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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he 在 PTT [ PttLifeLaw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41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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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9F→:說得好像自己很委屈 左一句無奈 右一句不會影響他人02/07 23:08
60F→:偏偏行為就是有偏差 又要前車主用行之有年來混淆視聽...02/07 23:09
61F→:事實上無論如何就是佔用到不屬於自己的地 說穿了就是路罷嘛~02/07 23:10
15F推:超市騎樓是超市的土地嗎 不是的話活該被開~02/23 15:55
10F→:如果這麼容易你來我往 那以後大家都要揪一大票人一起上法院了~06/07 16:31
18F→:雖然不見得是好方法 但如果不歡而散的話 除了找消保會申訴04/06 03:59
19F→:我通常都會再把賣家資訊記錄一下然後通知國稅局04/06 04:01
20F→:這種賣家絕大部分都要補稅的 絕對比他賣給你的金額高很多XD04/06 04:02
21F→:而且令你意想不到的是稅務員還真喜歡查這種case 很積極的~04/06 04:03
1F→:雖然你不是屋主 但管委會增修管理的條例不需要開住戶大會?04/02 20:25
1F→:無論有沒有違法 只要作者群中有任何一個人不同意發表都會被撤11/01 05:25
2F→:你的研究成果不是屬於你自己一個人的東西 不是有放就好的11/01 05:26
7F→:直接檢舉不要公告比較好吧 避免被挾怨報復 雖然對方一定知道08/03 14:22
29F推:就算有編列 你也是該計畫下支薪的專任助理 (確實有聘僱的)07/30 18:19
30F→:也還是可以挪作它用 而且過程一點也不難07/30 18:20
31F→:這是國科會計畫預算名目的一個漏洞 雖然近年來管的比較嚴07/30 18:21
32F→:但我想應該還是有不少亂用一通的07/30 18:22
33F→:原PO如果無法解決的話再寄信給我吧 這種大家都惡搞的事情07/30 18:24
34F→:還是不要戳破的太明白比較好 大家都怕黑啊~07/30 18:25
9F推:先告再說看什麼誠意~06/25 22:04
13F→:教官的官威也挺不小的 若是我一定讓教官告~06/16 15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