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KobeBI
作者 KobeBI 在 PTT [ LoL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06則
限定看板:LoL
看板排序:
412F噓: 靠北我被你羞辱要用燒的還不能回嘴一下燒給我或匯07/26 12:54
413F→: 給我都可以哦?07/26 12:54
414F→: 小亮欠你的?以為多熟是不是07/26 12:54
9F推: 推小亮氣度07/26 02:30
507F噓: 基於事實的嘲諷就不叫嘲諷喔,可悲邏輯,還在那邊07/23 12:59
510F→: 對事不對人07/23 12:59
174F噓: 統粉真的繼續忽略統神貼文內容,繼續怪廠商,可憐07/23 11:26
25F推: 認真統粉值得補血07/22 20:11
196F噓: 你003就是統神經紀人,Line也是003的帳號,還想切07/22 20:05
198F→: 割,人家椅子邏輯就是把你們綁在一起有問題?我今07/22 20:05
200F→: 天被罵還要幫妳們澄清是誰罵的不是誰罵的喔,笑死07/22 20:05
61F噓: 到底根據哪條法律了07/22 10:56
41F推: 是真的的話統粉還能怎麼護航07/22 04:49
104F推: 要講法理統神在最早違約的地方就輸了啦,還在後面07/21 01:57
106F→: 一直在那邊椅子臭椅子臭,還不是你統自己經營出來07/21 01:58
109F→: 椅子跟廠商就沒要檢舉幫他喊燒喔,這邊討論道德你一07/21 01:59
110F→: 直跳針法理07/21 01:59
119F推: 民法還在那邊靠北罰則,名詞都定義不好再戰什麼啦07/21 02:05
120F→: 一直要跟別人吵法理,今天就是廠商跟椅子無所謂07/21 02:06
121F→: 在驕傲啥啊07/21 02:06
122F→: 你們可以違規在先檢舉人啊,道德輸又有問題?07/21 02:06
123F→: 雙標又是哪一部分啦,檢舉部分我有說Toyz對?07/21 02:07
124F→: 一點專業跟邏輯都沒有包一包回家去啦07/21 02:07
126F推: 法理就是你在跳針檢舉部分啊07/21 02:10
127F→: 有說錯?07/21 02:10
129F→: 今天統神都沒錯風向還會長這樣?07/21 02:10
130F→: 只會拿檢舉有效在那說嘴真的可憐07/21 02:11
131F→: 違什麼約?直播上廠商在都直接不改名了07/21 02:11
133F→: 統神如果打輸的時候跟你一樣道歉就沒事07/21 02:12
134F→: 可憐還要靠沒邏輯的護航07/21 02:13
139F推: 我看得懂啊,不就是椅子影片有問題被檢舉07/21 02:15
141F→: 可憐嘴不贏就要裝看不懂別人論點07/21 02:15
144F→: 民事毀約就是賠償,廠商沒要求就是不用07/21 02:17
146F→: 今天重點是廠商沒要求,不是統神沒毀約欸07/21 02:17
147F→: 邏輯還在嗎07/21 02:17
148F→: ?????07/21 02:17
152F→: 廠商在直播上有講,統神罵003有講07/21 02:18
153F→: 幫統神護航也帶好人家的稿07/21 02:18
157F→: 唉可憐,不尊重事實的人連論戰都沒底氣了07/21 02:19
160F→: 一個民事問題會提到罰「責」的人07/21 02:20
161F→: 難怪你聽到法理頭就痛07/21 02:20
163F→: 統神方自己沒一個敢拿切磋部分出來打,就你護航一07/21 02:20
164F→: 直提提07/21 02:20
168F→: 我前面不就說廠商不說要上了07/21 02:22
169F→: 不說要上毀約一樣法理虧啦,可悲仔07/21 02:22
171F→: 跟主子一樣只會跳針真的有夠可憐07/21 02:23
174F→: 不想跟我講講到現在不就是你覺得沒講贏07/21 02:24
176F→: 可憐連自己講的話都不尊重07/21 02:24
177F→: 跟主子一樣07/21 02:24
183F推: 你都說了可以求償是不是代表他毀約嘛07/21 02:26
184F→: 毀約是不是毀民事嘛07/21 02:26
185F→: 你邏輯沒死到這種地步吧07/21 02:27
187F→: 今天廠商不求償=他沒毀約?07/21 02:27
189F→: 廠商在直播當場清楚講了要改名 統神沒改不是毀約是07/21 02:27
190F→: 什麼07/21 02:28
192F→: 皇帝的子民也是天皇 廠商約還一定要給你看喔07/21 02:28
193F→: 那003對話紀錄怎麼不敢po07/21 02:28
195F→: 跳針的樣子跟你主子好像 我差點笑出來07/21 02:29
202F→: 你連法理的定義都搞不清楚07/21 02:30
205F→: 要不要先去google一下再回來07/21 02:30
206F→: 公然侮辱是告訴乃論啊 你要告去告啊07/21 02:32
208F→: 沒告到就不成立的東西,拿來跟毀約談07/21 02:32
210F→: 法理跟法庭到底什麼關係你去研究看看再回來07/21 02:32
211F→: 法理的東西不是全都要上法庭 法盲07/21 02:32
213F→: 我又沒說不能檢舉 又在跳針07/21 02:33
215F→: 你看看你 又再拿十分鐘前搞錯的事跳針07/21 02:33
224F→: 唉真的是我浪費時間07/21 02:34
249F推: 邏輯大師 讚07/21 02:51
263F推: 沒有要跟你戰了 但還是誠摯建議你去科普一些知識 以07/21 03:11
264F→: 上07/21 03:11
59F推: +1 今天不懂說話的藝術而已就被動粉特黑追著打 立10/23 20:41
63F推: 場誰優誰劣很明顯10/23 20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