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AAAD
作者 AAAD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861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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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板排序:
8F→: 學空手道09/30 20:52
10F→: 但要先變成菁英09/30 20:52
8F→: 班排中間應屆上臺大醫學系也是有一點點進步了,最後一名上交09/26 18:28
9F→: 清的自然組那很正常09/26 18:29
13F→: 台中一中數資班學生國中校排前三名有什麼特別的嗎09/26 18:32
14F→: 我不曉得你指的國中是不是Q你資訊看到的那一間。如果是的話09/26 18:34
15F→: ,沒有校排前三名才是超級奇怪09/26 18:34
18F→: *補個字*,在那間國中校排沒永遠保持前三名才是超級奇怪09/26 18:35
25F→: 我那屆9000取800的樣子09/26 18:41
3F→: 歐洲左膠害的才對09/24 13:50
7F→: 為了自己的訴求,讓全國國民承擔難民進來的風險,這就是左膠09/24 13:53
9F→: 亂指控性侵的女性太多了,因此我看到這類沒有證據的新聞不會09/24 03:48
11F→: 覺得一定是男方有問題09/24 03:49
20F→: 要問為什麼有的人第一時間在沒證據時,不信女方的性侵指控,09/24 03:54
22F→: 就請先問為什麼這麼多日本女性要亂指控電車男鹹豬手09/24 03:55
23F→: 狼來了叫那麼多遍,亂叫多次都不必檢討,那有一天狼真的來了09/24 03:56
24F→: 就別怪為什麼有的人不信09/24 03:56
27F→: 不重要,但有的人對於別人不信女方真的遭性侵很憤怒,我回他09/24 03:57
36F→: nacy204327,非審案法官的一般局外人,對案情不了解第一時間09/24 04:00
38F→: 相不相信當然會用類比的,怎麼一定非看個案不可?09/24 04:01
49F→: nacy204327,我有說法官應該相不相信?我講的都是一般人民耶09/24 04:04
52F→: nacy204327,你如果把法官改成局外人,那你講的這幾2行,這09/24 04:05
53F→: 個邏輯我就很認同喔09/24 04:05
55F→: 法官就決定判你蓄意殺人(X),一般人認為你蓄意殺人(O)09/24 04:06
65F→: 我沒有說"...致使判決結果被影響"09/24 04:09
67F→: 我只說,在沒證據情況下提出的指控,一般人民不信是合邏輯的09/24 04:10
68F→: nacy204327,我有說法官應該第一時間相不相信?或是法官應不09/24 04:11
71F→: 應該被民意左右?09/24 04:11
72F→: 是我要跟你討論?我一開始講我的,阿對我質疑我當然才回,不09/24 04:12
73F→: 然我很愛跟你討論??09/24 04:12
7F→: 左膠不意外09/23 05:54
19F→: 所以邱豐光做得爛可以怪柯屁啊!現在中央自己依法隨便找一個09/22 13:22
22F→: 人,沒問過柯屁,將來出包,大家又要柯屁負責09/22 13:22
24F→: 誰找的人,將來出包就罵誰,很難?09/22 13:23
25F→: 要依法硬找一個不是柯屁屬意的人,可以,將來出包,請怪中央09/22 13:26
28F→: 明明柯屁就有更屬意而且合資格的人,中央硬要推自己人,那將09/22 13:28
29F→: 來出問題我當然罵中央09/22 13:28
30F→: 射完不理,生下來小孩都丟給女生養,那小孩走偏我當然怪父親09/22 13:29
32F→: 反正現在就是,中央硬推自己人塞給柯屁,然後出包不能怪中央09/22 13:32
33F→: 爸媽硬要你填一個你沒興趣的系,你讀不好是你的錯不能怪父母09/22 13:34
34F→: 你爸媽硬要你填的這個系若出來找不到工作,也是你的錯不能怪09/22 13:34
35F→: 父母09/22 13:34
38F→: 樓上,中央當然可以依法任命,但這個人出包時我當然罵中央09/22 13:58
39F→: 除非柯屁沒有自己屬意而且合資格的人選,不然中央可以依法任09/22 13:59
40F→: 命,我當然也可以在這個人出包時罵中央而不罵柯屁09/22 13:59
41F→: 有法律規定政府守法就能完全免於百姓的責罵?09/22 14:01
42F→: 硬要自己推人,那這個守法行為的後果就請自己承擔09/22 14:02
19F→: 選民不會用選票下架那些關說議員,到時再怪警察執法不力09/20 23:31
21F→: 選民自己都接受關說議員了,預算被掌握在議員手中的警察何必09/20 23:32
22F→: 冒著丟飯碗風險去大力執法?09/20 23:32
6F→: 會活不到120歲09/20 02:22
21F→: 嗯!要這樣推論是您的言論自由,大家不認同您而噓,也是大家09/20 02:02
22F→: 的言論自由09/20 02:02
29F→: 柯屁當到台大主治醫師,住台北市豪宅,卻天天騎腳踏車上班,09/20 02:10
30F→: 其實不說的話,我也以為他是三級貧戶09/20 02:11
34F→: 柯屁在新竹長大,在台北讀大學及工作,我覺得柯屁騎車到南部09/20 02:12
35F→: 也有點怪怪的09/20 02:13
43F→: 照本篇說法,柯屁即使不會開車,也該花錢搭車吧!09/20 02:15
44F→: 怎麼會騎腳踏車去南部,是不是有什麼陰謀?09/20 02:16
48F→: 沒錯,柯屁這麼有錢還硬要騎腳踏車,根本作秀一哥,陰謀深09/20 02:17
53F→: 臺北市長馬英九也是,這麼有錢還到外縣市騎車,一定也有陰謀09/20 02:19
27F→: 用PTT的回應功能,在這標題下舉這些例子,我是看不出與原標09/20 02:06
28F→: 的關聯。當然您有您的言論自由,我不可能去反對您發表自己的09/20 02:06
29F→: 看法,當然我也有言論自由,所以我對您對原標題舉您碰到的例09/20 02:07
30F→: 子相當不以為然。09/20 02: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