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ason328
作者 ason328 在 PTT [ consumer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28則
限定看板:consum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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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F→:準備進入yahoo買家保障方案申請流程..申請補償金額01/21 13:38
3F→:上述舉的例子...真正使用的人還是有法律責任......01/16 18:30
4F→:還是可以用不當得利 要求償還此筆款項...01/16 18:31
5F→:並沒有使用了商品服務 不用付錢這種道理....01/16 18:31
11F→:ADSL並不再房東的名下..所以應為前後任房客間彼此的行為01/15 18:19
12F→:當初承租房屋...並沒有交接清楚..也開始使用ADSL01/15 18:20
13F→:還是得向前前任房客處理這件事情......01/15 18:22
15F→:或許此案件 嚴格說來 寬頻申請人並沒有扮演好自己的角色01/16 18:34
16F→:覺得申請網路未達期限 需給付違約金,此時也無法過戶.01/16 18:35
17F→:因此逕自要求下任房客承接 加上中華要求未達兩年不得解約01/16 18:36
18F→:原申請者並未持續追蹤..因此該負責價大的責任...01/16 18:37
19F→:負責較大的責任,而不是將此問題丟給後續承租人..01/16 18:38
12F→:只能針對服務態度申訴,購買水餃方式已事先告知無違法之虞01/12 14:24
5F→:說真的都離開店家好幾天了!!想換不容易...01/10 12:23
2F→:5%可能是所謂的行政費用吧....01/09 20:31
7F→:從別的角度來看...不論是投保理賠 還是 業主理賠..01/09 20:33
8F→:問題是車主能夠舉證車內何物遭竊?? 何以要求業者賠償01/09 20:33
9F→:外觀受損的賠償...或許還比較能有機會01/09 20:36
10F→:可以要求業者等價賠償..但是除非是業者有疏失..01/09 20:44
11F→:停車者也有自己應儘的責任 問題不是全然在業者身上01/09 20:47
4F→:馬上去衛生局或消保官申訴...以利衛生局查驗同批商品12/25 18:21
5F→:但衛生局無法檢驗 消費者已開封過的商品12/25 18:22
6F→:消費者只能自行保存證據 在協商時提出12/25 18:24
7F→:另外肉眼看得出問題的商品 因無使用造成傷害12/25 18:24
8F→:大部分業者只是小額的賠償 無法要求業者提出巨額賠償12/25 18:26
8F→:五百還好吧...以後應該事前先問價錢...12/19 23:46
11F→:世貿展並不涵蓋七天無條件解約..但還是恭喜你順利退費!!12/15 02:53
15F→:行政院消保會表示世貿展不涵蓋七天無條件解約....12/17 09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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