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SECHOIR
作者 SECHOIR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23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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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F噓: 逢中必舔 可能你老母出軌跟習近平幹才生下妳07/22 12:52
3F噓: 逢中必舔 可能你老母出軌跟習近平幹才生下妳07/22 12:52
3F噓: 逢中必舔 可能你老母出軌跟習近平幹才生下妳07/22 12:52
1F噓: 逢中必舔 可能你老母出軌跟習近平幹才生下妳07/22 12:52
146F噓: 逢中必舔 可能你老母出軌跟習近平幹才生下妳07/22 12:52
5F→: 民事以原就被 是你要遷就被告所在地07/14 22:15
6F→: 被告只要不太笨 完全有辦法拖延 開好幾次庭 你如果07/14 22:20
7F→: 搭高鐵 你的損失遠遠大於他的損失07/14 22:20
8F→: 你如果懶得出庭 那被告會非常感謝你07/14 22:21
9F→: 被告一定會咬著你確認訂單+蝦皮的規定 勝敗未必是你07/14 22:22
10F→: 想的那麼美好07/14 22:22
11F→: 傷敵80 自損800的要求 你不介意當然是沒問題 有這種07/14 22:24
12F→: 傻蛋原告 我是被告一定很樂意慢慢跟他耗07/14 22:27
14F→: 他的文也沒提到被告所在地跟他不同吧 去翻民事訴訟07/14 23:59
15F→: 法 第一條就明定以原就被了07/14 23:59
16F→: 另外沒有人說要縱容啊 你只要出一口氣 不在忽金錢損07/15 00:00
17F→: 失的話 絕對可以告下去 而且很大機會贏(贏多贏少再07/15 00:01
18F→: 說)07/15 00:01
19F→: 上面都沒有人說不能告 只是不划算而以07/15 00:03
20F→: 不然你以為勞民傷財在指什麼?勞的傷的都是你 被告07/15 00:04
21F→: 好整以暇等你告而以 又沒啥損失07/15 00:05
3F→: 借錢:民事問題 辱罵:刑事問題 誰是壞人很難說喔07/13 19:14
4F→: 而且你是不是以為群組絕對不構成公然侮辱啊?XDDD07/13 19:15
5F→: 人家鑽法律漏洞(X) 人家活用規則(O)07/13 19:16
1F→: 你們中國的東西 用你的網址直接看就好了 翻牆看yt幹什麼07/11 02:41
3F→: 五毛你帳號是買來的吧?要洗文章也別那麼混07/11 02:44
4F→: 你tg帳號記得再給我一次 上次不是跟我說你想刺殺習近平嗎07/11 02:46
14F→: 黨沒讓你看PTT 你還翻牆看PTT 連守法都不懂 中國人就這素07/12 02:04
15F→: 質?07/12 02:04
8F→: 最好是不會有事...07/11 03:50
9F→: 一般你在你自己微薄 發發牢騷 諷刺一下 頂多被刪文07/11 03:50
10F→: 但是稍微有點影響力的 比如網紅 或者是涉及重大公安的07/11 03:51
11F→: 才會查你水表 但不一定有事 可能就是警告你要你刪文 順便07/11 03:51
12F→: 罰款 重點就是拘役 具體看情節多大 影響力多大07/11 03:52
13F→: 通常這類用的是"治安管理處罰法" 類似台灣的社會秩序維護07/11 03:53
14F→: 法 只是最重可以處到15天的拘留(行政拘留)07/11 03:54
21F→: 一般屁民不涉及重大公安事件或政治不正確 或者當出頭鳥07/11 04:01
22F→: 警察才懶的理你呢....除非是上面交辦07/11 04:01
24F→: 大陸警察沒你想的那麼廢...只是很混而已 他們有拒絕立案07/11 04:05
25F→: 的權力07/11 04:05
28F→: 除非你的案件驚動了黨或者民怨實在太大(比如毒奶) 那的確07/11 04:06
37F→: 李是身分有點敏感 剛好成為政治角力的犧牲品 不然單論情07/11 04:29
38F→: 節 換一個普通人來 在平時可能就只是罰錢或幾天行政拘留07/11 04:30
39F→: 李明哲被控的是"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" 這個罪名本身就是高07/11 04:32
40F→: 度政治化的產物07/11 04:32
41F→: 這條的條文來說"以造謠、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07/11 04:34
42F→: 權、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07/11 04:34
43F→: 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;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,處五年以上07/11 04:34
44F→: 有期徒刑。"07/11 04:35
45F→: 本身的構成要件是非常不明確的 硬要往大了說 只要心理對07/11 04:36
46F→: 黨有怨言 也可以用這條扣上去(只是老共還沒這麼喪心病狂07/11 04:37
51F→: 台灣狀況不太樂觀?你指言論自由? 統媒可以少看一點 不然07/11 06:50
52F→: 你應該不是台灣人吧07/11 06:50
53F→: 台灣的言論自由簡直自由到敵我不分的程度了 你想找到更自07/11 06:52
54F→: 由的也沒幾個07/11 06:52
10F→: 你朋友直接一句要告不就可以解決了?07/09 00:17
11F→: 輕微的案件實務上本來就不太會主動偵查 今天我跟朋07/09 00:19
12F→: 友打鬧幾句 不小心拉了領子 揮了幾拳 雙方都知道在07/09 00:19
13F→: 玩 警察路過看到最多也就問問 沒可疑也不會特地移送07/09 00:21
14F→: 照你的說法 警察看到我揮拳 拉領子 檢察官是不是也07/09 00:21
15F→: 要好好調查 把我和朋友都叫去訊問一下?07/09 00:22
16F→: 噢 用這個標準 如果是你大概就是跟某些人一樣喊司法07/09 00:24
17F→: 不公 甚至政治迫害吧07/09 00:24
18F→: 要是你所謂的"公訴罪"這麼積極 有心人要玩到你崩潰07/09 00:27
19F→: 很容易的07/09 00:27
34F→: 那我在這邊說yuchung5疑似強姦某學生 搶我的錢包 檢07/09 15:41
35F→: 察官看到我的留言 就應該把你叫去好好訊問 對吧?07/09 15:41
36F→: 不然真是太司法不公了 yuchung5犯了這麼多"公訴罪呢07/09 15:42
37F→: 就沒辦法證明對方真的意圖搶奪 怎麼起訴?硬要起訴07/09 15:44
38F→: 反而是檢察官瀆職OK? 是依照法律起訴 不是你的心情07/09 15:45
39F→: 不成立刑事犯罪 不代表沒有民事賠償 你可以走民事07/09 15:46
40F→: 啊 再不行你覺得檢察官信不過 自己向法院自訴也可以07/09 15:46
41F→: 什麼都用臆測和自己的心情 要是路上有女生覺得你不07/09 15:48
42F→: 夠帥 看你拍她腿就告你 檢察官是不是也要起訴你強07/09 15:49
43F→: 姦罪?反正照某些女生來說 長的醜的確是強姦07/09 15:49
44F→: 用她心情來說 最好是把你起訴+從重量刑 才符合人民07/09 15:51
45F→: 期待啊 相信上面這些情況就是你最愛的司法吧07/09 15:51
55F→: 自訴一樣不會成罪啊 構成要件就是不符合...07/09 17:17
56F→: 你認為的不等於法律規定的 有不滿可以請立委修法07/09 17:18
57F→: 配合調查 說的真好聽 你會配合調查順便罵司法不公外07/09 17:20
58F→: 家開記者會罵司法迫害 白色恐怖吧07/09 17:20
59F→: 因為不合你意你就覺得都是they的錯不是嗎07/09 17:21
60F→: 而且照你的標準 你不只要配合調查 還要配合原告的心07/09 17:22
61F→: 情 起訴+處重刑喔 這樣才符合人民期待啊07/09 17:22
62F→: 證據?構成要件?不重要啦 原告爽才重要 不事嗎07/09 17: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