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brson
作者 brson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799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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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F推: 我之前待第一家ihouse比較小 真的都乖乖繳錢提再審09/20 12:53
17F→: 第二家時,遇亂核駁比對 請他自己撤回核駁 寄案號給局長09/20 12:56
29F推: 局長當然是不會直接管 但他會吩咐底下的人 他不喜歡人出包09/20 13:59
30F→: 尤其是當自己站不住腳時 有效沒效我不之知道 至少當時我09/20 14:00
31F→: 們公司這樣做是很有效 當然我們公司也不是小公司 還是有人09/20 14:02
32F→: 在影射局長有大小眼?09/20 14:02
33F→: 我很同意ithil1大所講的某國審查意見鬼打牆比中美兩國高很09/20 14:07
34F→: 多, 這事實需要再爭嗎?09/20 14:08
41F→: 是還好啦 局長信箱明明就是寫有甚麼問題都可以寄09/20 22:32
42F→: 若真有程序要走 也不會因此而跳過 站的住腳 就寄吧 別客氣09/20 22:34
43F→: 我們那時也是有找科長但容易被打發敷衍掉既然申請人與審委09/20 22:38
44F→: 都各自認為站的住腳 那真的沒啥好怕得 到時自然會見真章09/20 22:40
45F→: 審委既然沒錯 長官也是會挺 不是嗎?09/20 22:44
64F→: 還後案打前案咧 看了bonaqabo大的例子忍不住笑出來09/21 23:28
70F→: 很明顯是paper 不是thesis 還口試咧 暈倒09/22 21:58
73F→: V大 你那減少OA量的建議 我相信審委作夢都會笑09/22 22:53
97F→: 呵呵呵~~09/23 21:51
101F→: 一大男生也辦法像你這樣歇斯底里 真的也是少數了09/24 00:26
102F→: 忘記註明不要講得好像每位審委都一樣 你喜歡糾正 你就做吧09/24 00:28
103F→: 開心就好09/24 00:28
104F→: 有09/24 00:29
107F→: 我戰人?這文章,我哪裡有? 你要不要看一下醫生?精神狀況是否09/24 00:33
108F→: 有點問題.09/24 00:33
109F→: dakkk大不也有不同見解? 哪裡一言堂了. 我真的很難想像一個09/24 00:35
110F→: 大男生會歇斯底里成這樣.09/24 00:35
119F推: http://tinyurl.com/pya52cz 慘了 這篇也忘記註明以上不是09/24 08:47
120F→: 講全部審委.09/24 08:48
121F→: 不知道當時的在場與會人, 有沒有大大修理一下程凱芸.09/24 08:50
81F→: 前面已寫"一種燈具,包括" 這是開放式寫法, 寫"一光線"09/07 10:27
82F→: 不至於會被限定為"一"吧, 除非實施例也只描述某一特定光.09/07 10:28
4F→: US2015/0197511A1 上面就有寫中國太昌市09/03 12:46
6F→: "好希望客戶的專利能夠成材到可以在美國打訴訟" 這我同意XD09/03 12:47
11F推: 小弟之前在台積當過法務,遇到這種,除了要求案號,我通常也會09/03 12:56
12F→: 要求那如果爭訟時,時點的認定,確定也是沒問題嗎? 比如哪個09/03 12:57
13F→: 案號?目前我是還沒看過有提供過. 當然,看得出來lili大也是09/03 12:57
14F→: 高手.09/03 12:57
15F→: 您說"但PCT公開資料不包括發明人地址,所以無法確認"09/03 13:38
16F→: 不小心,我再仔細看一下,好像也不是這樣,因為WO/2014/00041809/03 13:38
17F→: 的首頁都已經公布發明人與申請人的地址了,就是在江蘇太昌.09/03 13:38
18F→: 美國案縱使申請人標示是TW,但其實保護客體是在太昌.美國09/03 13:39
19F→: 標示TW也或許只是充其量說明母公司在台灣罷了.可能還是不能09/03 13:39
20F→: 單純迷失在表面文字的旋窩裡.09/03 13:40
32F→: 你意思是有轉讓/讓與,PCT公開資料就會有發明/申請人地址?09/04 17:57
33F→: 沒有轉讓/讓與,PCT就不會公開發明/申請人地址? 是這樣嗎09/04 17:59
34F→: 跟我處理過的經驗真的是不符09/04 18:02
35F→: 母子公司,abc(台灣),abc(太倉),這情況要轉讓/讓與? 不會吧.09/04 18:06
3F→: 你給了6筆,但是只有第3筆是藉由PCT進到美國,它的發明人是CN09/03 11:02
4F→: 位在taicang 太倉市耶. 這位大哥09/03 11:03
5F→: 問題不是台灣人能不能藉由大陸申請PCT耶, 是進場到美國有09/03 11:06
6F→: 沒有問題.09/03 11:06
7F→: 我也說過了 或許你案號也給的出來 這不代表以後訴訟時點的09/03 11:10
8F→: 認定是沒有問題的. 喜歡就衝吧 開心就好. 基本上Finnegan09/03 11:12
9F→: 的說法是可接受的 ~打字真累~ 困09/03 11:14
13F→: "...不承認台灣人是中國人" 不然你覺得台灣人是中國人?09/02 11:15
15F→: 進入PCT不在乎你是哪國人,而是你以哪個國家的申請案進入PCT09/02 16:01
16F→: 你找專業一點的事務所 不過好像大間的都不喜歡接個人申請09/02 16:03
17F→: 案 感覺錢交不出來 又囉囉嗦嗦的09/02 16:03
25F→: 唉 如果你的市場是美國跟大陸 就直接進場吧 不用搞啥PCT了09/02 17:09
26F→: 如果你的市場世界很多國家 怎會在板上問掛?我想應該會很多09/02 17:10
27F→: 專業的事務所有興趣要服務你09/02 17:11
44F→: 他們跟你說沒問題,或許是吧. 也或許他們有他們的配套 你可09/02 23:21
45F→: 以選擇闖闖看, 到時不行, 再來跟板眾分享 XD09/02 23:23
46F→: 我是你 其實我會跟他們要案號 而不是在這裡問譜問卦 我也09/02 23:32
47F→: 假設他們也給得出來,但那是給闖盪成功的案號,失敗的,自然不09/02 23:34
48F→: 會給你.09/02 23:35
49F→: 大概是這樣了,可能講太多了. 逃~09/02 23:36
31F→: 賽恩倍吉若跟鴻海完全沒有關係 很少人會相信的08/13 12:08
32F→: 可能賽恩倍吉要拓展業務 但是總是遇到困難 因為大家還是認08/13 12:09
33F→: 為你們跟鴻海有淵源 資訊保密有疑慮 所以不敢委案08/13 12:11
49F→: 不敢給賽恩倍吉啦 所以他們主要服務還是鴻海 撇清關係跟鴻08/13 22:48
50F→: 海無關 很少人會相信的 而且都說鴻海佔股51%了08/13 22:48
5F→: 記得之前這徵才好像有貼過了 怎麼還會有人推呢07/29 22:15
41F推: 推板大07/28 02:40
6F推: 好文 推07/26 14:19
36F→: "新型無效門檻比發明高" ???? 真奇怪 搞不懂 你為何這麼07/14 11:18
37F→: 愛亂扯 不懂就算了 還喜歡大放厥詞 誤導別人07/14 11:20
50F→: pasica大這麼快就對V先生打臉了 哈哈哈07/15 01:28
51F→: 如原po所說 若真把公開後一模一樣的內容去申請新型 確實07/15 01:32
52F→: 新型可以無效宣告 若對岸體制就是這麼黑 在這討論怎麼辦 誰07/15 01:36
53F→: 也沒辦法跟你保證07/15 01: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