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binhuang
作者 binhuang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302則
限定看板:全部
看板排序:
全部CTS84Stock52happy-clan22NtuDormM322ntucrc13Tech_Job11Gossiping10CTV9Master_D9SuperStarAve8HK-drama6ToS6GoodShop4NTUCE-964P2PSoftWare4Chemistry3Jerry3study3Vision3Blog2FamilyCircle2lan-shen2SYSOP2TKU_IHM2dictionary1DirectSales1DJ_Ken1DoubleMajor1HerbTea1NCU_Talk1NDMC-M101-d1NTU1NTUCE1NTUEE_Lab4261share1specialman1ToS_Match1TYSH49-3081Wanted1WuLing46-3171<< 收起看板(40)
32F→: 其實疫苗也是經濟的一環,新聞內容也是提到疫苗,02/04 18:43
33F→: 只要避免無理的謾罵,就事論事為何不能談疫苗?02/04 18:43
30F→: 樓上....那台灣裕隆呢?02/03 19:07
47F→: 搞笑嗎? 技術比不過別人就只能比市值01/07 17:16
36F→: 原來是阮蕙慈.....凶多吉少12/09 18:57
37F→: 之前跟過, 只能說小心出貨12/09 18:58
3F→: ,,11/21 14:04
26F→: 每個人的興趣不同11/20 08:22
169F→: 上面有網友推文說換個黨還是會漲11/20 08:12
170F→: 確實還會漲沒錯,但至少可以讓後來的政黨了解硬幹11/20 08:13
171F→: 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,制度的合理、完善、配套都應多11/20 08:14
172F→: 跟民間討論,民主制度的初衷不就是這樣嗎?11/20 08:15
21F推: 這樣投顧會賠死,因為大多都跌多漲少11/19 12:02
110F→: 建議版規「連續犯」、「累犯」都要定義好,這次的11/16 08:43
111F→: 最大問題就是版規沒有定義「連續犯」與相應的罰則11/16 08:43
112F→: ,但版主群就自行用「累犯」的罰則與概念去處理,11/16 08:43
113F→: 版規中的處分累進原則,已經包含了累犯故意再犯的11/16 08:43
114F→: 概念,因此罰則具加重處分,但當事人並不符合一般11/16 08:43
115F→: 定義的累犯,所犯之事也未到罪大惡極,所以才會產11/16 08:43
116F→: 生判決違反比例原則情事,判到10年的狀況,明顯對11/16 08:43
117F→: 當事人並不公平。所謂的累犯,一般認知都是「判決11/16 08:43
118F→: 後,並告知當事人、懲罰後,當事人仍再犯之」,且11/16 08:43
119F→: 通常連續性的累犯,會被視為「故意為之」,可加重11/16 08:43
120F→: 處分,因此版規應仍有改善空間。11/16 08:43
156F推: 版主辛苦了,但後續版主針對版規的討論,仍給予建11/16 13:56
157F→: 議與提醒,其實要不要定義「連續犯」與「累犯」,11/16 13:56
158F→: 我只是一個建議或做法,版主討論後可以改由其他更11/16 13:56
159F→: 好方法,但不管怎麼做,最大的精神就是要符合「比11/16 13:56
160F→: 例原則」,PTT是全台公眾論壇,有點像小社會,所以11/16 13:56
161F→: 更要謹慎為之。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75號解釋理由書11/16 13:56
162F→: 中: 「所施加之刑罰須與行為人之罪責相當,刑罰不11/16 13:56
163F→: 得超過罪責」。另基於憲法罪刑相當原則(司法院釋11/16 13:56
164F→: 字第602號、第630號、第662號、第669號及第679號解11/16 13:56
165F→: 釋參照): 「 立法機關以法律規定法官所得科處之刑11/16 13:56
166F→: 罰種類及其上下限,應與該犯罪行為所生之危害、行11/16 13:56
167F→: 為人責任之輕重相符」,當事人所犯的版規,10年後11/16 13:56
168F→: 才能繼續發文,所犯的罪與所受的罰則,若是明顯違11/16 13:56
169F→: 反比例原則,等於變相剝奪其在公共看版的發言的權11/16 13:56
170F→: 利。11/16 13:56
171F→: 另SweetLee說的沒錯,若是現行的版規在解釋上有模11/16 13:56
172F→: 糊地帶,習慣上會以當事人較有利的一方解釋,以避11/16 13:56
173F→: 免公權力的濫用。11/16 13:57
183F推: 用執法頻率來做為問題解決(違反比例原則)的辦法,11/17 08:43
184F→: 確實存在的隱憂,這當中代表不同人來執行,就會有11/17 08:43
185F→: 不同的罰則結果。 A版主頻率高,B版主頻率低,A判11/17 08:43
186F→: 決的結果就比較輕,B就比較嚴重 ; 或者是A這個月比11/17 08:43
187F→: 較忙,執法頻率變低,結果這個月的罰則就會比較重11/17 08:43
188F→: 。 在法條的規範上,要避免這種人為因素影響公正性11/17 08:43
189F→: 的情況。11/17 08:43
190F→: 如果人為狀況可以影響判決結果,那叫人治,不是法治11/17 08: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