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akirafan
作者 akirafan 在 PTT [ SET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7562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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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80F推:路過回答一下 冠霖很早以前就加入海菲跟寶琳的粉絲團了喔08/18 10:31
881F→:他三個都有加XD08/18 10:31
8F推:哈,也是『合體』!XDD 陳夫人不該硬起來抗議一下嗎XDDD07/22 17:57
32F推:禮到人到幫忙撐場面,還要被酸~難為書大了XDDD07/22 18:04
64F推:XDDDDDDDDDDDDDDDD 我也點進去了XD07/22 18:11
70F→:有些人躲在推文裡狂酸的本事也不輸人啊!XD07/22 18:12
75F→:互相打臉吧!哈哈XDD不知陳夫人對今天這張合照有何意見XD07/22 18:13
82F→:自己打自己臉的人可多了!呵呵XDDDD07/22 18:15
91F→:快點!誰去問他幹嘛動不動就跟人合體?以為自己是鋼彈嗎07/22 18:16
134F推:如果能在最美好的時候畫下句點,私心以為會更好耶!XDD07/22 18:25
153F推:下雨啦,月亮沒空出來XDDD07/22 18:28
14F推:推原PO!我也期待海菲XD07/22 00:01
207F推:推原PO的勇氣!能在這樣的版風環境下,寫這篇文章~07/14 14:25
26F推:推原PO的勇氣!很棒的文章!07/13 23:15
3F推:那麼在人家昏迷時(雖然是裝的),拿電擊器來叫醒他,算06/24 12:35
4F→:不算壞呢?為了隱藏自己身世,把人家女兒唯一留下的照片06/24 12:36
5F→:藏起來,算不算壞呢?這齣戲裡,誰沒做過錯事?小菲真的06/24 12:36
7F→:有到十惡不赦的地步嗎?為何抓著她一直罵,甚至連演員本06/24 12:37
9F→:人也要影射?她也只是盡好自己本分演戲而已!06/24 12:37
19F推:我只是論比例原則而已~角色當然可以批評指教,但是是否06/24 12:40
22F→:需要一個點一個點抓起來無限放大這樣嗎?評論不是不可以06/24 12:41
25F→:有些好的評論文看了也會覺得,嗯,很有道理,是有可議之06/24 12:41
27F→:處~06/24 12:42
30F→:整個版風凌亂到這種地步,甚至拿著週刊報導的L女星來作為06/24 12:43
31F→:演員的代稱,這真的沒有一點影射或攻擊的用意嗎?06/24 12:43
59F推:17955又怎樣?我寫過的文章我承認!但我自認從未用過任何06/24 12:49
61F→:影射字眼批評到演員本人,針對角色的評論不是也可以的嗎06/24 12:49
71F→:有很多篇文的推文不是都抓著演員的私事在講了嗎?06/24 12:52
74F→:或許有些人真的不曉得『L女星』有何涵義,只是人云亦云,06/24 12:53
75F→:但應該也有人心知肚明,到底是什麼意思~06/24 12:53
84F→:嗯,是沒有人整天追八卦,我相信有很多版友也不清楚,但06/24 12:57
86F→:現在推文裡就已經有幾個版友知道這個八卦新聞了,所以表06/24 12:57
87F→:示這個代稱的貶抑涵義的確是存在的~06/24 12:57
93F→:外卡應該是針對角色吧?不是說這角色是介入的?06/24 12:59
111F→:我也沒叫人渣誠,也沒叫過醬油06/24 13:04
36F推:禮拜一開場跟禮拜二開場的收視就有落差啊!也不見得愈到06/20 18:12
37F→:後半段收視就一定愈高,也有中途跌下去的~也不一定到十06/20 18:13
38F→:點收視就會明顯拉高,至少禮拜五就沒有這種情況~06/20 18:13
56F推:推這篇XD 也推原PO的勇氣XD06/16 23:17
3F推:其實tl大跟ny大推論過程雖不同,結論是一樣的,就是海必06/15 16:35
4F→:須為這個錯誤決定扛起責任(如果到時天誠真的騙走方家06/15 16:35
5F→:財產的話)06/15 16:35
396F推:關於上述的推文,我想回ny大一句,我並不覺得海是在敗小06/15 13:57
397F→:祖財產耶!他可是萬方集團的CEO,而且不是沒做事,也幫06/15 13:58
398F→:集團談成了好幾個跨國合作案~在業界,一個跨國集團CEO06/15 13:58
399F→:的年薪加紅利,不會少吧?拿個幾百萬出來,對他而言不是06/15 13:58
400F→:難事~這是他憑自己才能賺來的薪水,為何不能隨自己的06/15 13:59
401F→:意思花呢?何況他跟祖少簽影子合約,理論上祖少也該付06/15 13:59
402F→:他一筆簽約金對吧?這筆錢當然也可以由他自由運用~我反06/15 13:59
403F→:倒覺得三立每次讓一個有能力的CEO或總經理之流離開公司06/15 14:00
404F→:以後便變得很落魄,這才不合理~都工作幾年了,就沒有一06/15 14:00
405F→:點自己的存款嗎?何況都是那種年薪上百上千萬的大人物= =06/15 14:00
407F推:那更奇怪了,天誠創投來來去去從來就不曾跟阿海有關係,06/15 14:04
408F→:再怎樣也不能算他敗掉的吧!06/15 14:05
414F推:站在小海的立場,他既不能心安理得地接收這筆財產,當然06/15 14:08
415F→:要轉給小雯小菲啊!現實是祖少昏迷,說不定永不醒來,他06/15 14:09
417F→:能怎麼辦呢?也只好轉給菲跟雯了~06/15 14:09
420F→:問題是現在黑龍是在生前就已經過戶給海了,小菲跟小雯06/15 14:10
421F→:要怎麼打官司?因為她們也不能在方爸面前破這個梗啊!06/15 14:10
424F→:在法律上海是對這筆財產沒有處置權,但小雯就是會擔心06/15 14:11
425F→:所以簽這個轉讓書也是海為了自清的動作吧!06/15 14:11
429F→:對,他是不能處置,可是黑龍已經過戶給他了,怎麼辦?06/15 14:12
433F→:但是如果他都不做任何處置,小雯也會害怕他用祖少的身份06/15 14:14
434F→:拿去轉給別人啊!所以他還是得簽這份財產轉讓書,不是嗎06/15 14:14
437F→:我知道黑龍是過給小祖,但目前就是小海頂替了小祖的身份06/15 14:15
440F→:包括印鑑身份證之類的,我想都在海身上,連律師都認為06/15 14:15
442F→:他就是小祖~所以他如果不簽這份財產轉讓書自清,那是否06/15 14:15
443F→:小雯也會怕他利用小祖的身份把財產轉給其他人頭戶,然後06/15 14:15
444F→:據為己有呢?06/15 14:15
450F→:就是因為他沒有處置權,所以他讓方家姊妹來決定怎麼做06/15 14:17
452F→:既然小雯小菲不敢跟黑龍說他不是小祖,寧願要他簽這份06/15 14:17
453F→:轉讓書,那他就簽了未嘗不可啊?06/15 14:17
456F→:所以阿海不就陷入兩難境地嗎?是小祖要他假扮自己,想必06/15 14:18
458F→:也叮囑他絕不可在黑龍面前漏餡(否則失去假扮的意義)06/15 14:19
459F→:如果他要表明自己不能處置財產,只能告訴黑龍事實真相06/15 14:19
460F→:但他又不能說,那該叫他怎麼辦才好?06/15 14:19
463F→:那他到底該怎麼辦才好?就放著都不動?然後讓小雯質疑他06/15 14:20
465F→:想吞沒方家財產?06/15 14:20
467F→:那是因為ny大你對海有信心,認為他可以放著什麼都不動06/15 14:21
470F→:但小雯可不相信啊!她會擔心他私下偷偷轉讓給別人~06/15 14:21
473F→:海如果卑鄙一點私下轉,小雯會來得及察覺嗎?到時影子06/15 14:22
474F→:合約拿出來,會不會也來不及了?我想這是她擔心的點06/15 14:22
484F推:好吧,我明白ny大的意思了~所以你質疑的點並不在於海敗06/15 14:26
485F→:掉小祖財產,而是他不該做這個決定,讓財產過到菲雯名下06/15 14:26
486F→:讓這份財產有可能有被天誠騙走的危機,是這樣吧06/15 14:27
491F→:那我想問,在法律上(雖然三立可能不照法律走),如果方06/15 14:28
493F→:小雯跟小菲後來財產被天誠騙走了(可能簽轉讓書之類)06/15 14:29
495F→:可是他們提出海並不是祖的證據,所以海無權將財產過給她06/15 14:29
496F→:們姊妹,她們姊妹自然也無權將財產再轉讓給別人~這樣的06/15 14:29
497F→:訴訟有可能成功嗎?06/15 14:29
513F推:好吧,那我只能說,海做了個錯誤決定,雖然他是為了自清06/15 14:36
514F→:但很可能造成方家財產反被天誠騙走的後果~06/15 14:37
516F→:就像當初祖少以為他可以給妹妹一個好未來,結果反把她們06/15 14:37
518F→:推入不幸的婚姻火坑一樣~ Orz06/15 14:37
527F推:那也不錯,如果萬方股份真的被天誠騙走,就請海負起責任06/15 14:39
528F→:幫忙要回來吧!XD06/15 14:39
535F→:謝謝ny大與我討論,就這樣吧!我不想再引起其他爭議XD06/15 14: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