是以偏概全,一個人的日常行為和品格教養10/08 08:53
33F→:相信是有高度正相關的。10/08 08:53
34F→:況且我相信極大部分的舍胞都是具有良好品德和操守的10/08 08:54
35F→:我不需要憤世嫉俗到用這種方式一竿子打翻一船人,10/08 08:55
36F→:因為那沒必要更沒意義。10/08 08:55
37F→:希望你能了解這篇文章的重點,如果造成你的誤解10/08 08:56
38F→:我想可能是有些部份你一時忽略了。10/08 08:57
11F推:辛苦了,感謝:)09/25 23:03
14F推:辛苦了,謝謝:)09/15 22:15
27F推:這...活絡起來了08/10 08:55
33F推:通篇文從字順,氣理兼備,情達意暢→包中穩上06/22 21:22
8F→:我被君君的歌聲震懾了,味覺暫時被聽覺掩蓋...XD06/13 00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