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msnsm
作者 msnsm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355則
限定看板:全部
看板排序:
2F→:謝謝220.140.34.77 09/26 23:31
2F→:已經沒辦法辦拋棄...那要如何證明沒有繼承事實?09/26 23:38
7F推:#1Bu0M2Jq請你重判 政黑很多判例根本沒跟帳號暱稱無關聯的05/17 20:34
9F→:不用再浪費時間資源到行政法院 為何要這樣推責任05/17 20:35
10F→:你沒擔當 就連群組長也不要做 對板友比較好05/17 20:36
12F推:板上一堆推文人身攻擊的 你怎麼不也請他們注意?05/17 20:38
13F→:要不是靠關係 誰能做群組長 也請你注意 權力愈大 責任愈重!05/17 20:53
14F→:不想擔責任 就別做壞示範給小組長看 讓他們也老亂判來煩你!05/17 20:55
6F推:小芬沒關係 我可有關係 帳號部駁回tjackalym關於我的送件了04/08 22:27
10F推:馬英九這麼在乎自己被罪證確鑿起訴 脫罪後還誣告侯寬仁檢座04/11 09:56
11F→:是不是貪污犯已經不言可喻了04/11 09:57
1F推:又在玩文字遊戲!05/17 20:51
2F推:兩段加起來還不足以指向我?你說得出口?摸摸良心可以嗎?!05/17 21:15
2F推:就算沒說"有可能"也不構成誹謗造謠啦 有沒一點人權法治觀念?05/17 01:29
3F推:說馬英九犯內亂外患要拿證據?等證據成熟 國家早給賣掉了啦!05/17 01:32
1F推:我不是問你了 如果我申訴時這樣罵板主或小組長 你怎麼處置?05/17 19:47
2F→:明明對話對象就是我 你敢否認嗎?05/17 19:48
3F→:板規的「客觀」就是這個意思 只以對話對象為要件 不以主詞05/17 19:49
4F→:否則用「你」的不就全無罪 帳號暱稱會用到「你」的又不多05/17 19:51
6F推:所以我去生活法律板這樣推文可以囉?05/17 21:49
7F→:有人去生活法律板 回文先加一句啥嫌的你智障神經病 都OK囉?05/17 21:51
8F推:Robbit1024你再拗啊再掰啊05/17 21:53
150F→:alanmax不敢反駁 不就默認自己=白賊+法賊?123.204.114.95 05/09 23:52
188F→:原標題將誣陷改成冤枉 請修正123.204.7.170 05/15 04:12
3F→: 賦有黨國奴性的不受良知約束者05/11 08:05
3F→: 賦有黨國奴性的不受良知約束者05/11 06: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