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JSLai
作者 JSLai 在 PTT [ dog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262則
限定看板:dog
看板排序:
185F→: 店家最好是趕快上來回應目前出現的說法是不是真實、全面的10/18 11:56
186F→: 事發經過。10/18 11:56
33F→: 個人的文單純就已公開事實的時間順序去推導整理出個人認為10/16 12:47
34F→: 最接近事實的真相,我是在“質疑”飼主妳說出口的與心理沒10/16 12:47
35F→: 說的真實意圖是否一致,質疑不等於酸。要上PTT使用公器,10/16 12:47
36F→: 就別靠腰PTT的網友,不合理的就請拿事實出來封咱們的嘴、10/16 12:47
37F→: 砸咱們的鍵盤。10/16 12:47
38F→: -10/16 12:47
39F→: 飼主如果覺得是被其他人酸了,PTT上面啥種人都有,要進廚10/16 12:49
40F→: 房就別喊熱、要來PTT就不要嫌PH值低。別想公器都當私器用10/16 12:49
41F→: ,妳有理,走遍天下你都有理,但妳嘴巴說的跟鋪排而做出來10/16 12:49
42F→: 的,目前並沒辦法讓所有的人都覺得你有足夠的理。10/16 12:49
14F→: 滴上"寵愛"一兩周內,身體痛苦,活動力下降,食慾下降,09/27 09:54
15F→: 咳的也比較嚴重,09/27 09:54
16F→: 都這樣了還捨不得花獸醫錢?????09/27 09:55
17F→: 你們真的有把狗當成你們家人嗎?09/27 09:56
2F→: 推歐巴09/26 09:36
78F→: 抱歉我lag了,但看到這篇真的好替你們高興!09/25 17:28
18F推: 加油!加油!希望挫冰早日跟主人團員!09/25 17:25
19F→: 挫冰熟悉的幾位到當地輪班等一整天到處看看?祝福你們。09/25 17:27
3F→: “立意良善”那邊出現亂碼所以我去修改,但好像還是出現亂09/23 13:17
4F→: 碼。09/23 13:17
7F→: alkuo噓的好。原來你也知道你被引出的那些文字完全不合理09/23 13:18
8F→: 。09/23 13:18
10F→: yumenino謝謝!試過了不知道為何依然如此,但只有一個字亂09/23 13:20
11F→: 碼應該不太影響閱讀。09/23 13:20
18F→: 你在我的文章推文,我是「回覆」你而非「解讀」你。建議邏09/23 13:26
19F→: 輯上必須要能搞得清楚,但沒空跟你談這些雞毛蒜皮的。09/23 13:26
176F→: https://i.imgur.com/6JlwGaQ.jpg09/24 11:01
190F→: 我唯一提到過飼主台大相關的原文如下:[為了這種事情揹一09/24 13:13
191F→: 條前科真的值得嗎?台大PT也不是這麼沒價值的吧?]09/24 13:13
192F→: 某h噓:『J大不是您在上篇文章攻擊飼主*不是台大畢業的嗎09/24 13:14
193F→: ?』09/24 13:14
194F→: 我個人實在是滿臉黑人問號。09/24 13:15
195F→: 名字“嚕&魯”打錯字可拿出來講,當然可以的。但不該是『09/24 13:24
196F→: 店家根本忘記狗狗名字』這種顯然故意加料的不公道方法。這09/24 13:24
197F→: 僅是其中一例。09/24 13:24
198F→: 至於那種『真相如何,這是店家與飼主之間的事情,干你啥事09/24 13:32
199F→: ?輪不到你評論』的說法。09/24 13:32
200F→: 對啊,不想讓鄉民評論就不該來訴諸鄉民的地盤,私下去處理09/24 13:32
201F→: 才對,你快去提醒飼主。09/24 13:32
202F→: 不要只想“利用鄉民”來取得自己想要,然後出現自己不想要09/24 13:33
203F→: 的就跳腳。09/24 13:33
214F→: 文太長,剛剛沒瀏覽到,感謝截圖。不過,那個語意亦不是「09/24 14:59
215F→: 攻擊」台大畢業這件事,反而是當作是正面條件來論述。你的09/24 14:59
216F→: 解讀顯然是錯誤的。09/24 14:59
386F→: 本人此文[台北跑台中兩百八拾八趟來回]為誤植,正確為228趟09/25 18:15
392F→: 是的!PTT的確就是會有這種看不下去因而熱心卻沒過頭的鄉10/16 13:03
393F→: 民!這就是PTT可愛的地方。你懷疑啊???10/16 13:03
9F推: 這種文我推,不幸事件沒人願意發生,發生了也該好好處理。09/22 14:39
10F→: 但千萬不要把強烈的刻意對抗外溢到整個市場去摧毀店家與顧09/22 14:39
11F→: 客之間的信任關係。信任是一件有價值的東西,不要為了自己09/22 14:39
12F→: 私人的目的去毀了市場上有價值的信任。09/22 14:39
31F→: 為什麼其實不相干的我願意花時間寫文?其實這文我早就想寫09/21 22:52
32F→: 了。從禮拜天到現在晚上幾乎都在處理某處街貓的事情,根本09/21 22:52
33F→: 沒空寫。09/21 22:52
34F→: 我原意花自己時間寫的原因只有一個:飼主明顯就是想報復(09/21 22:53
35F→: 今天她也終於承認了),這種一定要搞死店家的、用力刁難、09/21 22:53
36F→: 用力黑的做法,店家也不可能就戮,同業不說話但一定也看在09/21 22:53
37F→: 眼裡,兩相集結對抗的結果,最後產生的市場信任外部成本,09/21 22:53
38F→: 一定能是由所有不會說話但有住宿需求的狗狗來承擔。09/21 22:53
39F→: ___09/21 22:53
41F→: 別說想太多了,剛發生的靈爵事件,飼主與店家之間完全沒有09/21 22:55
42F→: 任何信任,直接劍拔弩張就要幹上,我不能確定這一定是好時09/21 22:55
43F→: 光網路事件的外溢效應。但我們的狗以後有需求送店家的時候09/21 22:55
44F→: ,各位怕不怕?店家怕不怕?09/21 22:55
45F→: _____09/21 22:55
46F→: 如果我的嗅覺沒錯的話,店家都沒什麼在回應,我隱約有聞到09/21 22:59
47F→: 一種法律動作的味道,希望是我多慮了,不然講話比較過份的09/21 22:59
48F→: 鄉民真的要保重。09/21 22:59
49F→: ___09/21 23:05
50F→: 前五項不是不好,但講那些沒什麼用。如果是我來簽,你讓我09/21 23:06
51F→: 80萬、90萬(還不加奔波時間、志工時間)拿掉的話,這種的09/21 23:06
52F→: 別說5項,10項、15項我也嘛簽給你。真想要談事情不是要喇09/21 23:06
53F→: 賽尋開心的,就請直指核心談實質的吧!09/21 23:06
75F→: 我其實是支持好時光全部訴諸法律,飼主這種基於報復心態(09/21 23:34
76F→: 她9/21親口承認她想過很多種搞倒店家的做法)的細節全面燻09/21 23:34
77F→: 黑、什麼都罵、什麼都歪曲解讀,真的很能難全身而退。09/21 23:34
81F→: 你拿了和解的錢,你就該講道義!不能和解金要拿,然後覺得09/21 23:39
82F→: 店家沒有配合【硬的要命看來其實就是要搞他們的志工條款】09/21 23:39
83F→: 到各大論壇火力全開,錢還不吐出來。09/21 23:39
84F→: 店家願意讓你拿超過契約的額外金錢來和解,而且還超過甚多09/21 23:43
85F→: 倍,不就是要買一個「不見光」嗎?飼主光是上各大論壇講述09/21 23:43
86F→: 事實,其實都已經算是沒道義了,更不要說在細節上全面盡可09/21 23:43
87F→: 能地誇張、抹黑跟扭曲09/21 23:43
88F→: ___09/21 23:43
89F→: 人家不過是嚕跟魯打錯字,在妳飼主各論壇的文稿中就變成『09/21 23:44
90F→: 店家毫無誠意,根本不記得狗狗的名字』,這夠不夠黑?09/21 23:44
91F→: 這麼黑的報復心態下,你講的其它細節能有幾分能信任沒有被09/21 23:45
92F→: 添加黑色染料?09/21 23:45
96F→: 和解金首期5萬,後面按月給,捐款也按月捐。09/21 23:52
106F→: 別人說的我不知道,但我說的都是網路爬過的資料,資料又不09/22 00:15
107F→: 多看過就記得了。第一版飼主個人要求拿16萬、第二版要求拿09/22 00:15
108F→: 10萬但頭期五萬後面按月分期。09/22 00:15
110F→: 但大條的是合約總數:1.0版一條命代價80萬。第二版若加上09/22 00:19
111F→: 隱含成本直逼近90萬,若再加上路程奔波與志工時間,一條命09/22 00:19
112F→: 求償總代價絕對破百萬。這種合約簽得下去?我是蠻同情那時09/22 00:19
113F→: 候店家受到的壓力,但我還是覺得真的腦袋有洞。09/22 00:19
115F→: 但我相信當時飼主一定也很崩潰,我其實也很同情。(我個人09/22 00:19
116F→: 更是超級不捨咪嚕)09/22 00:19
122F→: 店家態度我覺得該鞭的上面都有鞭。我個人對整體態度上是否09/22 00:22
123F→: 帶著惡意會比較在意,雞毛蒜皮的我比較不會太著墨。這事是09/22 00:22
124F→: 我個人價值觀取捨。09/22 00:22
127F→: 我談很冷血的角度,一條狗賠7位數這絕非合理行情。拿得出09/22 00:26
128F→: 來也不會倒店的話,別人覺得高興就好。這世界無奇不有!09/22 00:26
268F→: 跳針又來了:1.又不是我拿這麼多。2.反正你簽了啊。09/22 08:12
269F→: 如果放不下、不能原諒、想報復到倒店的話。乾脆說:總之3009/22 08:15
270F→: 0萬,但我一塊錢都不要,都用捐的,所以我是聖人。09/22 08:15
271F→: 乙方就是看「甲方」要他拿出多少總代價,誰管你錢最後去了09/22 08:17
272F→: 哪裡?總代價總之就是「甲方提出」的。09/22 08:17
273F→: 「甲方」究竟要「乙方」為了這個過失付出多少總代價,才是09/22 08:38
274F→: 和解條款究竟公道不公道的關鍵。誰管你賠償金怎麼分配09/22 08:38
275F→: ______09/22 08:39
276F→: 另一個重點。即使今天不是狗狗,法律上對「非故意、過失」09/22 08:50
277F→: 與「故意行為」兩者的定位差距很大,如果今天是有計劃的故09/22 08:50
278F→: 意行為、想要讓店倒閉而踰越了法律的界線,我個人會看得比09/22 08:50
279F→: 過失害死狗更重。況且一個適用民法、一個適用刑法,孰輕孰09/22 08:50
280F→: 重會很明顯的。09/22 08:50
282F→: 要說搞文字遊戲,飼主玩蠻大,但我個人認為店家多少也是有09/22 08:58
283F→: 的。不過,一個是進攻(讓你名聲掃地)、一個是防守(要維09/22 08:58
284F→: 護名聲)。前後兩者玩文字遊戲的「動機輕重」就顯然大不同09/22 08:58
285F→: 了。09/22 08:58
298F→: 根據事實細節如果覺得店家是你的黑名單,那無妨,我本來就09/22 13:07
299F→: 不是來挺店家的,我只是來分析飼主是否復仇心態、文字是否09/22 13:07
300F→: 有刻意摻料。09/22 13:07
301F→: 店家細部做法是否可取?與飼主做法是否可取?是兩件各自單09/22 13:09
302F→: 獨的事情。鄉民們邏輯要清晰!09/22 13:09
303F→: 我們身為鄉民,邏輯要清晰,不論那一方,我們都不要被利用09/22 13:11
304F→: ,成為棋子、打手。09/22 13:11
305F→: 至於黑鼻子,我建議想討論黑鼻子的自行開個標題寫文去分析09/22 13:13
306F→: ,因為好時光黑鼻子如何,都跟飼主條件是否公道、做法是否09/22 13:13
307F→: 公道、是否想復仇弄倒店家?【無關】!09/22 13:13
320F→: 誰跟c兄說我中立或是打算中立?就是來看不下去來揭穿飼主的09/22 14:29
321F→: 真實意圖與報復心態的。至於店家不ok的地方我一樣講,只不09/22 14:30
322F→: 過我不會全部豁再一起講,一碼歸一碼。09/22 14:31
8F→: 我對追車的狗其實會這麼做,我會停下來看著牠,從狗狗的眼09/14 14:08
9F→: 神我都會讀到:大哥,劇本不是這樣的啊?你這樣看我,我很09/14 14:08
10F→: 尷尬誒,現在是要怎麼演?09/14 14:08
52F→: 當然,你也可以選擇用不舒適的方式、危險的國道客運與時間09/14 15:59
53F→: 的大量消耗(嗯,首先你的時間必須很便宜)來交換相對便宜09/14 15:59
54F→: 的交通方式。自己開車來回台北台中,在台灣是非常普遍的日09/14 15:59
55F→: 常,應該算不上什麼極端的舉例。我不是什麼大人物,但我往09/14 15:59
56F→: 返台北台中也會選擇自己開車而不會選擇搭直昇機。09/14 15:59
88F→: 要噓請便,妳爽就好,但閱讀與邏輯能力如果被看笑話可能就09/15 11:01
89F→: 不太爽了。原文語意是一整組將“兩種可能性點出做對比”→09/15 11:01
90F→: [1.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飼主是女孩子所以… 2.如果並非如09/15 11:01
91F→: 此,妳本來就清楚…]。09/15 11:01
92F→: 我真的是很懶的人,根本沒想理這種沒什麼營養的口水,但基09/15 11:01
93F→: 於對女性的尊重,懶惰如我還是必須專程指正妳的邏輯錯誤。09/15 11:01
103F→: 先跟您致歉,我剛剛的口氣的確有點重。回到真實語意來說(09/15 11:33
104F→: 我們看一段文字總是要探討為文者想表達的真實意思沒錯吧?09/15 11:33
105F→: ),你必須將完整一組兩個的“假設語氣”一起看,才會是完09/15 11:33
106F→: 整的語意。09/15 11:33
113F→: 當然的,事理上來說,不太清楚車輛真實成本的男士也並不在09/15 11:36
114F→: 少數。但我想社會上會同意“大數來說”,女性不熟悉車輛使09/15 11:36
115F→: 用真實成本的“比例較高”而不是絕對。針對這方面如果你有09/15 11:36
116F→: 興趣深入探討,我們可以到合適的版面上另開文章請大家一起09/15 11:36
117F→: 研討。09/15 11:36
120F→: 因為妳真的好在意、回覆的好快,我貼出之後又看到妳新的回09/15 11:45
121F→: 覆,只好再說幾句。09/15 11:45
122F→: 社會上的成見,通常基於某種比例的事實根據。09/15 11:46
123F→: 舉例來說:1.男性總體大數平均來說較具有暴力傾向。(這句09/15 11:46
124F→: 話是事實)。09/15 11:46
125F→: 你是男性所以你就是有暴力傾向!(這是成見、歧視)。09/15 11:46
126F→: 兩者有如此這般的區別,要能細查。09/15 11:46
127F→: 但還是那句話,回歸小弟短文的重點,和解條件上飼主妳是否09/15 11:47
128F→: 「真心想和解而最終能放下這件事」?還是你是想看到害死妳09/15 11:47
129F→: 狗的店生意長黑、日子痛苦難過?我想這只有妳自己心裡清楚09/15 11:47
130F→: ,沒人能代妳回答,連妳身邊最親近的人都是沒辦法的。09/15 11:47
131F→: 除此之外,店家現在真的跟你這位明明是過失的受害者直接槓09/15 11:51
132F→: 上,雙方都打了死結的原因主要就在於:你可以出來批評,因09/15 11:51
133F→: 為店家真的是有種種過失,但要基於事實而不要添油加料、尤09/15 11:51
134F→: 其公開指責業者說謊其實是很重的指控。我個人認為在網路公09/15 11:51
135F→: 開論壇做沉重的指控、就有說明清楚的義務,因為眾網友不是09/15 11:51
136F→: 妳的打手(當然眾網友也不該是店家的打手)。09/15 11:51
148F→: 持有駕照,與實際用車、實際了解各項成本之間,其實沒有太09/15 22:12
149F→: 大關係,即使小弟真有個人主觀看法(每個人本來就都有主觀09/15 22:12
150F→: 看法),但語法還是不涉及歧視。09/15 22:12
151F→: 所以還是回到飼主所說:[店家在咪魯之死這件事上面扯謊]09/15 22:19
152F→: 這指控上。09/15 22:19
153F→: 公開論壇上指控扯謊(尤其指控店家在此“死亡過失”上扯謊09/15 22:19
154F→: )並非是可以隨口說說的事情,有其嚴重性,不管是對指控人09/15 22:19
155F→: 、或是被指控者來說都是,甚至信因任飼主妳的說法而激憤幫09/15 22:19
156F→: 腔的眾多無辜網友,都可能被捲入其中,我認為飼主是該出來09/15 22:19
157F→: 做明確說明,千萬不要小看此事。09/15 22:19
232F→: 我從頭到尾對飼主妳的遭遇抱持著同情,光用想像的就很痛了09/17 11:57
233F→: ,不要說發生自己身上,所以飼主對講公道話的人抱著懷疑、09/17 11:57
234F→: 質疑是店家找的打手,雖然感受不佳,但能體諒妳的心情,覺09/17 11:57
235F→: 得是沒必要跟你計較這點小事。但事件已經過了半年多了,我09/17 11:57
236F→: 知道每個人療傷癒合的能力不同,但到底是傷痛比較多?還是09/17 11:57
237F→: 對槓上後的紅眼比較多?我覺得這是飼主妳可以靜心試著跟自09/17 11:57
238F→: 己對話看看的。09/17 11:57
239F→: .09/17 12:00
240F→: 回到爭議點來就事論事。店家說了『…發生車禍,我們趕緊到09/17 12:00
241F→: 現場帶狗狗去動物醫院急救』。09/17 12:00
242F→: 如果店家第一時間真的也去了現場,並沒有冷漠消極的對待的09/17 12:00
243F→: 話,現場總是會有某個人抱著咪魯送醫急救,我想當下不管是09/17 12:00
244F→: 任何人先到,都是愛狗人一定都是第一時間做任何還能做的事09/17 12:00
245F→: 情。09/17 12:00
246F→: 所以用「到底實質上上是哪個人抱著咪魯送醫?」來挑剔店家09/17 12:02
247F→: 用了「我們」二字,是不是在玩文字遊戲?09/17 12:02
248F→: .09/17 12:02
249F→: 也許就妳期待看到「店家整個黑掉」(妳真的別跟我說你沒有09/17 12:09
250F→: 這樣的心理期待)的角度來說,很合理、但不公道!09/17 12:09
251F→: 而在這文字遊戲上去做出「店家在咪魯的死亡上面扯謊」這種09/17 12:10
252F→: 蠻嚴重的指控,我個人雖然同情妳的遭遇但沒辦法認同。09/17 12:10
253F→: 當你已經把對方黑成這樣、網路跟著一片謾駡,店家有可能會09/17 12:14
254F→: 跟你平心靜氣用字遣詞不偏向自己嗎?但 【立場偏自己】 跟09/17 12:14
255F→: 【在咪魯的死亡上說謊】 在實質上兩個就是差別很大。09/17 12:14
256F→: -09/17 12:14
257F→: 店家她們是“過失”害死妳的狗(這是事實,她們該承擔負責09/17 12:18
258F→: 且改進,如果店還想開下去的話),但從妳的文字上,我的感09/17 12:18
259F→: 受(再強調,僅是我個人主觀感受,我不知道是不是事實)是09/17 12:18
260F→: 你現在根本是“刻意且期望”搞黑、搞臭她們的店啊!09/17 12:18
261F→: -09/17 12:21
262F→: 妳有感情的狗狗死掉了,真的蠻慘的。但是人家的店也是投資09/17 12:23
263F→: 心血、用心用力的,就沒有感情嗎?每個月開銷都要扛,你以09/17 12:23
264F→: 為真的是被黑不倒的嗎?妳很慘我同意,所以要考慮妳的心情09/17 12:23
265F→: ,那你考慮過對方的心情了嗎?09/17 12:23
270F→: -09/17 12:25
273F→: 還是那個概念,當一件沒人想看到的憾事發生了,真正的和解09/17 12:31
274F→: ,是雙方都懷抱著某種善意理解對方,找出雙方都能接受、且09/17 12:31
275F→: 能力上合理負擔的條件。這是對飼主的建議,也是對店家的建09/17 12:31
276F→: 議。不然,你們雙方也只能上法院判一判了,繼續留在網路上09/17 12:31
277F→: 互戰還能怎麼樣?憾事半年多前已發生,希望後面不要再發生09/17 12:31
278F→: 各種形式的憾事了。09/17 12: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