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IDfor2009
作者 IDfor2009 在 PTT [ Road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3則
限定看板:Roa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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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F→:正解:1.高速公路個路段都是超過速限10公里以上才取締05/10 19:34
11F→:並非10%。 2.內車道為超車道,並不可以長期占用行駛,05/10 19:35
12F→:除非長期保持時速在"速限之上"意即限110要開110以上。05/10 19:36
13F→:技術上來說,長期保持108,對不起,你會被告發占用超車05/10 19:37
14F→:道。 3.中外車道,超過速限十公里範圍並非不違法,只是05/10 19:39
15F→:不優先取締,所以萬一發生事故,是可以列入一併告發的。05/10 19:39
16F→:4.目前各高速路段,都以超過十公里"之上"才告發,所以05/10 19:41
17F→:限速110,都是121"以上"才有告發可能,但是重點是,這是05/10 19:42
18F→:依據"測速槍"而非駕駛的"儀錶板",不過可以提供分享的是05/10 19:43
19F→:測速槍的測定最多當好等於儀錶板,還沒聽過有車種的時速05/10 19:43
20F→:100測速槍會超過100的情形。以上,正確訊息分享。05/10 19:44
21F→:如果有相關問題,歡迎隨時來信討論。05/10 20:45
13F→:忠孝東路的共桿醜死了,根本沒特色,過與不及啦~05/07 23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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