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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Glitchmaster 在 PTT [ C_WorkBoard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65則
限定看板:C_WorkBoar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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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推: 群組長好,依本人申訴內容,其中應不只有對小組長處11/29 03:40
2F→: 分e前板主相關之申訴,應還有3-9拖延處理(Reze案)等11/29 03:40
3F→: 與小組長處置標準不一等部分,然本判決本人未見相關11/29 03:41
4F→: 之裁定,僅見e前板主相關之部分。11/29 03:42
5F→: 以上,望請能說明之,謝謝。11/29 03:42
1F推: 回一段 我回文是不是少打字造成誤會了 雖然不影響本11/04 16:15
2F→: 意:'所以"e板"受檢舉後'11/04 16:15
3F→: 那這就是你把受理我不到七天案判決的理由?況且那案11/04 16:15
4F→: 又不是只有e板延宕 甚至有板主還沒回應呢11/04 16:15
5F→: 回二,七段 先看清你記的警告 如果警告的理由是僅7天11/04 16:16
6F→: 案 後續再做其它說明(含延宕) 那這樣當然沒問題 但11/04 16:16
7F→: 你的警告理由含7天和延宕 其中兩不合理處1.延宕已經11/04 16:16
8F→: 不處分還用這理由記警告2.扣掉7天1警告相當於延宕處11/04 16:16
9F→: 分處辛酸的 另e板於10/25與11/2有判案 就請再多參酌11/04 16:19
10F→: 對於再觀察一事11/04 16:19
11F→: 關於不適任 你這說法跟我在馬路探子下恭喜eph然後現11/04 16:19
12F→: 在跑來檢舉他有幾分相像11/04 16:20
13F→: 回三段 你是對帳號 我是對使用者(人)而非僅對帳號11/04 16:20
14F→: 那如果不滿意我的看法 那我也說過他的e帳於延宕期間11/04 16:20
15F→: 發過一些非板務文 結論還是他無由延宕11/04 16:21
16F→: 回四段 這部分我已瞭解了11/04 16:21
17F→: 回六段 所以結論就是你雙標不記6/12警告還回話 其餘11/04 16:21
18F→: 不多談11/04 16:22
19F→: 其它為無關本案或沒什麼好回應的就不多做回應了11/04 16:22
21F推: 我回的東西已經有在減少了 而我是不能提我的意見嗎?11/05 00:06
22F推: 沒那個 想吃那個瀉藥 就這樣。11/05 00:10
23F推: 有東西要回的部分就回 沒要回的部分就交付裁定.11/05 00:13
1F→: 另就一般使用者角度而言,組務與板務有很大不同:板務11/04 02:17
2F→: 自有判決至結案間有轉圜的餘地,組務判決即結案,之間11/04 02:17
3F→: 無任何緩衝; 而就本人觀察,組務至判決前幾乎不參與11/04 02:19
4F→: 期間之答辯,因此難以確認組務之想法11/04 02:22
5F→: 此應與板務有相當之差距11/04 02:23
6F→: 如您有一概而論之為,還請您多加考慮一下11/04 02:27
101F→: 另單一板主怠職一案 受檢舉未改善又220.133.74.167 10/22 13:15
116F→: 另單一板主怠職一案 受檢舉未改善又220.133.74.167 10/22 13:15
102F→: 遭檢舉 當前僅以督促行事結案 是否220.133.74.167 10/22 13:17
117F→: 遭檢舉 當前僅以督促行事結案 是否220.133.74.167 10/22 13:17
103F→: 有縱容之虞?220.133.74.167 10/22 13:17
118F→: 有縱容之虞?220.133.74.167 10/22 13:17
104F推: 至底那支警告是給七天的吧 怎麼把拖220.133.74.167 11/03 17:34
119F推: 至底那支警告是給七天的吧 怎麼把拖220.133.74.167 11/03 17:34
120F→: 延板務的份也算進去了220.133.74.167 11/03 17:35
105F→: 延板務的份也算進去了220.133.74.167 11/03 17:35
121F→: *底下那支220.133.74.167 11/03 17:36
106F→: *底下那支220.133.74.167 11/03 17:36
122F→: 要就是延宕再多一支 哪有併到七天的220.133.74.167 11/03 17:37
107F→: 要就是延宕再多一支 哪有併到七天的220.133.74.167 11/03 17:37
108F推: 隔壁4-9檢案跟本案簡直如出一轍 我220.133.74.167 09/02 01:17
109F→: 就不多說了220.133.74.167 09/02 01:17
112F推: 分身案如公告為併行制 板務與檢舉人220.133.74.167 10/22 13:10
113F→: 蒐集極明確紀錄時應有餘裕提送帳號220.133.74.167 10/22 13:11
114F→: 部 如a114514與suzullan案 第一組皆220.133.74.167 10/22 13:12
115F→: 為非常明確紀錄 應能同步提送才是220.133.74.167 10/22 13:12
125F推: 曾任黨主席&立委 國哥抽菸與ACG無關220.133.74.167 10/01 01:40
126F→: 政治人物的政治議題心證如所見3:1220.133.74.167 10/01 01:41
127F→: 公告要M文 也有自己專屬公告分類 自220.133.74.167 10/01 01:42
128F→: 己去翻 end220.133.74.167 10/01 01:42
129F推: 可惜板規不反對我們在這指指點點 噗1.175.202.102 10/01 14:10
130F推: 沒義務那就乖乖吃桶1.175.202.102 10/02 10:12
131F推: 有想法就提板務沒想法就乖乖服判例1.175.202.102 10/02 10:29
132F推: 那你回板主啊 回我幹嘛 我跟案不行?1.175.202.102 10/02 11:11
133F推: 有空回文引戰沒空回判決提問220.133.74.167 10/22 18:14
141F推: 某調查發現1年中 冰品銷售量越高時,1.175.207.136 10/23 14:40
142F→: 傳出溺死事件頻率也越高,所以冰品銷1.175.207.136 10/23 14:40
143F→: 售量好導致溺死. 是這樣嗎?1.175.207.136 10/23 14:41
144F→: 統計推論不要亂用1.175.207.136 10/23 14:42
145F→: 兩事成正相關不代表兩事之間有直接1.175.207.136 10/23 14:43
146F→: 的關聯 內容誤導 難怪岩壁1.175.207.136 10/23 14:44
147F→: 要就提出直接的因果關係1.175.207.136 10/23 14:45
3F推: 我在申訴文下解釋的應該夠詳細了吧220.133.74.167 07/15 00:27
4F→: 而不友善這點是小組提的新見解220.133.74.167 07/15 00:41
5F→: 另外原文的地點指示應已達明顯程度220.133.74.167 07/15 00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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