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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PowerPro 在 PTT [ PttLifeLaw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43則
限定看板:PttLifeLa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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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F推: 車位大多是約定專有 不是你愛怎樣就怎樣08/14 16:52
39F→: 區權會訂的規約說了算 (注意有無合法報備)08/14 16:53
1F→: 先說清楚小老婆的法律地位為何,法律上沒有小老婆這身分12/20 19:06
2F→: 假設配偶一直是B,依民1074,收養原則要夫妻共同為之.12/20 19:07
3F→: 所以原則可以分,例外就再討論。12/20 19:08
4F→: 不過我有問題,一般來說A直接認領就好,可算婚生子女了.12/20 19:11
5F→: 為什麼是用收養的? 如果是認領的,B沒收養就不能分.12/20 19:12
9F→: A收養是正式的收養嗎? 要書面要法院聲請12/20 19:39
10F→: 所以才會說原則A收養的話B也要一起收養.12/20 19:42
1F→: 受命法官想搓和解,和解就不用寫判決書...12/18 18:32
2F→: 如果覺得不願意當然可以拒絕啊... 就看二審結果12/18 18:33
3F→: 會是其中一個,但應該不是審判長...12/18 18:41
4F→: 他是說道義上啊... 不代表法律上需要賠12/18 18:42
5F→: 但是如果二審想判你輸,也不是不可能。12/18 18:43
6F→: 看之後雙方答辯跟攻防吧~12/18 18:44
7F推: 這個... 跟有沒有罪事兩回事哦12/18 18:54
8F→: 刑事不處分就代表無罪了...12/18 18:57
9F→: 但民事需不需要賠要看過失怎麼認定12/18 18:59
10F→: 說得更細一點,刑事不處分很可能是基於被害人自我負責12/18 19:02
11F→: 但不代表沒有過失... 也可以看一下不起訴書上面怎麼寫的12/18 19:03
12F→: 二審不受一審拘束,是獨立認定事實。12/18 19:08
13F→: 說現實點,這種非常主觀認定的東西,他不論判你贏或輸12/18 19:11
14F→: 判決書都可以寫得很有道理12/18 19:11
15F→: 如果你問我個人觀點,我也會堅持不認賠。12/18 19:13
16F→: 頂多道義上包個慰問紅包。 看你朋友怎麼想囉12/18 19:14
1F→: 先去領回來看是什麼再說,不去領時間到會自動生/失效12/17 19:25
2F→: 反而是自己的權益受損12/17 19:25
13F推: 健保不是最多一次拿兩個月?你都肯違規給他拿了....10/04 01:19
14F→: 之後再來談這個已經沒意義了吧...10/04 01:21
15F→: 你剛執業嗎?最好到時出事阿伯會出來扛.....10/04 01:22
16F→: 健保局也不會管你有沒有簽切結啊10/04 01:23
17F→: 主管跟你那樣說算是補救你違規行為的方法。10/04 01:27
18F→: 總覺得你完全搞錯重點...... 下次遇到斷然拒絕就好。10/04 01:28
19F→: 不然只是自己給自己找麻煩......10/04 01:30
20F推: 另外一樓可能有誤會,現行健保規定要出國兩個月以上才10/04 01:34
21F→: 可一次領兩個月,而且要附機票證明。10/04 01:35
22F→: 就算你去十年一樣只能「一次」領兩個月10/04 01:38
23F→: 建議原po真的無法處理就請主管解決,不要自己做主。10/04 01:40
24F→: 要是之後有人冒領來凹你管藥之類的事,難道你要發嗎?10/04 01:43
25F→: 請斷然拒絕,保護自己。10/04 01:45
31F→: 哦哦!太久沒執業原來有更新。可是類似情況一樣拒絕就好10/04 07:58
4F→: 通常黃變紅後會有一段時間緩衝,另一邊不會馬上變綠09/17 10:17
14F→: 當你朋友真的很衰,不過幾千塊能看清一個人也算值得。08/22 02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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