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anton337
作者 anton337 在 PTT [ LAW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41則
限定看板:LAW
看板排序:
12F→: 對方是疑問句耶!你如果覺得有可以答有啊,難到你沒在07/27 01:47
13F→: 用腦袋嗎?:p07/27 01:47
14F→: 不覺得這類對話都是在互相攻擊影射或貶義對方嗎?互相07/27 02:09
15F→: 其實都有在侮辱對方,如果真的很閒又覺得勝算高當然就可07/27 02:09
16F→: 以考慮興訟囉07/27 02:09
2F推: 看不出那三個證據能怎麼推翻起訴內容?依描述,應已能確03/17 05:18
3F→: 認雙方在aATM後,a送醫前,確實發生了肢體和語言衝突,03/17 05:18
4F→: 所列證據對於究竟在衝突時是誰打罵了誰,似乎不存在解03/17 05:18
5F→: 釋力。03/17 05:18
8F→: 從起訴事項看起來檢察官已有清楚的事實認定,實務上誣告03/18 03:09
9F→: 本來就不容易成立,再議就別抱太大希望了,聰明的人能和03/18 03:09
10F→: 解就和解,這事件很明顯沒有任何一方是絕對沒有錯的,況03/18 03:09
11F→: 且沒有看到起訴書,單方面的說法我是打問號的03/18 03:09
12F→: 事實主張必須要有證據支持,否則對司法人員而言只是一造03/18 03:32
13F→: 空言,事實如何只有當事人清楚,如果原po不是a,亦不需03/18 03:32
14F→: 替a擔心03/18 03:32
50F噓: 有個傢伙公然侮辱自己的母親03/12 03:16
4F→: 被騙了02/27 19:40
105F→: 樓主真要那樣主張,就必須舉證:1.畫面上那段時間你的02/08 11:40
106F→: 車車明顯不在該路段,同時2.那檢舉畫面”一定”是在你主02/08 11:40
107F→: 張能夠合法行駛路肩的時段拍的,所以只要有自己的行車記02/08 11:40
108F→: 錄話面,搭配etag記錄,百分百不會有問題,否則畫面就是02/08 11:40
109F→: 能證明您違規了,再多的主張跟說法只要“有據”通常不會02/08 11:40
110F→: 有什麼問題02/08 11:40
111F→: 樓主的問題:1跟2畫面在本案都具證據力和證明力, 用302/08 12:03
112F→: 的主張根本不會有勝率,不是高低的問題02/08 12:03
9F推: 都看得到吧,只是申請良民證時依規定不會記載罷了11/07 19:37
1F推: 除非你是想讓對方受刑罰或者想以刑逼民,否則現在提刑08/14 18:02
2F→: 事應該也無助拿回款項,畢竟你們在民事已經獲得有利判決08/14 18:02
9F推: 乖乖去還有車馬費可領,不要拖到被罰錢或拘提反而麻煩07/23 13:53
1F→: 要先釐清你是想要說:1我根本沒有簽過這張本票2本票上的07/03 21:33
2F→: 金額根本不對啦3我當時是被逼的07/03 21:33
3F→: 要營利就一定會有問題吧!!!04/21 18: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