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a87120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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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8712003 在 PTT 最新的發文, 共 99 篇
a8712003 在 PTT 最新的留言, 共 111 則
795F推: 推09/09 12:14
11F→: 不管生活與網路 其實可以更多元 不必那麼僵硬 死板板08/13 01:13
12F→: 的 雖然是遊走在板規線上 但至少也讓大家莞爾一笑了08/13 01:14
13F→: 板規沒有限定文章不能怎麼做 如果版主覺得不妥 可以修08/13 01:15
14F→: 改 但是這次 原PO確實沒有違反板規08/13 01:15
15F→: 是版主誤判了08/13 01:16
16F→: 有一句諺語是 " 懂得低頭的人 看得比抬頭的人還要高"08/13 01:17
17F→: 意思是 懂得面對自己錯誤的人 將來會比拿著雞毛的人還要08/13 01:19
18F→: 走得更長遠08/13 01:19
21F→: 說實話 版主 你也確實被騙了 不是嗎08/13 01:21
22F→: 很多人都看出來了 你卻沒有看出來08/13 01:21
24F→: 也好啦 至少肯道歉 只是如果事事都是讓人來組務申訴08/13 01:23
26F→: 等到被判決後再出來道歉 那麼版主的存在 不就是08/13 01:24
29F→: 那我就更不懂了 版主現在說早有看到 那麼為何還判未08/13 01:26
30F→: 滿20字? 那豈不是愚弄板眾 那版主會將自己水桶嗎?08/13 01:27
32F→: 版主在回應的時候 明明還是狀況外 還特易從回收桶找回08/13 01:27
35F→: 文章 並且不斷的重覆沒有看到 所以才做出這個判決08/13 01:28
37F→: 反覆之快 可能也是個人特色吧08/13 01:29
38F→: 看完版主的回應 我終於明白了08/13 01:30
39F→: 原來 組務的"申訴前請先確實與版主溝通"08/13 01:30
40F→: 對於版主而言 只是浪費時間 不得不走的程序罷了08/13 01:31
43F→: 我們都是想要對與自己以外有想法的申訴文章多做點評08/13 01:35
44F→: 但是至少從您的回應看出來 您一開始確實不知情08/13 01:36
45F→: 還特地從回收桶找出文章來08/13 01:36
46F推: 只是希望身為版主 其實在版眾不違反板規的情況下08/13 01:39
47F→: 可以讓大家自由發揮 在八卦板上 不也發生很多讓人莞08/13 01:40
48F→: 爾一笑的事情嗎 至少十年前我看到"中壢選民錯了嗎"還08/13 01:40
49F→: 會撲嗤一笑08/13 01:41
50F→: 當板眾想溝通 能否乞求您 別高高在上的俯視我們08/13 01:42
51F→: 當我們在不違反板規的情況下 想與您商量 不也事重視有08/13 01:43
52F→: 您管理的版務嗎08/13 01:43
53F→: 對了 您還沒回應 版眾開玩笑 版主看不出來 要被劣08/13 01:45
54F→: 退 那版主愚弄眾板眾 應該怎麼辦? 我在猜 應該是沒08/13 01:46
55F→: 事^^ 畢竟您是板主阿08/13 01:46
56F推: 對了 您上面有說 不用想引導您說錯話 我還蠻訝異您怎08/13 02:54
57F→: 麼會這麼想 還是說 您曾經想讓人說錯話08/13 02:55
58F→: 這種心態不好哦~~ 有一句諺語說過:不要以為自己在耍小08/13 02:55
59F→: 小聰明沒人知道 只是別人不願告訴你罷了08/13 02:56
61F→: 讓您關心了 您不也很關心我的案子 頻頻在下面留言幫忙08/13 09:21
62F→: 我只是想說 這個案子確實是板主沒注意到 相信板主您的08/13 09:22
63F→: 智慧不可能因為玩笑開不起而惱羞08/13 09:24
64F推: 如果一個板主都不固板規 依照自己的想恣意判決 或者因08/13 09:30
65F→: 為跟哪個板主有交情而出面幫忙或是影響判決08/13 09:31
66F→: 那麼跟我們所憤怒的恐龍法官或是官官相護有什麼差別08/13 09:32
81F→: 劉宇是誰阿?08/13 17:38
83F推: google真偉大 可以找到好多訊息哦08/13 18:05
84F→: 我還以為我只要躲在網路後面揮舞權杖 就沒人發現真實身08/13 18:07
85F→: 分08/13 18:07
86F→: lovesooman板主 您跟我一樣訝異吧08/13 18:08
88F推: 其實大家想要的是 在符合法律 板規的論壇中享受這個過08/13 18:15
89F→: 程08/13 18:16
92F推: 好好笑耶 斷前斷後 只看到你想看到的08/13 18:24
95F推: 對阿 就因為我不知道 所以我去了解阿 怎麼了嗎?08/13 18:27
96F→: 不知道4X本名 跟你誤判的關聯在哪裡?08/13 18:28
97F→: 跟這次討論串的關係又在哪裡08/13 18:28
101F推: 以及 你在我的申訴文章下面處處留言挑釁 的關聯又在哪?08/13 18:45
106F→: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思考及行為模式 是從證據來看 他確08/13 19:07
107F→: 實沒有違反板規 再來 沒有學術證明也能徵求動物遺體08/13 19:08
108F→: 至於GOOGLE可以知道所有身分 你不會是今天才知道吧08/13 19:08
1F推: 藍白拖 三雙07/01 12:44
1F→: 如果你有聯絡他們,就不會構成侵占,他們不來拿,是他們的05/10 02:19
2F→: 問題,不用一直聯絡他們,刑事上面不會有責任05/10 02:20
1F→: 請問 這是在幫我證明我的東西不在上述禁止裡面嗎?04/26 11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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暱稱:阿宏
文章數量:8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