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alan1989
作者 alan1989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726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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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F→: 平安到家才是真的02/11 14:41
10F噓: 可以成立退撫新制嗎?跟既得利益者老人劃清界線。比照02/09 19:11
11F→: 勞基法個人專戶,雇主提撥7成自己提撥3成,由提撥者自02/09 19:11
12F→: 選退休投資方案(仿照美國401K)自負盈虧,不再是大水庫02/09 19:11
13F→: ,繳錢給老人吃02/09 19:11
36F→: JOHN2188的概念很好,與其吵深夜勤幾小時、拆班或一段02/06 21:42
37F→: 式,不如正視勤務內容,深夜(尤其2-6)留一個人值班就02/06 21:42
38F→: 好,其他人待命休息,有事再出去才是真的02/06 21:42
42F→: 我很好奇,就算按照現在這種過勞死且沒意義的深夜勤務,02/07 14:46
43F→: 如果出事了,分局長不用下台嗎?如果都會下台,那改班02/07 14:46
44F→: 讓大家更好上有不妥嗎?02/07 14:46
6F噓: 績效制度害死人,千古不變02/07 14:45
24F→: 免職有分行政司法?是指考績法跟懲戒法的免職吧?司法院02/07 11:48
25F→: 有做過解釋,兩者區別,但為什麼可以未審先判?說好的無02/07 11:48
26F→: 罪推定呢?司法判決還沒確定,行政頂多停職,直接免是?02/07 11:48
32F→: 推zzxx1017大的說法,這種實質影響當事人重大權益的處02/07 14:33
33F→: 分,應該回歸到公懲會的手上,行政機關不該有這麼大的權02/07 14:33
34F→: 力02/07 14:33
35F噓: 說處分可以救濟的,是不是太傲慢了?02/07 14:36
36F→: 如果哪天修法,當事人 如果救濟成功,作出決定的人要被02/07 14:36
37F→: 追討損害賠償,還說的出這種話嗎?02/07 14:36
38F噓: 我實在不覺得一個單位如果資淺的基層會亂搞,上面能乾淨02/07 14:38
39F→: 到哪裡去,我看只是一串肉粽,切割止血而已02/07 14:38
13F→: 這麼愛拆班?真的要勤4息8,00-04勤04-12息12-16勤16-2402/04 07:15
14F→: 息,這樣有比較好嗎?02/04 07:15
76F→: 很想知道要如何兼顧不拆班以及深夜勤不超過4小時,樓主02/04 21:11
77F→: 有沒有一個可行的方案?02/04 21:11
103F→: Faruk大,如果一段式勤務,要深夜勤不超過4小,那0-6勢02/06 21:34
104F→: 必要拆2段,假設均分而且3段班不加班,那就是03-11、11-02/06 21:34
105F→: 19、19-03,這樣有比較好上嗎?02/06 21:34
106F→: 仿效超商、從7or8起班,應該比較好上吧?02/06 21:36
107F→: 假設8起班,8-16、16-24、00-0802/06 21:36
108F→: 沒基準表是真的很誇張,班隨人排,一定不可能公平的02/06 21:37
7F→: 別鬧了,都是4行程內燃機,有差?01/30 22:56
6F→: 看到車子裡的小東西掉出來,千萬不要主動拿取,要01/23 11:23
7F→: 裝作不知道,讓小精靈偷偷拿回去,因為在小精靈的世01/23 11:24
8F→: 界,是不能犯錯的,如果被發現,就會被處罰,唯一01/23 11:24
9F→: 死刑01/23 11:24
1F噓: 標題殺人法,癥結點在於「突然竄出」,根本不是制服01/16 20:59
2F→: 淘個70邁含後鏡頭還有找1k01/10 21: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