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Vinyasa
作者 Vinyasa 在 PTT [ LAW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4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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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F→:若婚姻無效,是否就無債權人代位之問題?05/25 17:16
3F→:所以所有人(女方,女方之女,男方上段婚姻配偶,以及二子)05/25 17:20
4F→:皆有可能成為債權人?謝謝。05/25 17:21
11F→:您所提到的"撤銷、無效"是指離婚撤銷或無效?05/25 15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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