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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antiXXX 在 PTT [ CVS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4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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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w: [新聞] 賣菸給青少年 苗栗檢舉獎金2萬
[ CVS ]35 留言, 推噓總分: +9
作者: antiXXX - 發表於 2012/07/21 10:32(13年前)
16FantiXXX:本來就不能叫小孩或青少年買菸,賣菸給未成年人本來就有罪07/21 10:12
18FantiXXX:縣府罰5萬,檢舉人實拿2萬,縣府什麼事都不用做就可拿3萬07/21 10:13
19FantiXXX:青少年買菸不犯法,賣的人要被罰,但青少年抽菸也犯法。07/21 10:14
23FantiXXX:但民眾釣魚成功,政府沒理由不給獎金吧。07/21 10:20
24FantiXXX:一個未滿18歲的青少年來買菸,店家不檢查證件就賣,本來就07/21 10:21
25FantiXXX:該罰賣的人。釣魚的人又不是拿假證件矇騙滿18歲。07/21 10:22
26FantiXXX:反正一家一家買,不願賣的表示這店家合法,不檢查證件就07/21 10:23
27FantiXXX:賣菸給青少年,是店家違法在先。07/21 10:23
28FantiXXX:提醒大家,在超商賣菸給未成年人,是賣菸店員受罰喔07/21 10:34
53FantiXXX:當然好啊,然後所有賣菸的場所都要有掃描器,每人每日限一07/21 20:23
54FantiXXX:包,然後買菸的身份證註記,每個月健保費加倍。07/21 20:27
55FantiXXX:基本上買菸的人,看起來像25歲以下的,都要求看身份證就好07/21 20:28
56FantiXXX:就算是成人,不願意出示身份證,本來就有權利不賣。07/21 20:28
58FantiXXX:穿制服的不賣,看起來未滿的不賣,敢賣就要負擔風險。07/21 20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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