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algent
作者 algent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59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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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推:到Archimage板看看以下這篇,會更了解aki0530老師^^02/23 05:13
2F→:2/10 cafuca R: [公告] 刪除2545文章通知02/23 05:13
27F推:「有機會怎麼不找禪武老師驗證」隨便替前輩約戰是要不得的03/05 20:52
11F推:「我朋友聽到就N要我和他分手 不要浪費青春時間等等」10/25 02:18
12F→:聽完算命師的話就提出這個爛建議,零分。10/25 02:18
13F→:這種恫嚇式的斷語,實在不宜推廣10/25 02:19
14F→:對這類的話,就當做耳邊風就好10/25 02:21
15F推:這個命理師的為人與造詣妳又不清楚,所以不必放在心上10/25 02:23
16F→:之前板上看似熱心誠懇的ogata04的都不可信了,這個當然也..10/25 02:24
17F→:話說ogata04大大現在轉戰KKCity,易名maedaaki又闖出好名聲10/25 02:27
18F→:了,洗心革面重獲新生,真是恭喜他:)10/25 02:28
12F推:光出一張嘴無法健身這個大家都知道08/31 22:16
22F推:長期看你花這麼多時間在網路上打嘴砲,可以剩下來練功夫的09/02 22:06
23F→:時間應該不多吧?09/02 22:07
3F推:dgc大的 言論 始終有如得道高僧^^~202.151.49.216 08/30 21:26
3F推:Life板騙色的神棍ogata04 =(ren37)是個案例202.151.49.216 08/21 21:45
5F推:這是職業道德。話說上文中的...命理師在被202.151.49.216 08/30 21:29
6F→:爆料前也是以回文誠懇、態度謙恭有禮著稱202.151.49.216 08/30 21:30
7F→:所以言論上有道德的高標準,本人如何很難說202.151.49.216 08/30 21:31
68F推:「我犯的錯我知道,我也願意接受批評」你不是寫信給紫微板主08/22 23:35
69F→:副板主說受害者的指控是無中生有?08/22 23:36
65F推:「我從未說加害者無罪」只是該被寬恕,「大家得理要饒人」08/18 22:14
66F→:「一個巴掌拍不響」所以一個沒有請狀師寫好通順典雅文詞狀08/18 22:15
67F→:紙的受害者必須嚴厲檢視,是這個意思嗎?08/18 22:15
68F推:如果沒有ogata04(rne77)的犯行,這系列本就不該出現在板上08/18 22:17
69F→:到截稿為止,這系列討論串佔Life板文章數的比例為0.139%08/18 22:17
70F→:而且基本上都用推文回文,所以很快就會被後續的文章淹沒08/18 22:18
71F→:大家很快會淡忘這所有的事,E兄不必多慮08/18 22:20
72F推:更正:是ren3708/18 22:54
27F推:ogata04先生昨天中午那篇充滿話題性的回文不知是自D或是板08/15 20:01
28F→:主為維護秩序而刪的?如果留下來讓大家公評08/15 20:02
29F→:這個話題會更有爆炸力08/15 20:03
30F推:天作孽猶可憫,自作孽...08/15 20:07
39F推:好吧,那我來做慈悲為懷胸懷大愛人士心目中的壞人好了08/16 01:57
40F→:昨日的大綱如下:08/16 01:59
41F→:1.o先生要讓大家認清a小姐的真面目08/16 02:01
42F→:2.o先生本想讓事情和平落幕,是a小姐咄咄逼人08/16 02:01
43F→:3.他真的想和女友分手,但a小姐不斷辱罵他,所以他08/16 02:01
44F→:忍無可忍08/16 02:02
45F→:4.o先生認為a小姐明知論命是他的收入來源卻在網上公開這08/16 02:02
46F→:段爭執,不就和他把a小姐的聯絡方式貼在色情討論區是同等08/16 02:03
47F→:下三濫的手段08/16 02:03
48F→:5.o先生說a小姐栽贓,他沒說:「早知道分手前應該先幹你一08/16 02:04
49F→:砲」,是他做的他一定會承認08/16 02:04
50F→:如有遺漏,請昨天推文怒斥o先生的鄉民補充08/16 02:05
51F→:恭請善心人士們看看o先生誠懇的悔意08/16 02:06
53F推:這次事件我不止看到一個行為不端的命理師08/16 02:15
54F→:也看到一個不黑不白不痛不癢的模稜世界08/16 02:16
68F推:剛剛才看到a小姐新推文要o大別再打電話騷擾她,怎麼o大08/17 21:43
69F→:這麼快就自D了,動作真是乾淨俐落08/17 21:44
86F推:請問巡按大人,根據大清律例,人民有沒有不接電話的權力?08/18 03:14
87F推:"ErinChu:一般來說,受害與加害兩邊都有責任 08/18 03:10"08/18 10:40
88F→:恭喜o大(ren77),您並不孤獨:)08/18 10:41
3F推:「推 ErinChu:ogata04 老師加油! 08/13 01:16」08/14 01:58
4F→:同時替兩造加油,一樓...大愛08/14 01:58
22F推:得理饒人是較高的道德修養,法律是道德的最底線。ErinChu兄08/14 19:32
23F→:對受害者的修養有求全的期待,08/14 19:33
24F→:卻反對加害者受到最底線的約束?08/14 19:3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