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bala5527
作者 bala5527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48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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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F推: 還要等兩個禮拜,真的很煎熬05/07 18:06
16F推: 去年的表單 https://reurl.cc/KM7d9m05/07 18:54
21F推: 歷史居然有100分!!05/07 19:39
6F推: 感謝好心人 QQ05/07 18:56
2F噓: 已經X3了耶12/12 08:01
21F噓: 約聘、無證教師,都跟你的違法行為無關啊,東扯西扯12/12 09:58
23F噓: 把你的申訴評議書貼到八卦版,你想要的記者就會來了12/12 10:17
43F噓: 沒救了啦!沒救了啦!12/12 14:02
48F噓: 快XX了,簽到12/12 16:08
1F推: 推好心人12/12 14:55
2F推: 通通掀出來了!給個讚!12/05 15:48
9F推: 哇噻~一查之下真的超了不起!12/05 16:37
12F推: 而且是到職兩個月就40件,被發現後,還持續再犯12/05 17:10
14F推: 可惜桃園市的評議書被教育部駁回了,因為委員出席人數12/05 17:40
15F→: 不足,要再重新跑一遍,但我猜結果不會變12/05 17:40
28F推: 恭喜大家打怪成功,希望這次是真的結束了12/05 20:22
126F推: 上面幾樓是不是有人完全沒搞清楚狀況亂推文?和學校環12/06 09:05
127F→: 境一點關係也沒有好嗎?12/06 09:05
11F噓: 刑法211條跟218條,總共38件,了不起啊12/05 17:21
11F→: 難怪被檢察官調查12/02 20:54
15F→: 彰化、桃園…希望不要有下一個受害的縣市跟學校12/02 20:58
21F→: 自己也要有病識感才行12/02 21:04
42F→: 原來通關辦法是直接回文12/02 23:36
70F→: 自己貼了法條的條次,不敢面對法條內容,幫他補上法條12/04 08:42
71F→: 內容也要刪12/04 08:42
82F→: 應該是被提報為不適任教師了,才會在那邊說學校卡他報12/04 19:27
83F→: 名其他縣市的教甄12/04 19:27
97F→: 真的是太強了,才到職兩個月就40件刑事案件,而且被發12/05 17:13
98F→: 現後還持續再犯12/05 17:13
4F噓: 可憐吶~只能一直刪留言12/05 10:11
6F噓: 面對自己說謊的事實,不要刪留言好嗎?12/05 11:03
7F→: https://imgur.com/a/rcGsSP212/05 11:03
17F噓: 笑死,不適任教師的地位比無證還低好嗎?12/05 12:12
20F→: 無證可以考三招,不適任的,不管幾招都不准考12/05 12:14
22F噓: 被提報不適任教師,沒有下一間了12/05 12:17
26F噓: 其他幾篇的推文裡有推測12/05 12:26
29F噓: 有被檢察官調查,應該是刑事吧12/05 12:39
31F噓: 欸~樓上不要陷害工會啊 XD12/05 13:44
41F噓: 有違法行為幹嘛怕人知道,又偷刪12/05 14:48
43F噓: 明明是你自己有違法行為,牽拖別人幹嘛?偷刪也沒用啦12/05 14:53
44F→: ,幫你留在另一篇了12/05 14:53
47F噓: 你的申訴評議書被挖出來了,要不要考慮刪文快逃啊?12/05 16:44
1F推: 他今天還有丟法條出來,但可能發現法條內容對自己不利12/04 20:39
2F→: ,就把法條也刪掉了12/04 20:39
4F推: https://imgur.com/a/pu1YM2q 給樓上 XD12/04 20:47
35F推: 把所有留言都刪除,應該可以算是鬧板了吧12/05 10:21
37F推: 隔壁又在偷刪留言,留在這邊,明明是他自己有違法行為12/05 14:50
38F→: 被解聘,牽扯另一位無證教師就是在混淆視聽12/05 14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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