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anaxagoras
作者 anaxagoras 在 PTT [ sp_teacher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44則
限定看板:sp_teacher
看板排序:
2F→:有錯字嗎?02/02 23:10
9F推:讀是基本 資優生 還是需要多些啟發 思索11/07 08:23
10F→:高年級可以給一些議論性的文章11/07 08:24
11F→:深化學生的分析 批判 思考 能力11/07 08:25
12F推:所以古文觀止 可以選讀 再和他討論11/07 08:29
3F推:加油吧! 鄙人這六年來也是如此 學校有資源班11/07 08:10
4F→:音樂班 資優班 ..... 這話也多少聽說過11/07 08:11
5F→:不過你可以慶幸 老師是直接跟你說的 鄙人可是去11/07 08:11
6F→:參加同學喜宴 從同學口裡說的:聽說你當組長很機車..11/07 08:13
7F→:希望你振作啊 不要搞得跟我一樣 大概已經 惡名遠播了吧11/07 08:14
8F→:呵 一個建議是 如果你能多待在特教班 究盡量待11/07 08:15
9F→:若是不得不回輔導室待 跟資源班老師隔閡就更深了11/07 08:16
10F→:若學校特教班別多 那人事複雜度 就更是高了11/07 08:19
10F→:藝術教育法細則有規定鑑定仍依身障資優鑑定基準11/04 22:13
11F→:這算是特教染指藝教法或說藝教吃特教豆腐11/04 22:14
20F→:藝才班設立標準母法是藝術教育法11/04 03:35
21F→:內容從沒提過班級型態為何 集中 資源 分散 字眼11/04 03:36
22F→:但可預期 該標準是 有可能因應 特教法的修法而修訂11/04 03:38
23F→:另一個問題是 藝術教育法相對於特殊教育法 是否可以11/04 03:38
24F→:算是特教法的特別法來看待呢?11/04 03:39
25F→:再者藝術教育法的執行 在地方 似乎多不屬於特殊教育11/04 03:40
26F→:在特教法已經將班級經營型態提升到法律位階後11/04 03:43
27F→:依藝術教育法訂定的藝才班設立(標準)還有沒有適用11/04 03:44
28F→:的餘地或必要是十分讓人懷疑的11/04 03:44
29F→:除非現存的藝才班 自始 就不是依特殊教育法 來設立的11/04 03:45
30F→:至於 6 節 也規定於 藝才班設立標準 第十條11/04 03:54
54F→:藝教法若不修改 若轉型現有藝才班均回歸藝教法11/04 22:18
55F→:惟鑑定部分仍繼續受特教子法 鑑定基準的牽制11/04 22:19
56F→:然若回歸新特教法 將一體適用 連現有的集中班都會影響11/04 22:20
4F→:R.I.P08/26 06:24
131F→:也許我們也該檢視一直以來對身障者的情意、道德教育08/26 06:27
3F→:愛就只是愛,應該不會有現實的考量..08/26 06:30
3F推:好複雜喔 還是不要瞭解好了03/01 19:57
3F→:我國小都發公文轉銜給國中保管了01/21 05:4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