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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RoseLen 在 PTT [ LAW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7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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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求助] 如何與對方協調?
[ LAW ]2 留言, 推噓總分: 0
作者: hyochon - 發表於 2010/01/10 22:30(16年前)
4FRoseLen:我不知事情細節 但是伯伯因為男友過失受到的損害 不01/10 22:22
5FRoseLen:管是特殊食物或是其他的支出 的確都是賠償範圍01/10 22:22
6FRoseLen:如果談不攏賠償 伯伯走刑庭告傷害的話 應該在偵查庭01/10 22:24
7FRoseLen:檢察官就會協調賠償金 通常就在這邊合解了01/10 22:24
8FRoseLen:然後檢察官定損賠金額 通常都是將兩造的金額取中間值01/10 22:25
10FRoseLen:這要問當事人了...如果真的要追究這個 就真的得打01/10 22:28
11FRoseLen:官司了01/10 22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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