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感想]感謝與重新思考

看板NtuDormM1作者 (freeloop)時間14年前 (2009/10/31 08:57), 編輯推噓15(1505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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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來,感覺男一舍本身與周圍大小事不斷。 但看到每一次的事件裡頭,都有熱心的同學以及社胞仗義直言。 暫且不論事情結果如何,至少這「發聲」過程值得大家肯定。 大家都知道為自己的權益努力盡一份心力,不再冷漠面對。 證明在我們的生活社群之中,不再是人人事不關己。 每個人都能對週遭環境多點關懷,這是目前最欠缺的。 關於制度面的問題,不管是打麻將、留宿女生等宿舍相關規定,都是白紙黑字不容置疑。 這些基本的生活公約、守則,為的是讓大家有整齊、秩序生活的「最低要求」。 明文規定的事項,就應該嚴格遵守,這樣才能維護最低限度的基本秩序規則。 而不是對於這些「規定」,用「大家都多點包容」、「大家都互相尊重」的態度來面對。 所謂的包容、尊重,是在不違反規定為前提的情況下方為適用。 倘若今天有人犯了法,而大家都默不作聲,就了結完事? 沒錯,正因為大家都不出聲,反正干卿底事?繼而任由違法者囂張。 這樣「包容」、「尊重」的情況不也很「和諧」? 在這裡不是要討論什麼嚴刑峻法與苛刻規定,而是一些最基本的宿舍生活守則與公約, 真的還需要大家以身作則方能實踐其精神,也才能保障大家的生活品質。 以德報怨則容易流於濫情,但以直報怨卻能讓正義與公理延續綿長。 希望不是每件違規事件發生時,總以「寬容」、「尊重」、「各退一步,海闊天空」來處 理。 只要違規,就是不對,任憑理由百般也是站不住腳。 過度且不正確的「寬容」、「尊重」只會流於偽善,一言以蔽之,鄉愿而已。 大談這些虛而不實的高調論者,正是助長更多違規事件的首要幫兇。 當小貓撲向大狗,不管大狗多有理,人們總是為小貓叫屈。目前的社會就是如此的盲目與 濫情,才會彰顯一堆偽善的醜陋,才會助長一波波違法的氣焰。 依法辦理不是無情與死板,而是在客觀公允的情況下,最為平正的判準。 也許這樣說嚴肅了點,似乎一切也沒有轉圜的空間,但仔細去想, 如果連「情」都還要凌駕於「法」之上, 除非這是高度成熟自覺的團體,否則秩序只會更亂不會更好。 深深希望,那些冷眼旁觀、自以為正確其實鄉愿的偽善者,能夠用理性且公允的想法思考 。 錯誤、盲目、偏執的「尊重寬容」只會是開門揖盜的發端。 子率以正,孰敢不正?深信絕大部分男一的同學都是勇於直言、熱心、守法的一群。 同時希望,這些法條只是單純的白紙黑字,永遠不會施用於任何人。 勿以善小而不為,勿以惡小而為之。 再次向熱心公益與有勇氣指責錯誤的同學至上最高敬意, 因為有你,男一會更好。 一時快語,謝謝大家仔細看完:)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40.112.239.2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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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肯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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閣下的見解的確有所根據,但我想為發表不同的意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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閣下似乎認為黑紙白字的規範不容挑戰,但這點是直得討論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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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,刑法乃為維持社會一般生活的和諧運作而制定,但其內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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卻會因為社會演進而變遷,換言之,制度存在,不必然等於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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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好的,如果我們是從根本上質疑規範制度的必要性,那麼就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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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不發聲,不必然是鄉愿的表現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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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就算制度存在,也不必然等於要用制度解決一切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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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樣用刑法當例子,刑法有所謂的謙抑原則,指的是應該把刑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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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規定墮胎有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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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作"最後"的手段,同理,如果我們是以相同的立場理解別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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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當我發現一個女孩非法墮胎我就該舉發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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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然我就是鄉愿的偽善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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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為,那麼如果我們不認為需要動用到規定,那麼似乎也難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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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這是鄉愿的表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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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年代美國的jim crow法也是白紙黑字的種族分離所以不容質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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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的愛國者法案也是白紙黑字不容質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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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樓上兩位互相插嘴 剛剛一直看不懂= 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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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hlan:竟敢斷我文 看拳 U大o(╬ ̄皿 ̄)=○ ( ̄#)3 ̄)G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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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只是對#1Aw5EeGN這篇的感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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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實說我也覺得因違法不被告發而存悻悻然或茍且的心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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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在不是很好的心態 更別說鼓吹此想法或要他人包容自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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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Uhlan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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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同時最近一段時間系上蛙骨作業 還請多多包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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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會盡快處理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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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我想到熱愛工作的吳德榮因為一些理盲又濫情的人憤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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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前退休,損失的其實是所有人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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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U大同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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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原意本就只討論男一規範的存在價值,相對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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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即討論正當且應被普遍遵循的規範,以及單純的道德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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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對錯。也許在舉例及衍伸時過於簡化,不過就以男一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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舍的例子而言,除非認為在宿舍打麻將與留宿女生是一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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件值得用「相同角度」的「同理心」來思考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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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甚或根本不贊成這是「最後」並且「應該被遵循」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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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段,而必須要從根本來檢討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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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似乎我們就有必要重新討論這幾點生活公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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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所要強調的更不是法理的討論議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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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希望所有同學能用正確的「態度」與「觀感」來面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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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規事件,才能發揮該有的公眾力量,提升生活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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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次謝謝你提出不同意見,能讓大家有更多思考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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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G大同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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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法條規定存在本身就可以有太多的解釋與討論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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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無意在此討論某條律則的完備與否、立意如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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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希望大家能單純正視男一與社會上大部分規定的基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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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義涵。希望請你不要用「惡法」的極端例子來錯混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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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,除非你認為這些男一的生活公約以及住宿規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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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是如所謂的種族分離一般的無理法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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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請不要忽略了這篇文章真正在討論的重點內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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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舉的例子在他們所屬的時代可是一點也不無理啊= 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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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同意"違法"本身的行為是一種錯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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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我不認為法所規範的行為本身就是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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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指出室胞對於違法的行為不該默不作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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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我指出墮胎的例子為回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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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違法的行為對社會的公共秩序沒有太大影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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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傾向於不告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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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人違反宿舍法規而被告發,他應接受,因為他"違法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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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其他不覺受其違法行為侵犯而不願告發的社胞是否為鄉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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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點就相當可議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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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樓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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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善用囘文>.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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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代碼(AID): #1AwukAqV (NtuDormM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