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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cgser 在 PTT [ hypermall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87則
限定看板:hypermal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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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F推: 我也只用手機,嗶後就能收起來,哪裏慢?04/26 20:11
22F噓: who care ?03/31 18:40
57F推: 呵呵,顧客也很閒啊,明明可以很好處理的04/16 15:28
71F→: 沒有檢討被害人,被懷疑的話購物袋給檢查還好吧04/16 17:03
72F→: 要捍衛自己權利,堅持立場,強力提告也是自己選擇04/16 17:05
74F→: 到就兩造跑跑警局法庭浪費時間還得不到便宜04/16 17:07
82F推: 公訴能得到什麼便宜?04/16 17:13
85F→: 捍衛自己隱私沒錯啊,但這種後續都是...04/16 17:15
93F→: 我會將懷疑偷的物品時間地點請員工告知04/16 17:18
95F→: 如果沒有而搜查要如何補償之類的04/16 17:19
98F→: 我也支持該顧客提告,不是我去告就行了04/16 17:20
106F→: 因為他很閒,所以支持他提告04/16 17:25
108F→: 當事後收到不起訴書或公訴書,就知道白忙一場04/16 17:26
110F→: 不會有什麼改變04/16 17:27
119F→: 退貨林鳳營有什麼改變嗎?04/16 17:29
126F→: thinboy543有做什麼讓好市多改變制度的事?04/16 17:32
130F→: 那位仁兄改變了什麼制度?04/16 17:34
134F→: ....04/16 17:36
135F→: 所以大費周章走警局做筆錄,甚至要請假跑法院04/16 17:41
136F→: 好市多改變的部分是你去求證還是憑空猜測?04/16 17:43
139F→: 憑空猜測才是硬拗吧04/16 17:47
140F→: 鄉民反指標是真的,根本是打打鍵盤04/16 17:53
142F→: 認同你的作法04/16 18:01
143F→: 但微罪初犯一般不會有前科04/16 18:03
145F→: 沒錯,要請警察04/16 18:04
151F→: 所以有認同他人作法,還有,沒有人喜歡被檢查04/16 18:12
155F→: 不要再憑空猜測了,快醒醒04/16 18:14
158F→: 捍衛隱私沒錯啦,但是司法調查啟動後,你的隱私還是要揭露04/16 18:18
161F→: 當然不行,要有佐證04/16 18:20
171F→: 這種糾紛看過幾乎都和解04/16 18:39
173F→: 微罪就算被判緩刑,期間沒再犯,也不會有前科04/16 18:41
179F→: 要教訓員工大概只能這樣,對自己划不來就是04/16 18:45
180F→: 易科罰金其實也沒什麼04/16 18:45
182F→: 快醒醒04/16 18:46
183F→: @thinboy543 看了你的暱稱,應該同情你04/16 18:53
195F→: 糾紛罷了,輕判就微罪,說不定緩刑04/16 19:32
196F→: 有網友留言配合檢查,竟然沒有捍衛隱私提告04/16 19:34
197F→: 不符鄉民期望 @@04/16 19:36
208F→: 樓上正確04/16 20:42
209F→: @waynan 你的邏輯沒有佐證概念嗎?04/16 20:43
210F→: @lu82034 所有人被賣場懷疑檢查一律提告?04/16 20:48
211F→: 這種事層出不窮,上新聞卻寥寥無幾,那到底是?04/16 20:54
212F→: 現實是配合檢查證明清白的多?還是提告捍衛隱私的多?04/16 20:56
214F→: 現場捍衛隱私,提告去警局再揭露隱私04/16 21:04
215F→: 這樣走司法流程,我是覺得太閒沒錯04/16 21:06
216F→: 有人覺得有意義在,一點也不閒,那尊重你看法04/16 21:07
328F→: 台灣的法治教育真的很糟04/17 18:48
329F→: 刑事訴訟法第 88 條 現行犯,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。04/17 18:48
330F→: 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,為現行犯。04/17 18:49
331F→: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,以現行犯論:04/17 18:49
332F→: 一、被追呼為犯罪人者。04/17 18:49
333F→: 二、因持有兇器、贓物或其他物件、或於身體、衣服等處露有04/17 18:50
334F→: 犯罪痕跡,顯可疑為犯罪人者。04/17 18:50
335F→: 好市多只要有足夠舉證懷疑,就能以準現行犯論04/17 18:52
336F→: 之前也提到,賣場不能搜尋包包,要請警察04/17 18:53
337F→: 刑事訴訟法 第130條04/17 18:54
338F→: 檢察官、檢察事務官、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、犯罪04/17 18:55
339F→: 嫌疑人或執行拘提、羈押時,雖無搜索票,得逕行搜索其身體04/17 18:55
340F→: 、隨身攜帶之物件、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之處所04/17 18:56
341F→: 真搞不懂,說了這麼多次非檢討被害人,賣場也有錯04/17 18:57
342F→: 主觀意識有夠強,到底要說幾次?04/17 18:59
343F→: Y大還要我證明不是員工,不然心裏有鬼?04/17 19:03
344F→: 是啊,若是我會配合賣場證明清白,不走司法程序有錯?04/17 19:05
345F→: 貴版少數鄉民的水準令人唏噓04/17 19:07
350F→: 路上遇到有人喊搶劫時,民眾ABC沒看到犯罪行為,卻去撲倒04/17 19:34
351F→: 強制他...04/17 19:34
353F→: 那民眾會犯了強制罪?還是阻卻違法?04/17 19:39
354F→: 客觀懷疑條件以準現行犯論04/17 19:41
355F→: 一定又會歪樓,不說了04/17 19:42
358F噓: @YCL13 好棒棒,還需向你證明不是員工欸04/17 19:58
362F噓: 以理辯爭啊,還是污衊是檢討被害人、是員工、輕言就好?04/17 20:46
391F噓: @thinboy543 我覺得他很閒就是檢討被害人哦?04/18 01:06
392F→: 你留言的跟拍幻想求證了沒?04/18 01:16
393F→: 把很閒就是檢討被害人做連結是怎樣的想法?04/18 01:23
394F→: 回qaz大,既然用「準」現行犯,可以找法學老師請教04/18 01:27
395F→: 而且本來就有爭議,所以前段就有表示支持提告04/18 01:35
396F→: 說簡單溝通解決就好,打官司要耗很多時間,很閒不行哦?04/18 01:37
397F→: 很閒 = 檢討被害人?噗!04/18 01:40
398F→: 再說一遍,好市多這方式確有爭議,顧客可以溝通尋求更好解04/18 01:49
399F→: 決04/18 01:50
400F→: 即使好市多沒這權力,但用幾秒鐘可以解決何苦走沉長程序?04/18 01:56
401F噓: 說很閒就被說檢討被害人、被質疑員工...04/18 02:04
404F→: 可以表明身帶鉅款,需請警察配檢等方式04/18 02:18
405F→: 偏要起衝突吉他,我怎看都認為很閒04/18 02:19
408F→: 被懷疑偷竊就要自清啊,他是要一走了之欸04/18 02:36
410F→: 好市多啊,我沒寫顧客要舉證吧04/18 02:39
411F→: 懷疑顧客偷竊當然是好市多舉證04/18 02:41
413F→: 懷疑顧客偷竊當然是好市多舉證04/18 02:42
416F→: 被指證為犯罪嫌疑人,會走司法程序04/18 02:49
419F→: 所以一走了之,吉就對了?04/18 02:53
420F→: 我有寫名譽不重要嗎?04/18 02:54
422F→: 沒偷竊不自清可以啊,司法調查還是會進行04/18 02:56
424F→: 給購物袋檢查證明沒偷竊不是自清?04/18 02:57
426F→: 上面刑訴請看一下04/18 02:58
431F→: 跟你說好累哦,都是很基本的,網路搜尋一下好嗎?04/18 03:05
433F→: 現行犯和準現行犯的概念04/18 03:10
434F→: 就算我認為他很閒,也不甘你事04/18 03:12
435F→: 法學不好請自習,問為什麼要自清這問題?....04/18 03:15
437F→: 隨你便吧04/18 03:17
438F噓: 少數人對很閒一詞的各自解讀令人大開眼界04/18 03:56
439F噓: 很閒就很閒,要解讀或補腦隨便04/18 03:59
453F噓: 現在改轉移焦點要拿牌是嗎?笑死XD04/18 09:53
454F→: 還在指控很閒等於檢討被害人齁??04/18 09:55
455F→: 那有幾位網友分享被檢查包包為什麼不開吉?04/18 10:01
458F噓: 樓上回去看看你自打臉的留言 XD04/18 10:03
460F→: 如果真的偷竊,就說有鉅款拒檢一走了之?04/18 11:29
462F→: 受害人處理方式就一定完全對的?04/18 11:30
464F→: 我也有說賣場不對04/18 11:31
466F→: 被懷疑偷竊,不等警察,咆哮後一走了之04/18 11:33
468F→: 新聞有說要強行離去不是04/18 11:35
471F→: 所以我是認為兩造處理不當04/18 11:36
474F→: 不是偏頗那名先生完全正確04/18 11:37
478F→: 那你認為那位先生處理正確很好囉?04/18 11:38
481F→: 倚老賣老?04/18 11:39
485F→: 沒說情緒波動,是處理方式04/18 11:40
486F→: 又再亂解讀了04/18 11:41
487F→: 顧客永遠正確至上主義04/18 11:42
488F→: 受害人永遠沒錯04/18 11:42
494F→: 齁,你說有閒,檢討被害人!04/18 11:43
495F→: 又是自打臉04/18 11:44
499F→: 所以承認有閒囉04/18 11:46
504F→: 我的想法認為他很閒,剛你也說他很閒04/18 11:49
505F→: 引用一下,還在兩造 XD04/18 11:50
506F→: 說說你為啥認為他很閒啊?04/18 11:51
507F噓: 你說他人就是有錢又有閒啊04/18 11:53
511F→: 白海豚是你04/18 11:54
512F噓: 你是拿到牌沒有,沒有拿到就閉嘴啦04/18 11:55
513F→: 引用你的留言04/18 11:56
515F噓: 說說你為啥認為他很閒啊?04/18 11:59
517F→: 別人說他很閒就是檢討被害人,那你也說了!04/18 12:01
519F→: 我是認為他處理方式不好,可以更融圓04/18 12:04
526F→: 不,我是戰有閒就是檢討被害人言論04/18 12:07
528F→: 你說他有錢又有閒04/18 12:08
529F→: 倚老賣老?04/18 12:08
530F噓: 你可說他有閒,我不能說?04/18 12:10
535F→: 倚老賣老?04/18 12:11
538F噓: 轉移話題齁?快說啊04/18 12:13
539F→: 還是又是八年級生,倚老賣老呢?04/18 12:15
543F→: YCL13 自打臉還在崩潰啊,可憐齁04/18 15:50
544F噓: 某t稱被害人很閒,某Y要來扣檢討被害人、還是員工呢?04/18 16:02
545F→: 引用某Y,這種嘴臉真噁心04/18 16:05
553F推: 法操專欄打臉了多少像YCL13的人,還來自打臉 XD04/19 10:01
555F→: @YCL13 最初如某t說提告很閒,就被你扣上 檢討被害人04/19 11:25
556F→: 原來法律只會評判一方,且不得有其他想法?04/19 11:26
557F→: 算算這討論串你自打臉幾次了?04/19 11:30
561F→: 自推cgser:因為他很閒,所以支持他提告04/19 13:56
562F→: 再推 thinboy543: 他人就是有錢又有閒04/19 13:58
563F噓: @YCL13 還在崩潰?法操專欄寫得很中立了04/19 14:06
565F噓: YCL13 除了亂扣還質疑是員工耶,笑死04/19 14:08
566F→: 單純自辯,每天會上ptt,看要戰多久奉陪04/19 14:10
567F→: 網友分享法操專欄,寫得很清楚,還有人崩潰04/19 14:13
568F→: https://www.follaw.tw/f-comment/f02/19837/ 法操專欄04/19 14:13
577F噓: 留言引用的法條和專欄相同還不能證明囉?04/20 01:02
578F→: 大概是只憑主觀喜惡評判的人 呵呵04/20 01:04
581F→: 呵呵,因為他很閒,所以支持他自辯04/21 10:06
582F→: 某t的很好處理,大概是任其指控、視而不見吧04/21 10:17
585F噓: 呵呵,有一個自打臉的,就說某c很閒所以支持自辯04/21 11:03
586F→: 可是說了兩者都很閒,哪來兩條標準?04/21 11:07
589F噓: 哈哈,我當然知道,所以我說04/21 13:13
590F→: 因為他很閒,所以支持他提告04/21 13:13
591F→: 然後我說某c04/21 13:13
592F→: 因為他很閒,所以支持他自辯04/21 13:14
593F噓: 所以你的兩套標準說,自打臉而不知是指誰呢?^^04/21 13:17
594F→: 請引用我不準說我很閒的留言,來證明你的論點吧04/21 13:34
597F噓: 哦?很閒是酸人嗎?多少包租公是閒閒沒事坐領租金04/21 16:53
598F→: 不被工作雜事排擠掉自己時間,我還覺得是袍辭呢04/21 16:55
599F→: 那你來說很閒是酸人、是檢討被害人,這是怎樣的心態?04/21 16:59
600F→: 因為說很閒,所以是員工、是八年級生、甚麼李中壢人?04/21 17:09
601F→: 、甚麼嘴臉、甚麼沒牌、甚麼考試...04/21 17:12
602F→: 沒舉證的污衊話題都出來了,很閒不行哦?04/21 17:13
603F噓: → tungpayton 自己受指控據理力爭卻不准別人說很閒04/21 17:17
604F噓: @tungpayton 快來舉證我不准別人說很閒的留言04/21 17:19
607F噓: tungpayton:自己受指控據理力爭「卻不准別人說很閒」04/21 21:24
608F→: 好,針對問題,請說!04/21 21:25
609F噓: @tungpayton 別牽拖有的沒的,問你幾次了還不回答!04/21 21:34
610F噓: 連三次請你回答同一個不實指控,然後你回應04/22 07:45
611F→: tungpayton:針對問題別牽拖有的沒的04/22 07:47
612F→: 感謝親自示範自打臉,呵呵04/22 07:49
620F→: Okay, 我已舉例過包租公很閒不一定是酸人04/23 09:36
621F→: 那你硬要指控這是酸人,請你舉證我的想法04/23 09:37
622F噓: 還有不准別人說很閒的指控也請舉證04/23 09:39
623F→: tungpayton:針對問題別牽拖有的沒的04/23 09:52
624F噓: 你又再打臉牽拖一次了04/23 09:54
627F推: 對啊05/26 14:52
7F推: 借問有推薦的商品嗎?03/29 19:50
10F推: 謝謝分享04/01 14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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