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OOIIOOII

總覽項目: 發文 | 留言 | 暱稱
作者 OOIIOOII 的總覽 (PTT發文,留言,暱稱)
發文數量: 2
收到的『推』: 5 (83.3%)
收到的『→』: 1 (16.7%)
收到的『噓』: 0 (0.0%)
留言數量: 9
送出的『推』: 0 (0.0%)
送出的『→』: 5 (55.6%)
送出的『噓』: 4 (44.4%)
使用過的暱稱: 1
OOIIOOII 在 PTT 最新的發文, 共 2 篇
[揪團]明早11:00~19:00 林森錢櫃不菸小酒
[ KTV ]0 留言, 推噓總分: 0
作者: OOIIOOII - 發表於 2011/08/12 23:26(14年前)
[揪團]台北西門錢櫃(老爸突返家 飲恨流團)
[ KTV ]6 留言, 推噓總分: +5
作者: OOIIOOII - 發表於 2011/07/21 18:40(14年前)
OOIIOOII 在 PTT 最新的留言, 共 9 則
[問題] 要申訴版務要寫信是嗎?
[ KTV ]177 留言, 推噓總分: -5
作者: MRApr - 發表於 2011/08/24 16:12(14年前)
77FOOIIOOII:請問您要如何證明是陪唱 有證據嗎?180.217.122.33 08/24 17:05
78FOOIIOOII:我國是個法治社會 凡事都需要證據180.217.122.33 08/24 17:05
79FOOIIOOII:請提出您的證據 而不是臆測180.217.122.33 08/24 17:06
80FOOIIOOII:做人就要對自己的話負責180.217.122.33 08/24 17:06
82FOOIIOOII:不過如果不是 那也不勉強了....180.217.122.33 08/24 17:06
97FOOIIOOII:難道您認為 邀請女性朋友來唱歌就是陪唱?180.217.122.33 08/24 17:13
102FOOIIOOII:差很多 那是您個人解讀 法律並無不允許180.217.122.33 08/24 17:17
108FOOIIOOII:那您認為的陪唱又是怎麼定義呢?123.205.224.129 08/24 17:23
109FOOIIOOII:我認為我該出門跟正常人說說話了123.205.224.129 08/24 17:23
OOIIOOII 在 PTT 的暱稱紀錄, 共 1 個
暱稱:塵與灰的年代
文章數量: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