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Asiung
作者 Asiung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97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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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F→:樓上不要繪聲繪影,周法官與陳法官是同一庭的01/24 16:28
19F→:周法官承審,是指他是受命法官的意思,陳法官則是庭長01/24 16:28
20F→:另外還有一位陪席法官,總共三人01/24 16:29
23F推:好像用錯成語了,向LINGZ說聲抱歉,我意思是L大可能誤會了01/24 16:35
1F推:這種問題對方應該也不會回覆"還有可能"或"已經不可能"10/11 16:34
2F→:通常只會把當初規定的門檻再跟你說一次10/11 16:35
3F→:第一封看起來是:總分要100分,且寫作必須是25分10/11 16:36
4F→:欠缺其一,均不符合門檻。但還有沒有機會,who knows?10/11 16:38
12F→:可以申請看看阿,這種沒個準的事,沒申請就絕對沒有機會10/11 18:22
13F→:就算有前人跟你一樣,但後來沒上,也未必是因為托福太低10/11 18:23
14F→:條件許可的話就申請看看阿,又沒損失,除非你要再考一次10/11 18:25
3F→:自問字答,今天07:45從法院這邊出發,08:40到達台北車站10/01 16:49
4F→:汐止前後有事故,塞了一下10/01 16:50
10F推:是網路購物嗎?網路購物可以七天內無條件退貨喔!04/26 22:04
13F推:喔喔抱歉沒注意到原po非消保法的企業經營者04/26 22:18
2F→:如果在交易的當時,是處於無意識或精神錯亂的狀態02/24 14:17
3F→:那麼交易行為是無效的。請參照民法第75條。02/24 14:18
2F→:我想原po意思是"會不會買到舊法內容的函授版本"?12/30 09:41
3F→:理論上隔了一段時間,補習班應該會更新內容吧?12/30 09:43
4F→:實際上,向補習班詢問不是最精準嗎?12/30 09:43
41F推:應該告竊盜+1。侵占"可能"無法成立。12/15 09:18
42F→:另外可以直接到地檢署按鈴申告,馬上會有人作處理12/15 09:19
43F→:例如先作筆錄之類的,但之後也是有可能再發交警察偵辦12/15 09:20
1F推:請問駁回的理由?法官駁回應該有說個理由出來吧!11/20 21:59
2F推:若純就釋字582號那句"除客觀上不能到庭接受詰問者外"來看10/21 09:29
3F→:答案應該是肯定的,要傳出庭並接受被告詰問10/21 09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