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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PrinCa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235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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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心情] 都是我負面思考嗎?
[ marriage ]244 留言, 推噓總分: +121
作者: roxanne0410 - 發表於 2011/04/26 11:52(14年前)
62FPrinCa:你太配合+1 幹麼幫他洗啊 找個籃子丟著就好了 便當不吃拉倒04/26 13:00
67FPrinCa:你老公也莫名奇妙 是有把柄在這人手上嗎04/26 13:01
91FPrinCa:你真的相信你老公看了大家意見 就會相信不是你太過份嗎?04/26 13:28
93FPrinCa:與其去爭取別人認同 還不如自己生軟釘子出來比較快 既然你04/26 13:29
95FPrinCa:老公覺得不過份 那麼叫他去做啊 多找一個籃子叫他朋友放衣04/26 13:30
97FPrinCa:服進去 跟你老公撒嬌說我不敢碰別的男人的衣服04/26 13:30
[閒聊] 扶養父母與小家庭
[ marriage ]58 留言, 推噓總分: +5
作者: KiKiMonkey - 發表於 2011/04/25 23:16(14年前)
31FPrinCa:你搞錯1115條了... 主語是誰先想一下04/26 03:05
[發問] 如果辦兩天一夜的香草之旅板聚 有人會뜠…
[ Aromatherapy ]55 留言, 推噓總分: +42
作者: limingbalm - 發表於 2011/04/22 16:21(14年前)
3FPrinCa:我想去 然後想問問我男人的班表看能不能一起去>///<04/22 16:33
Re: [心情] 小三熬久了反而得到了尊敬-侯佩岑媽媽
[ marriage ]190 留言, 推噓總分: +113
作者: tn - 發表於 2011/04/22 01:26(14年前)
90FPrinCa:早年兩願離婚不需要登記生效 要登記是74年(1985)新增 原PO04/22 13:54
91FPrinCa:說官司在1990打 離婚書約在那之前多年簽下 那麼確實有可能04/22 13:54
92FPrinCa:是在修正前簽下 據此尚不至違法裁判 雖然兩個證人部分似可04/22 13:56
94FPrinCa:爭執 不過…算了本篇重點不在這裡 囧04/22 14:02
Re: [心情] 小三熬久了反而得到了尊敬-侯佩岑媽媽
[ marriage ]286 留言, 推噓總分: +162
作者: SincereBob - 發表於 2011/04/21 09:41(14年前)
92FPrinCa:看這篇 終於理解「憤怒是拿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」的真義了04/21 13:19
Re: [心情] 小三熬久了反而得到了尊敬-侯佩岑媽媽
[ marriage ]70 留言, 推噓總分: +7
作者: wuluke - 發表於 2011/04/20 22:44(14年前)
32FPrinCa:我猜原PO以為邱是候小姐生父 這樣就可以用撫育視同認領04/20 23:26
[苦惱] 犀利人妻都下檔了,沒想到我的還在演
[ marriage ]348 留言, 推噓總分: +120
作者: Kalamugu - 發表於 2011/04/20 09:52(14年前)
291FPrinCa:我覺得他只是不想當壞人 不想當那個把離婚跟拿掉說出口的人04/20 16:59
[苦惱] 家有被慣壞的啃老族小姑,請教有任何法ꬠ…
[ marriage ]56 留言, 推噓總分: +13
作者: sadormad - 發表於 2011/04/19 12:50(14年前)
13FPrinCa:其實兄弟姐妹間有的 1114條 不過對繼母沒有(沒辦收養的話)04/19 13:06
15FPrinCa:不過還要符合無謀生能力 小姑年輕人好手好腳 不太可能成立04/19 13:06
33FPrinCa:就算真的有1116的無謀生能力好了 你要付的也只是讓他們餓不04/19 14:29
34FPrinCa:死的責任 不必滿足所有需求04/19 14:29
35FPrinCa:不過這也只是法律上規定 真的能不能這樣還是得看你跟你先生04/19 14:30
36FPrinCa:1116的無謀生能力還蠻嚴格的 我想你暫時先不用擔心她拿這條04/19 14:30
37FPrinCa:跟你討錢 要擔心的是用其他東西跟你討錢(親情etc)04/19 14:32
Re: [閒聊] 清明節掃墓
[ marriage ]190 留言, 推噓總分: +40
作者: isaacc - 發表於 2011/04/01 00:32(15年前)
48FPrinCa:吃驚點同Ruby大 雖然說現在講也太晚 婚都結了04/01 01:14
Re: [求助] 為了以後要在哪個縣市定居而爭吵(已爬文)
[ marriage ]24 留言, 推噓總分: +15
作者: twoptt - 發表於 2011/03/23 12:27(15年前)
11FPrinCa:樓上跟原PO真是一針見血03/23 13: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