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LONGSHIAN
作者 LONGSHIAN 在 PTT [ marvel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41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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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F噓: 。。。09/25 08:07
7F→: 原po一直強調環境,但有此環境不見得就會有犯罪行為,09/23 14:24
8F→: 例如壞學校也有好學生,看你的文章想必學過法學,應該09/23 14:24
9F→: 知道懲罰(無論刑事或行政)當然主要是針對行為人之行為09/23 14:24
10F→: 處罰,單純的動機現實上並無涉他人何需處罰?09/23 14:24
36F→: 個人覺得原po混淆刑罰與刑事政策之區別,首先還是想強09/23 15:20
37F→: 調,縱有環境甚至基因,若行為人並無侵害到他人,只有09/23 15:20
38F→: 單純的動機或想法,並無對其發動刑罰之必要;再按若行09/23 15:20
39F→: 為人真的實施犯罪行為,然究其實際有不可期待其遵守法09/23 15:20
40F→: 規之可能時,法律自會考量其需歸責之程度適度減輕或免09/23 15:20
41F→: 除刑罰,但本質上仍是處罰他侵害他人之犯罪行為;而刑09/23 15:20
42F→: 事"政策",由其字面上大概可推知出其係基於社會或實務09/23 15:20
43F→: 之變遷所據以訂立之策略或計劃,主要目的在追求降低犯09/23 15:20
44F→: 罪之發生,然犯罪若已發生除了懲罰行為人之行為外,亦09/23 15:20
45F→: 需考慮其再犯或重返社會之可能,此時即有刑事政策介入09/23 15:20
46F→: 之餘地,而適度採取強制輔導或戒癮甚至直接以服社會勞09/23 15:21
47F→: 動取代入監服刑之可能,意即雖係矯正但其前提仍需先為09/23 15:21
48F→: 一侵害之行為,方有後續對其直接處罰或是考量其有再犯09/23 15:21
49F→: 之可能而需矯正之情況,甲加乙或許有極大機率得出丙,09/23 15:21
50F→: 但縱有甲(環境/基因),若行為人就是不實行乙(行為),就09/23 15:21
51F→: 算甲加乙"絕對必然"得出丙,沒有乙,丙從何而來?09/23 15:21
55F→: 回太慢,各位先進已討論超前,但我覺得原文的三種理論09/23 15:30
56F→: 皆無意義,因為我們根本無法知悉或驗證該系統的運作模09/23 15:30
57F→: 式不是嗎?09/23 15:30
60F→: 縱然好奇,終只是假設性,理論上之探討。。09/23 15:32
70F→: 給原po:我不是在講57條哦,您說直接法定刑之調整,以09/23 15:56
71F→: 殺人罪來說,若殺自己的直系長輩依272直接死刑或無期;09/23 15:56
72F→: 若是母親剛生產完因為產後憂鬱而殺死嬰兒,依274卻可09/23 15:57
73F→: 減輕至五年以下,由上可知,刑法在訂定刑罰時即有依特09/23 15:57
74F→: 定因素考量而有所不同,而所謂訂立之客觀標準,或是法09/23 15:57
75F→: 律保留,比例原則。。。此些準則從何而來?我只能說這09/23 15:57
76F→: 些都是人類自己慢慢發展訂立出的不是嗎?我會認為名曰"09/23 15:57
77F→: 客觀",其實應該說是現今大多數人的普遍認同的價值觀,09/23 15:57
78F→: 您能肯定這些標準500年後仍係如此嗎?會隨著社會及人09/23 15:57
79F→: 類的演進蛻變吧。。。如果是降,重點在於此些標準是由09/23 15:57
80F→: 現在的人類所制定,那所謂的系統之運作,或許也是被制09/23 15:57
81F→: 定出來的(無論是否是人)不是嗎。。。09/23 15:57
83F→: 所以除了處罰還有啥?我們既然無法證實,誰會知道呢?09/23 15:58
85F→: 既曰"比較"必然有兩組實驗組(客體) ,如同原文喜歡比09/23 16:09
86F→: 較我國與西方國家之不同,但所謂系統既無明確規則或形09/23 16:09
87F→: 體,如何比較???09/23 16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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